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jobli 違反法理退文水桶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4-04-14 17:41:02
: : 你可以去版面討論,不是在小組討論。
: : 你覺得版主對某議題不公,你可以發文看有沒有人支持你的論點。
: 你在幹嘛啦?今天我就是因為板主意識形態而遭他惡意違規亂判限制討論發文的權利,
: 才來申訴的,你卻還叫我去板面發文討論他的意識形態?什麼跟什麼?
: 誰管板主有啥意識形態,但當板主的意識形態迫害到別人的意識表態言論自由就是不行!
: :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 : 站方的立場就是,版務就在看版解決,勿拉高到小組或群組。
: 那還設立申訴制度做什麼?你就又故意忽略裝作沒有『組長權力義務規範』這篇文嘛!
: 你還好意思講誒?我申訴文沒有舉證違反何項板規站規嗎?有本事就別湮滅證據啊!
明明就刪除後備份在精華區,你也能說成湮滅證據...
之前很多人說你如何怎樣,我都沒放在心上,今天算長見識了。
: 我再簡單重申一次:
: 一、政黑板旨明訂得黑特『政治人物』和『政治現象』。
: 二、板主因我大黑特黑歷任軍政要職的政治人物秦厚修和其特務傳子亂政現象,
: 而枉判我冤桶月餘,有無違反開宗明義的板規要旨而該當判決違背法令?
: 三、政治權貴家族兼現任第一家庭大家長秦厚修遭板主認定非政治人物,
: 有否違反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而該當判決違背法令?
以上的我可以回答你,為了你我有去請示過站方
法務的回應如下: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板務部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二、權力
(7)看板監督權: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除非板主嚴重不適任,板主應有權主導看板風氣,小組長應該給予尊重.
嚴重不適任時,引用監督權適時、適當介入,但要及時退出.
使用者對於板風有異議,用罷免才是對的.
不管你認不認同,爽不爽,按規定就是版主決定什麼可以說什麼不能說
除了他違反站規,小組和群組都不能主動介入,就算介入也是警急處置
你如果不服就是發動罷免版主,不然就要按版主的規定來
所以小組不管版主討論內容的立場不會變。
: 四、板主未依站規要求YYOO出示授權證明有無違反證據法則而該當判決違背法令?
這點他錯了,所以已經要求他改判了。
#1JIRDEw3 (L_SecretGard) [ptt.cc] [公告] AskWhat申訴案
判決:
1.請HatePolitics版主setzer重新審理
AskWhat HateP_Picket 看板 #1JHe_agS之申訴案
2.#1JHJA5Eo YYOO 檢舉案重新判決前 ameno處份應撤銷
#1JIe6Dru (HateP_Picket)
1. #1JHJA5Eo 檢舉案因政黑檢舉板規3-2 改判檢舉案退回
使用者ameno的水桶即日起解除
2. #1JHe_agS 檢舉案改判為成立
3. 政黑檢舉板板規3-2加入政黑板板規3-4的例外條款
你看,你看到這還能說我不保障你的言論自由嗎?
不管政黑桶的是誰,他違反規定就是不行。
: 五、站規要求劣退須詳細訂定給予之條件方屬有效,實務上溝通包含水球信件推發文,
: 你未詳訂溝通未以信件方式則視為未溝通而逕處劣文甚至并科水牢重刑長達一年,
: 有沒有這麼罪大惡極啊?藐視站規、罪刑不定和比例原則失衡有否判決違背法令?
我很認真的回應你,不要再說我不回應了。
話說小組會有這種亂訴桶一年還要多虧了某分身群呢,結果中第一槍的是另一個ASK1234
ASK的申訴案中所出示之證據#1JINEzKZ (L_SecretGard)
=
政檢板規三-2寫得很清楚,檢舉政黑板第三章之違規,
就只能是當事人才可以檢舉。
請教版主,YYOO所提的檢舉案:#1JHJA5Eo (HateP_Picket),
所檢舉的違規是否為『政黑板第三章之違規』?
申訴標的、申訴人、目的均清楚表示他和版主溝通之意向。
=
你提出的證據
文章代碼(AID): #1JIPTFQr (L_SecretGard)
=
秦厚修當過國防部總政戰部少校股長、中央信託局專員、央行外匯局業務科主任,
憑什麼不算政治人物、與社會公益無關?
如果吳淑珍的媽媽沒有一天擔任公職、掌握公權,板規都特別特地把她排除在外,
憑什麼秦厚修就有特權享受公評豁免權?
=
看不出你和版主溝通之意向,雙方亦無信件往來,故我依小組規處份你
如果你覺得有問題,你寄信來好好說當然也可以討論
你的信中只嗆一句:你不知道政黑的申訴都直接在板面上進行的嗎?
沒別的字了,我不懂你是要和我溝通什麼?
你也申訴到群組了,就等群組判決吧。
: 不要再拉雜牽扯有的沒的規定來搪塞救援了,老老實實面對問題癥結爭點有這麼難?
: 小組長就是有責任義務實質認定板主的認定合不合情理法,
: 並依站規須詳附認定理由,沒有不予置評、隨板主心情意識爽不爽這回事!
我很認真的問了法務哦,結果很不幸的是
法務回應就是小組長不必認定板主的認定合不合情理法。
版友對版風不認同,只能發起罷免,不然就只能接受版主領導。
就這樣,我不是不替你處理。
如果你真的覺的政黑版風有問題,我在小組等你來發起政黑罷免案哦!
如果你覺得你被水桶有問題,或是你覺得你不應該被桶那麼久。
也歡迎你來信好好說明,或在群組公開聲明
1.不會再亂用申訴權力
2.以後申訴會依小組規定
我也可以回復你的權力,基本上我說過,處份不是目的,維護看版正常運作才是。
當初要接心情群組時就很多人來跟我說起貴官大名和事跡,
但我還是覺得要保障你的權利,只要申訴/檢舉的事由是對的。
在本小組幾乎都是版主敗訴,不說別的,光政黑就被
檢舉王和ASK檢舉過三次,三次都是政黑要改版規,放水桶,限縮版主權力。
我想由此可見我的立場,絕對不是保障版主。
不說別的,你下面那個就是版主來申訴我的。
總之,你的二個要求
1.政黑版風部份:
小組不會介入要求,我想群組也不會,因為法務說的很清楚
對版風有意見,就是走罷免程序一條路。
2.你個人水桶部份,你如果聲明以後按規定來我可以放你出來,
但你再來亂訴只能加倍桶了,如果你不願聲明,或是就是要來小組談政黑管理
那我只能按規定來,如果群組長覺得要放,我就放,但要說明的是
你要不然就是發動罷免,要不然就接受政黑版主管理的標準。
你再來談政黑管理(除非他違反站規、組規或版規),發一篇我退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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