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板主處分公告與溝通(辯論)程序採證之請益

作者: steve1121 (o'.'o)   2017-03-20 22:18:12
申請事由(非申請的項目請刪除)
(9)其他
一、為處理 TalkandChat 小組申訴案件,文章代碼 #1Ol1FgUz (L_TalkandCha)。
二、因本案就處理上與小組裁判字號 D0994 之爭議相關,故向群組長提出請益之申請。
針對申訴案件 #1Ol1FgUz (L_TalkandCha) 與裁判字號 D0994 相關性之判決論述
一、於 TalkandChat 小組裁判字號 D0994 之爭議,為使用者 hjgx 不服組務判決,
  使用者認為板主公告 #1OhnszEv (L_TalkandCha) 中
  「
    違規人:hjgx
    違反板規:板規9手動置底文章鬧板
    違規處罰:退文+水桶6個月
 
  」
  板主僅載明「板規9手動置底文章鬧板」,
  然組務在聽取板主於組務板說明 #1Oi3LNaS (L_TalkandCha)
  「
   你那兩個違規一起講
   一、原始文章濫用爆卦 
     民代發送的春聯裡落民意代表的名字本就是社會通俗慣例,沒有八卦經檢舉刪除
   二、手動置底
     該篇爆卦沒有任何人回文討論你自己又回自己的文章,
     標題內容引述的跟原本的大致相同
     本來就是手動置底,不是你加個幾句話怎樣就可以免責的,
     如果這樣可以每個人就這樣洗文章就好了
  」
  故小組在處理該申訴案件(D0994)時,
  依板主於溝通(辯論)程序時的證詞,
  針對使用者的文章內容進行評估是否達到
  (一)原始文章濫用爆卦
  (二)手動置底
  之違規標準,所做出的組務判決。
  (濫用爆卦與手動置底仍屬八卦板 板規9 之規範)
  然使用者 hjgx 認為板主於公告中僅簡單列出「板規9手動置底文章鬧板」,
  應判定手動置底是否違規,不應聽取板主針對該處分說明中的「鬧板」論述,
  主張小組將該案件「變化為另一案件」,至群組提出申訴 #1OmsxF-q (About_Life)。
  請群組長裁示,組務在處理申訴案件時,
  板主於溝通(辯論)程序時,針對處分公告內容進行的補充說明,
  組務是否僅需採證處分公告中的說明進行裁決,
  不需聽取板主為該處分公告內容所進行的補充論述?
  補充說明
  組內仍有多數板主的處分公告僅簡略列出違規事項及禁言天數。
  例如:
     (A) 鬧板,水桶六個月
       
       說明:僅列出鬧板,並無說明違反那一條板規。
     (B) 板規三,水桶七天並退文一篇。
       說明:板規三仍有許多細項,亦無說明違反那一條細項。
二、為處理本案 #1Ol1FgUz (L_TalkandCha),
  板主的處分公告 #1Ol1O2F4 (L_TalkandCha)
  「
   違規人:hjgx
   違反板規:板規8違反站規
   違規處罰:水桶2個月
  」
  僅載明「板規8違反站規」,
  組務認為「違反站規」屬站務層級的處分,
  仍需由站方判定有違反相關站規的事實,方可成立。
  使用者與板主於組務板進行辯論時,仍有許多針對「洩露個資」的論述,
  然八卦板板規8 之細項
  「
   4.意圖以影射、諧音字或近似字公開非公開使用者一部或全部之個人資料,如:自
    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住址與電話號碼等
    行為遊走於板規八公佈個人資料規定之處者,經當事人檢舉者。
  」
  依使用者與板主於組務板的論述,
  應以八卦板 板規8 細項4 去判定是否達到「洩露個資」之標準。
  故請群組長裁示一較為合適的處理組務申訴案之方法。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7-03-23 21:01:00
依使用者與板主於組務板的論述?我未曾說要採版規8.4公開非公開使用者一部或全部之個人資料,何謂非公開使用者?馬英九的PTTID目前無人知道 他也是非公開使用者 那要桶的人會很多 請組長不要節外生枝 審究站規與爭執點 盡快宣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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