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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ve1121 (o'.'o)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宣判] hjgx 申訴 Gossiping / staff23 案
時間: Mon Feb 13 17:05:40 2017
【裁判字號】 D0989
【裁判日期】 民106.02.13
【裁判案由】 hjgx 申訴 Gossiping / staff23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hjgx 不服 Gossiping 板主 staff23 判定違反板規九「鬧板、手動置底」
處水桶六個月與退文之處分,要求撤銷處分。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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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一、請板主 staff23 於三日內發佈撤銷使用者 hjgx 水桶處分公告。
二、請板主 staff23 於三日內至 ID_Problem 板申請消除 hjgx 退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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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Oe0nYqu 辦理。
二、使用者 hjgx 主張 2/06 至 2/09 期間板友沒有回應討論串,不應視為違反手
動置底之要件,不服板主判定違規。經站內信與板主溝通,板主超過三天未予
以回應,故於組務板提出申訴。
三、援引八卦板板規 (2016.08.16)
第九條:〔鬧板〕
 ̄ ̄ ̄ ̄ ̄ ̄ ̄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退回並追加水桶六個月,滋事之判定由板主判定。
若對個別版主判決鬧版有疑慮,請至GossipPicket版提出爭議案件申訴之申請。
‧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為鬧板行為:
6.手動置底文章。
‧ 手動置底:
1.若使用者於發文後於十分鐘內自刪,並重發文者,則判定該名使用者自願使用當
日之發文額度,即,若該名使用者發文為[問卦],則視同自願使用一篇[問卦]之
額度,若為其他分類之標題,亦同。
2.第一點之「十分鐘」定義為每篇文章發出系統時間為判定標準。
3.重貼超過總則中規範之發文額度時,則依據總則給予處罰。
4.扣除以上重貼使用額度狀況,即除了十分鐘內自刪重貼以外,若兩個月內同一使
用者發兩篇文章內容完全相同者或大致相同者,即為手動置底,包含:
a.標題內容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者。
b.標題不同,內容大致相同者。
c.連續轉錄同樣文章兩次。
d.詢問相同人或相同事物八卦者。
四、引述板主 staff23 處分公告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公告] 水桶
時間: Thu Feb 9 12:33:05 2017
違規人:hjgx
違反板規:板規9.1鬧板&手動置底
違規處罰:退文+水桶6個月
違規事實:
8 5 2/06 hjgx R: [爆卦] 警察第2次公佈檢舉人的名字並嘲笑
> 9 2 2/09 hjgx R: [爆卦] 警察第2次公佈檢舉人的名字並嘲笑
說明:2/6~2/9並沒有網友回文此討論串,縱然我同情你的遭遇,但是不應該抓一段
網友回復直接置底文章,按鬧板論
五、引述使用者 hjgx 被處分文章內容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警察第2次公佈檢舉人的名字並嘲笑
時間: Thu Feb 9 00:35:10 2017
: 民眾拍照檢 02/02 00:22
: → Elias791: 舉的法源依據是道交7-1條。而2小時連續舉發規定在85-1條 02/02
00:22
: → Elias791: 第2項。看一下這項寫什麼好嗎?他前提是第7-2條,7-2適 02/02
00:22
: → Elias791: 用主體是警察。所以警察到場可依這項2小時連續舉發,而 02/02
00:22
: → Elias791: 民眾拍照檢舉是依據7-1條所以不適用85-1第2項的規定,不 02/02
00:22
: → Elias791: 能連續舉發。 02/02
00:22
: → Elias791: 解答完畢,
→ op111925: 還遇過白癡員警跟我說同一台車同一違規地點不能連續檢舉 02/08 16:54
→ op111925: 害我連續好幾次檢舉失敗, 後來直接上警政署網站投訴他 02/08 16:54
看來op111925 你是罵到Elias791了
不過學藝不精被罵也是剛好
這位達人4年3.3萬件 小勝本人 甘拜下風
且在苗栗平均 1天要找到23件確實有難度 要刻意去找案源
但在新北沒任何難度
只要站在新北某些定點 1天 230件都沒問題
例如 http://lajicity.blogspot.tw
「蟠桃先生」這個綽號 恐怕是個不太難猜的謎語
苗栗的洩密巡官應該在暖身了
「蟠桃先生」你如果要告巡官 我的狀子可以借你抄 加油!
