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科學學術研究院板主與小組長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6-10-01 00:18:07
※ 引述《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之銘言:
: 群組長您好,
: 先謝謝您的回應。
: 另外依據小組長在#1NxL95yp (AboutBoards)的回應
: 第1點為站規、第2點為群組規定,
: 結論是口頭表達「無強制規定」
: (未指出小組組規內容的文字出處,僅在群組板以文字進行口頭表達)(好拗口)
: 若小組規定中沒有以文字明確載明「無強制規定」,
: 僅由小組長口頭表明「無強制規定」,而非依據
: 具體文字載明之「科學學術研究院小組的組規內容回答」
: 是否仍符合「開板流程改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之條件?
: 若符合條件,
: 是否表示其他小組同樣無須在小組規定中以文字明確載明「無強制規定」,
: 即可逕行開板,若板友有疑問只要以口頭表明「無強制規定」即可?
: (無須出具小組規定的文字依據)
: 簡言之:
: 口頭表明「無強制規定」是否即符合「開板流程改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之條件?
: (小組規定沒有明確文字載明)
: 更簡潔版:口頭表明「無強制規定」即可視為(有)小組規定?
: 謝謝群組長
我用我所能用的最簡單的解釋來回答:
1, 小組長有新增看板的全權,前提是小組規定已經有明確規定.
2, 若小組規定並無明確規定,則小組長新增看板就必須按照群組規定的"四-3"流程.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10-01 00:27:00
那口頭表示「無強制規定」等於小組規定已有明確規定嗎?若是,為以示公平,敝人在 #1NxeIsX3 (AboutBoards)的建議,請群組長列入考量,謝謝。讓其他小組長有口頭表示「無強制規定」的機會並留存記錄以減少往後可能發生的糾紛或爭論。但若如進行,群組規定的四-3也無存在之必要性了。*如此謝謝群組長回應(補)*在群組板以文字口頭表示「無強制規定」 (更正)群組長抱歉,敝人考慮不周,對於無明文小組規定但想依循四-3的小組,四-3仍有存在之必要性。不過有延伸另一個問題:無明文小組規定但想依循四-3的小組,往後若想改成口頭表示「無強制規定」的模式,又當小組,往後若想改成口頭表示「無強制規定」的模式,又當如何進行變更並留存記錄(可隨時或有時間限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