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科學學術研究院小組長Jasy處理申訴不當

作者: Okak (Okak)   2015-01-17 19:51:57
※ 引述《Jasy (傑西)》之銘言:
: ※ 引述《Okak (Okak)》之銘言:
: : 不,板主有權認定「不當」之言論,但何謂「不當」?
: : 「不當」一詞在中文裡包含不義的、破壞秩序的的意思,例如不當得利、不當使用
: : 。今天該板板主主張本人言論「錯誤」、「死不悔改」,換言之就是本人發言內容
: : 被認定與其認定之「正確」意見相左,故為「不當」。但請問發表異議、發表不同
: : 意見可以叫「不當」嗎?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保障少數意見,難道也是保障「不當
: : 」?
: : 把「內容錯誤」當作「不當」,再允許板主據此進行裁罰,這叫「偷換概念」。
: 於PTT站發表言論和憲法言論自由兩者並非同一回事。
: 在申訴人同意本站使用者條款時,已同意遵守本站相關規範。依本站法務部相關
: 解釋,本站和使用者的法律關係均為民事關係,與憲法無涉。看板層級的規定,依站
: 規《板主權利義務規範》授權,看板板主說了算。因此,本組既為科學專業討論群組,
: 板主要認為內容錯誤的言論為不當,那就是不當。何況申訴人也被認為討論態度不佳,
: 縱使主觀,板主有責任引導看板風氣及討論,同樣尊重板主裁量。
再說一次,請不要偷換概念。板主裁量何為「不當」是要依一般觀念及可受公評
之標準進行。如果不是這樣,規定根本沒必要要求板主認定何為不當,反正板主
說了算,直接規定板主有權任意裁罰不就好了?也沒必要維持申訴制度,反正板
主怎麼亂搞都會贏(在你領導的小組就是這麼一回事! 嚴重瀆職!)
如果可以這樣,那改天是不是板主可以直接以你寫的這些文字是「散佈淫穢文字
,有害公序良俗,破壞版風」為由,直接進行裁罰?反主板主說了算!
: : 此一問題與板主管理作風無關。
: : 今天Jasy小組長明知申訴人被裁罰理由為「內容錯誤」,仍允許板主以錯誤
: : 之理由進行裁罰。此一行為顯未善盡管理之責任。如板主有權擴張解釋法條
: : ,將「內容錯誤」認定為「不當」,則板主將有權利裁罰任何與其意見相左
: : 之板友。換言之,「不當」的認定應該有範圍的,否則什麼都可以認定為「
: : 不當」,不就什麼都可以裁罰?
: : 此一情況顯有違一般認定之公序良俗及言論自由規範,故將有害整體言論環
: : 境,因此應屬於組務申訴應處理之範圍。
: 同上,板主裁罰理由並非錯誤理由。板規規範只要未違背本站法規、群組法規、
: 小組法規等上層規範均為有效。且申訴人申訴事項實非《組長權利義務規範》之看板
: 監督權,仍屬於「裁決權」範圍,依據本站申訴制度之規範,群組長得不受理申訴。
: 故本人建請群組長不予受理或駁回。
: Jasy
誰說沒違規? 違規了! 規定是板主有權對「不當」之言論進行裁罰,並不是有權
「任意」進行裁罰。你那種搞法是讓板主有權「任意認定」何為「不當」,實質
上變成讓板主有權任意裁罰,超越規定之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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