Re: [申訴] 科學學術研究院小組長Jasy處理申訴不當

作者: Jasy (傑西)   2015-01-17 07:16:16
※ 引述《Okak (Okak)》之銘言:
: ※ 引述《Jasy (傑西)》之銘言:
: : 那試問板主若無權認定何為不當之言論,如何管理看板文章?組長已處理申訴人的申
: : 訴及再審申訴,並補充回覆實質理由。並無拒絕處理正當板務。
: 不,板主有權認定「不當」之言論,但何謂「不當」?
: 「不當」一詞在中文裡包含不義的、破壞秩序的的意思,例如不當得利、不當使用
: 。今天該板板主主張本人言論「錯誤」、「死不悔改」,換言之就是本人發言內容
: 被認定與其認定之「正確」意見相左,故為「不當」。但請問發表異議、發表不同
: 意見可以叫「不當」嗎?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保障少數意見,難道也是保障「不當
: 」?
: 把「內容錯誤」當作「不當」,再允許板主據此進行裁罰,這叫「偷換概念」。
於PTT站發表言論和憲法言論自由兩者並非同一回事。
在申訴人同意本站使用者條款時,已同意遵守本站相關規範。依本站法務部相關
解釋,本站和使用者的法律關係均為民事關係,與憲法無涉。看板層級的規定,依站
規《板主權利義務規範》授權,看板板主說了算。因此,本組既為科學專業討論群組,
板主要認為內容錯誤的言論為不當,那就是不當。何況申訴人也被認為討論態度不佳,
縱使主觀,板主有責任引導看板風氣及討論,同樣尊重板主裁量。
: : 依本站《板主權利義務規範》與不成文慣例,因組長並未較板主更熟悉看板,故通常
: : 尊重板主心證判斷,並非組長有權任意指揮看板管理。而且組長監督權之範圍,僅在板主
: : 違法時予以糾正,即使組長與板主對看板文章判斷相異,並不表示板主即有違法失職之情
: : 況。本人亦有審查板主處分之文章是否為不當文章,引發爭執遭板主認定為不當並無不合
: : 。若單純申訴人個人對板主管理作風不滿,並非組務申訴可處理之範疇。
: : Jasy
: 此一問題與板主管理作風無關。
: 今天Jasy小組長明知申訴人被裁罰理由為「內容錯誤」,仍允許板主以錯誤
: 之理由進行裁罰。此一行為顯未善盡管理之責任。如板主有權擴張解釋法條
: ,將「內容錯誤」認定為「不當」,則板主將有權利裁罰任何與其意見相左
: 之板友。換言之,「不當」的認定應該有範圍的,否則什麼都可以認定為「
: 不當」,不就什麼都可以裁罰?
: 此一情況顯有違一般認定之公序良俗及言論自由規範,故將有害整體言論環
: 境,因此應屬於組務申訴應處理之範圍。
同上,板主裁罰理由並非錯誤理由。板規規範只要未違背本站法規、群組法規、
小組法規等上層規範均為有效。且申訴人申訴事項實非《組長權利義務規範》之看板
監督權,仍屬於「裁決權」範圍,依據本站申訴制度之規範,群組長得不受理申訴。
故本人建請群組長不予受理或駁回。
J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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