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hateOnas之[申訴]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11-13 15:23:57
※ [本文轉錄自 L_PTTAvenue 看板 #1IINSO75 ]
作者: 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 看板: L_PTTAvenue
標題: [申訴] 不服 CCRomance/ rocfrank 處理及雙重標準
時間: Mon Sep 30 21:05:25 2013
(1) 看板英文名稱:CCRomance
(2) 申訴人ID:hateonas
(3) 被申訴板主ID:rocfrank
(4) 申訴事由:不服rocfrank 處理 及雙重標準
1.之前本人檢舉 有人在討論板務惡意攻訐
rocfrank 回應
推 rocfrank :這是板務討論文 只要是合乎邏輯的言論都該予以寬容 09/14 12:25
→ rocfrank :類似言論在組務板亦有出現 況且 overseaking鬧板之說 09/14 12:26
→ rocfrank :並非過當的用詞 如予以懲罰 將堵塞開放建言之美意 09/14 12:28
2.但本人在 CCRomance 中看到有人 亂解釋板主的說法
所以在討論板務文中詢問 這種胡亂解釋言論
為什麼只能由被攻擊的人才能檢舉呢
就是覺得很怪 所以才提出板務討論
3.但9/17 號就被rocfrank板主以冒充板主板規水桶 並有水桶公告
#1IDxYa_f (CCRomance) [ptt.cc]
9/17 rocfrank □ [公告] #1ID3qk2V hateOnas 水桶六個月
但是發表言論tnfsh810124 只有給予請注意
4.後Kay731 先改判本人警告 也改判tnfsh810124警告
#1IDyvTx2 (CCRomance) [ptt.cc] [公告] 水桶改判
並於下推文rocfrank說是跟他申訴
5.因為實在不知道 所以我寄信給兩位板主溝通
說明我完全都是在討論
我完全沒有冒充板主或以板主相似之ID達誤導視聽
我不知道為什麼rocfrank 會這樣判
rocfrank 在我檢舉的案子說不可以片段
結果自己檢舉證據之文章剪裁過於片段之敘述"裁判"
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rocfrank 在我檢舉overseaking人身攻擊的案子
說廣納建言 不必擔心言多必失
結果我完全都是在討論板務的文章 卻這樣判"水桶改警告"
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違反比例原則
我就是覺得tnfsh810124的言論應該有人要可以跟板主檢舉 才拿出來討論
所以我不服水桶及警告
6.9/18 rocfrank 請我逕行上訴
9/23 Kay731 改判 取消警告
#1IESMwL_ (CCRomance) [ptt.cc] [公告] hateOnas警告一案
但rocfrank在該篇文章下的推文依然讓人覺得他認為他沒錯
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我不服 要求rocfrank 道歉
已經經過七日 沒有進一步回應 所以申訴
(5) 檢附證據:
1.本人文章
2.水桶公告
3.禁言通知
4.改判警告公告
5.群組溝通信
6.rocfrank 回信
7.kay731 取消警告 公告
8.寄信給rocfrank 要求道歉 (該信也F給Kay731 通知)
9.rocfrank回應
10.Kay731 回應
11.寄給Kay731 回信
12.Kay731 回應
13.寄給Kay731 回信
要求 rocfank 道歉 或是同標準 審理overseaking 案子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