六、引述使用者 hjgx 於 2/06 之文章內容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警察第2次公佈檢舉人的名字並嘲笑
時間: Mon Feb 6 01:27:15 2017
: 民眾拍照檢
: → Elias791: 舉的法源依據是道交7-1條。而2小時連續舉發規定在85-1條
: → Elias791: 第2項。看一下這項寫什麼好嗎?他前提是第7-2條,7-2適
: → Elias791: 用主體是警察。所以警察到場可依這項2小時連續舉發,而
: → Elias791: 民眾拍照檢舉是依據7-1條所以不適用85-1第2項的規定,不
: → Elias791: 能連續舉發。
: → Elias791: 解答完畢,
大法官釋字第 604號 https://goo.gl/5RkyPR
對於違規事實繼續之行為,為連續舉發者,
即認定有多次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發生而有多次違規行為。
看清楚哦,大法官說:舉發50次,就是50次違規行為。
1.這跟刑法砍一個人50刀,只有一次違法行為,是不一樣的。
那違規的人不就很慘?所以立委才立法放水算2小時1次。
2.(艱深觀念)這等於宣告警察對於違規事實是否屬繼續之行為,不負舉證責任;
違規人在此爭點的舉證與爭執,也變得無足輕重。
你違停被拍 N次,卻辯解你只停 1次,
任何人都可以懷疑你是技術超好,每次都停得一樣。
假設明金城拍照檢舉凱子瘋違規停車20次,每次相隔 2小時,
海山分局吃案組巡官可以對金城虎爛說,
你他媽連續檢舉太狠了,只能算凱子瘋違規 1次。金城學藝不精摸摸鼻子吞了。
但如果明金城拍照檢舉完,30分鐘後金城武來拍照檢舉,
海山分局吃案組巡官對城武說,
明金城武,你們倆非但姓名連續,檢舉也連續,
所以只能算凱子瘋違規 1次。
這樣城武一定不服氣啊,
城武我哪知道前面有金城檢舉過?我怎麼知道30分鐘前車停的位置跟現在是否一樣?
你海山分局吃案組巡官憑什麼說車子是違規事實繼續?
誰能保證車子都沒動過嗎?
既然不能保證,那你警察在怕什麼?就開 2張單啊,大法官都已經罩你了。
更別提三蘆警員Elias791你說只要明金城拍照檢舉,罰凱子瘋違規 1次,
後面不管停幾天幾年,換幾個金城、城武、武當、當傑拍照檢舉,都不可以再罰凱子瘋,
這錯誤執法觀念,對違規人而言太划算,怪不得現在新北市滿街違停。
結論:
同一民眾之拍照檢舉同一違規,適用連續舉發需間隔 2小時之限制。
不同民眾檢舉同一違規,警察應個別舉發,這不叫做連續舉發。
七、檢視使用者 hjgx 於 2/06 與 2/09 在八卦看板的兩篇文章內容,為針對議題
「警察第2 次公佈檢舉人的名字並嘲笑」所進行討論的文章。
板主staff23 於本案 [證02] 處分公告中,主張 2/06 至 2/09 並無其他使用
者針對該議題進行回文,使用者不應引述板友一段的推文直接以回覆文章的方
式進行回應,認定使用者 hjgx 所回覆的文章為手動置底,故以鬧板論處。
查閱八卦板規九針對手動置底之板規「兩個月內同一使用者發兩篇文章內容完
全相同者或大致相同者,即為手動置底。」,係為規範使用者於兩個月內張貼
兩篇文章的內容為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者,則視為違規。
檢視使用者 hjgx 的兩篇文章內容,為針對前述的議題所進行討論的回覆文章
,且兩篇文章內容皆具有針對該議題提出不同的論述,應視為屬於合理性的討
論文章。另以文章內容之相似度進行評估,僅討論議題相同,文章實質內容相
似度不足。
故針對此案予以改判,請板主staff23 於三日內撤銷使用者 hjgx 處分公告,
並協助使用者於 ID_Problem 板提出消除退文之申請。
另針對板主於使用者提出申訴後(溝通階段未予回應),於組務板所提出其他
的說明,以增強使用者違規之論述。組務認為發表文章(開新的議題)與回覆
文章(現有的議題)對於看板的影響應有所不同。若板主在裁定是否為手動置
底違規,應考慮兩篇文章的實質內容之差異,是較為合理的判定方式。若僅針
對標題進行裁定時,當使用者針對較為有趣的議題所進行的回覆文章(與本案
相關),其標題必然為相同,若依此判定手動置底違規,將大幅限制看板合理
性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