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對於FECer小組長的處置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6-09-07 21:23:33
由於現行群組規定中聲明除非小組長的行為已經嚴重破壞所管理的小組內秩序,
否則群組長不能隨意干涉小組長的職權,而FECer小組長的行為是否已經嚴重破壞
小組內的秩序?目前群組規定中對此也沒有特別講明的情況下,現在便以建立判例
為優先.
首先,由於FECer在此之前已有兩次被申訴之後,等待了四個月才有反應的前例,
而他並未因此而受罰,因此在其他申訴案件過程若未滿四個月的情況下,群組長
並不會予以處罰.蓋此兩次前例中,一次是在鄙人就職之前,為了維持歷屆群組長
處理申訴模式的一致性起見,所以再次宣告以"四個月"為最高期限.
其次,由於FECer有其他被申訴案件指明早已超過四個月而未處理者,也因為都是
發生在本人就任前,因此本人要用三天先了解一些情況:
A, 這些被申訴案件是否之前已經上訴到群組長?
若有,則參考前任群組長的處理模式處理.
若無,則依申訴到群組之日期為始,然後再以"四個月"為處理期限.
B, 這些申訴案件是否真的影響到該小組或該看板的管理秩序?
這些需要申訴人進一步的提出"實證",比方說申訴中所述事情已經
嚴重影響申訴人自身的權益.
若並非如此,則群組長不會受理.
若的確如此,那麼群組長就會依照群組規定裁決.
再者,如果申訴人不願意等待四個月的話,可先找該小組內的一名版主,
請他先在小組的組務版上以"本小組事務繁雜,一名小組長無法應付組務"為由,
要求"增設一名小組長"或"請現任小組長讓賢".
倘若FECer沒有按照小組規定在限期內回應上述要求,該版主可以到群組向在下
提出請求,要求在下決定是否增設或廢除小組長?前提是該小組長至少要有該小組
內一半以上的版主們在推文中背書.
由於小組長由版主們所推選,因此也由該小組內的版主們決定該小組長的去留.
最後,群組長就算將來對小組長的進行處置,也不會超過目前群組規定的內容.
作者: musoutensei (無想轉生)   2016-09-07 21:39:00
群組規明明寫的是『造成重大危害』不是?#1J1TS4my 前群組長能諭令三天期限,你有必要四個月?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6-09-07 22:00:00
謝謝提出此前例,那就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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