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懇請群組長裁決 Fant1408 板主申請一案

作者: cleanwind (C.Y.)   2013-12-06 10:41:08
自接任 PTTAvenue小組長以來,審核之板主僅有三位:
rocfrank 具有連署附件
Kay731 為時任板主 rocfrank 申請 #1ICpC4t6 (L_PTTAvenue)
其申請理由如下:
因應看板長期發展與考量板性板務等特質,需新增一名板主協助處理
板務。Kay731 具有能力亦有意願協助,故延攬為板服務,在時間距
離相近的連署案中,已有展現充份民意上的基礎。
Fant1408 為現任板主 Kay731 申請,如 [附 1],申請理由為:
本人最近比較忙,怕延誤板上文章處理故新增一位板主。
且Fant1408管板理念與本人相同,故懇請其協助板務。
易言之,審核三位時皆有考量其是否具民意基礎。
qazijn 文中提及:
Kay731歷任最沒有爭議之板主(個人判斷)
他選板主的眼光
在上面小組長的價值觀中
竟然是歷任下過一堆爭議判決
那群中最爛的所以必須給予更多的規定加以限縮
然而在下對於其他板主之選任並無參與,亦無權力干涉,
因此閣下將 Kay731 板主於其他前板主相提並論似乎並不適當;
此外本組組規對於新增板主皆有相關規定:
每位被新增之板主依群組規定必須滿足登入次數已達 200次以上、發表文章數大
於200篇、註冊註冊時間滿一年等條件。現任板主請說明合理的新增理由(如投票
結果、徵求報名結果…等),否則將視情況不予受理。
當然此處之「視情況」某部分保留了小組長的裁量空間,
也是給予更多的空間尊重板主的「申請板主權」;
這也是為什麼直至昨日才決心提出上述規則向群組長請示,
因為該規則勢必大大剝奪板主的「申請板主權」。
在下上任期望能解決問題,因此若皆要與前任板主相比,
則自然會感受到不公平與針對性,然而若僅就在下上任以來處理的方式審視,
或許能見到得更多的連貫與一致性。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2-06 10:42:00
所以我才會建議明文規定所謂的"情況",小組層級前後任的判決一致性根本....恩....不提也罷。總不能叫使用者自認倒楣,只好用組規強制給出規範了。
作者: washingfree   2013-02-06 12:10:00
個人相信CW小組長是想解決問題、也想盡可能兼顧公平的只是在有疑慮的情況下似乎應該同時將組規修正方案提出以明示小組將來的執法一致性、釐清可能因人設事的疑慮畢竟承襲了過去的組規跟判例,擔心惡習延續也是難免的
作者: mylife2001 (買賴撫貳凌凌醫)   2013-02-06 13:29:00
辛苦啦
作者: chingfen (疾風勁草)   2013-02-06 17:18:00
申請板主權若被剝奪了那還能申請嗎?只是影響受限程度..不服小組長決定尚可向上申訴,何來剝奪之言?不合意則冠濫權之名,反像越權干涉小組長的板主任命權。對於小組長決定不認同者尚有建議或檢舉的方式...「勇於衝撞體制」的諸公理念走來還真始終如一。勇於衝撞體制又要求別人遵守體制...上任前要求板主公開徵選,上任後承襲不公開徵選傳統有爭議的板主用直接上任,以前不OK有所謂,現在不ok卻無*現在ok無所謂。這樣的連貫和一致性...真的得好好釐清、重整一下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3-02-06 19:32:00
奇怪 明明一個超簡單到不行的事情可以講到長篇大論小組長也太辛苦了吧=_=,有時候群組長沒回應,根本不需要再回阿
作者: mylife2001 (買賴撫貳凌凌醫)   2013-02-06 20:08:00
鄉長耶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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