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_PTTAvenue 看板 #1IINSO75 ]
作者: 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 看板: L_PTTAvenue
標題: [申訴] 不服 CCRomance/ rocfrank 處理及雙重標準
時間: Mon Sep 30 21:05:25 2013
(1) 看板英文名稱:CCRomance
(2) 申訴人ID:hateonas
(3) 被申訴板主ID:rocfrank
(4) 申訴事由:不服rocfrank 處理 及雙重標準
1.之前本人檢舉 有人在討論板務惡意攻訐
rocfrank 回應
推 rocfrank :這是板務討論文 只要是合乎邏輯的言論都該予以寬容 09/14 12:25
→ rocfrank :類似言論在組務板亦有出現 況且 overseaking鬧板之說 09/14 12:26
→ rocfrank :並非過當的用詞 如予以懲罰 將堵塞開放建言之美意 09/14 12:28
2.但本人在 CCRomance 中看到有人 亂解釋板主的說法
所以在討論板務文中詢問 這種胡亂解釋言論
為什麼只能由被攻擊的人才能檢舉呢
就是覺得很怪 所以才提出板務討論
3.但9/17 號就被rocfrank板主以冒充板主板規水桶 並有水桶公告
#1IDxYa_f (CCRomance) [ptt.cc]
9/17 rocfrank □ [公告] #1ID3qk2V hateOnas 水桶六個月
但是發表言論tnfsh810124 只有給予請注意
4.後Kay731 先改判本人警告 也改判tnfsh810124警告
#1IDyvTx2 (CCRomance) [ptt.cc] [公告] 水桶改判
並於下推文rocfrank說是跟他申訴
5.因為實在不知道 所以我寄信給兩位板主溝通
說明我完全都是在討論
我完全沒有冒充板主或以板主相似之ID達誤導視聽
我不知道為什麼rocfrank 會這樣判
rocfrank 在我檢舉的案子說不可以片段
結果自己檢舉證據之文章剪裁過於片段之敘述"裁判"
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rocfrank 在我檢舉overseaking人身攻擊的案子
說廣納建言 不必擔心言多必失
結果我完全都是在討論板務的文章 卻這樣判"水桶改警告"
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違反比例原則
我就是覺得tnfsh810124的言論應該有人要可以跟板主檢舉 才拿出來討論
所以我不服水桶及警告
6.9/18 rocfrank 請我逕行上訴
9/23 Kay731 改判 取消警告
#1IESMwL_ (CCRomance) [ptt.cc] [公告] hateOnas警告一案
但rocfrank在該篇文章下的推文依然讓人覺得他認為他沒錯
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我不服 要求rocfrank 道歉
已經經過七日 沒有進一步回應 所以申訴
(5) 檢附證據:
1.本人文章
2.水桶公告
3.禁言通知
4.改判警告公告
5.群組溝通信
6.rocfrank 回信
7.kay731 取消警告 公告
8.寄信給rocfrank 要求道歉 (該信也F給Kay731 通知)
9.rocfrank回應
10.Kay731 回應
11.寄給Kay731 回信
12.Kay731 回應
13.寄給Kay731 回信
要求 rocfank 道歉 或是同標準 審理overseaking 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