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板主大大
我無心找你麻煩
只是當時我也不知道有這個投票(我也不知道八卦板的人一時腦衝竟然限制自己言論自由)
這個新版規就由少少的200人給制訂出來了
那既然都訂出來了,也無話可說
不過目前這條板規,有失當時板眾所要求的初衷
板眾依照當時的民意應該是「管制無意義濫發P幣的現象」
但是你的板規把一些有公共性質,有急迫性需要以發錢獲得重視的發錢文也通通鎖死了
例如貪污、利益輸送、法條關注等
如果這條板規在早施行個五年的話,基本上太陽花學運是會胎死腹中的(很仰賴發錢爆文)
所以我想四位板主是不是可以在討論一下
將某一些議題或某一些政府網站列於發錢文條款的例外之中
不然未來萬一有甚麼真的是危害台灣人全體利益
而被媒體壓住大眾無法得知,知道事情真相的少數人無法透過發錢文傳遞
對台灣會是一個很大的危害
雖然我知道台灣人貪錢是天性實屬活該
不過我還是覺得部分公共性發錢文對於讓台灣更加進步一定有相當程度的幫助
希望版主們可以斟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