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簽20年約只幹8年多 機師判賠華航439萬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16-05-06 16:00:54
我的問題很簡單:
* 指派飛跨洲、隔夜的勤務,這是不對的嗎?
或著更進一步,假設航空公司「都」指派這種勤務
那麼,這樣是不對的嗎?
* 為什麼契約不能限制二十年?
從新聞報導當中得知,當事人主要的訴求就是這兩個點
但是,坦白說,我真的不懂(光憑)這兩點有什麼勝訴的機會?
難道航空公司從此不能開跨洲航線? 受完訓練就可以走人?
我的身份也很簡單
我不是機師、不是華航管理層、也沒持有過華航股票
甚至沒坐過華航飛機(想想也蠻神奇的... XD)
上面這些問題要換成任何一家航空公司都行,我都想知道答案
還請各位業內專業人士開示...
作者: mykorianda   2016-05-06 16:10:00
或許新聞只寫這點,但我認為這個契約是合意成立的,公司有沒有違反勞基法,這是由法官從客觀的證據上來判斷,既然上訴到高等法院了都還維持判決,這個前機師就算滿腹苦水也站不住腳
作者: dskvj (大家一起來放空)   2016-05-06 16:17:00
人生或工作不是只有「對」或「不對」的問題,你想得太簡單
作者: Elate (Busy in my Life)   2016-05-06 16:29:00
20年太長,以現在科技進步的速度,感覺這不合比例原則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6-05-06 16:44:00
你知道當你在睡覺的時候,人家在工作的感覺嗎?而且你知道當你在睡覺的時候,人家在工作的感覺嗎?而且你知道當你在睡覺的時候,人家在工作的感覺嗎?而且他還不是固定大夜班,可能今天早班明天大夜後天小夜!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6-05-06 16:46:00
這不就是高薪水的代價嗎?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5-06 16:47:00
有些行業就是會有時間調整的問題,樓上用這個理由沒啥意義
作者: hitoma   2016-05-06 16:49:00
而且要進去前不是也知道
作者: mykorianda   2016-05-06 16:59:00
這是什麼理由?? 那保全夜 輪值班的工作呢? 太瞎了吧這說法
作者: onedollar   2016-05-06 16:59:00
你知道不少行業都有大小夜的問題,也不是固定,常有輪調
作者: ballstalk (波斯偷客)   2016-05-06 16:59:00
我只覺得那個機師是草莓族動不動就要吵就要鬧,跟大腸花的屁孩有什麼兩樣
作者: hitoma   2016-05-06 17:01:00
很正常啦,提不出有利的證據只好邊邊角角拿出來湊
作者: mykorianda   2016-05-06 17:02:00
再者 只要在合法的範圍內,『這不就是高薪的代價嗎?』 沒有人不尊重這些行業的人,當然也不是輕鬆的工作,但比起其他行業別,這個行業已經是薪資回饋最高的了
作者: lun0214 (lun)   2016-05-06 17:08:00
的確大夜小夜亂亂排是很多工作都會有的,但別的工作辛不辛苦高不高薪不是重點啊,一個公司違反了勞基就應該改正,而不是說「別人更辛苦呢你已經很好了在該屁」
作者: eason79126 (伊森)   2016-05-06 17:14:00
好想當機師喔…
作者: mykorianda   2016-05-06 17:35:00
所以就說回到勞基法啊。。。。高等發院都判了不是嗎。。。。
作者: allencho1131 (冰嵐)   2016-05-06 18:01:00
老雞法是用來保障老闆的…
作者: tsmcprince (努力中)   2016-05-06 18:14:00
某個引喻失義的人 根本吃地溝油的命 操大老闆的心 哈
作者: cielcrosss (快註冊)   2016-05-06 18:16:00
其他更血汗的行業多到數不清 已經很幸福了
作者: tsmcprince (努力中)   2016-05-06 18:19:00
原來看到不平 只要拿更不平的來撫慰 就不能講話了
作者: alanasd (alan)   2016-05-06 18:21:00
20年真的超坑的 不過他簽了 法律上很難說的過去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6-05-06 18:45:00
找判決書來看看吧,看報紙閒嗑牙是能有什麼精準的討論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卻像殘廢了。)   2016-05-06 18:58:00
勞基法裡面也有關於最低服務年限的條款,要滿足特地條件不然就算你簽了也是沒效。該員如果可以舉證公司違反勞動法規或者有其他重大因素,的確是可以未經預告直接離職也不用違約金。所以看他官司怎麼打吧,不是打輸就一定錯,可能策略有誤
作者: happiness08 (love 8)   2016-05-06 19:12:00
作者: yoyoyo1011 (yoyo)   2016-05-06 19:12:00
慣老闆
作者: happiness08 (love 8)   2016-05-06 19:13:00
焦點模糊了
作者: AlainDion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6-05-06 20:34:00
原po寫得很好啊 如果拿上法院檯面的只有文中所述的點那外界霧裡看花也不奇怪不是嗎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6-05-06 22:13:00
作者: o0i9u8y7 (我要玩團!!)   2016-05-06 22:31:00
護理師也日夜顛倒還沒有工時限制,然後拿機師五分之一不到的薪水,我是覺得看人家國外機師過很爽global pay多高多高的時候,先看看自己的膚色跟同胞們的生活再說,違約就違約,簽之前不知道會飛跨州?跨州飛時限制在國外爽停爽玩的時候怎麼不抱怨兩句?
作者: wogosong (大航路時代)   2016-05-06 23:08:00
台灣人很有趣 不跟好的比 在那邊挑爛的來嘴,難怪大陸薪資增加幅度屌打彎彎
作者: crimsonn (希望自由的呼吸)   2016-05-06 23:29:00
其實違約跟慣老闆兩件事是不用綁在一起討論的
作者: vs421 (bLOod,sWeaT&TEaRs)   2016-05-06 23:39:00
國外的氛圍是大家一起爽 台灣怎麼變成大家一起苦了呢?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6-05-07 00:30:00
比較想問噓的人邏輯概念一.今天這裡是航空版 自然會討論機務機長相關問題扯進護理師幹嘛呢? 完全不懂這邏輯 就算護理師OK真的很辛苦 那又跟這個主題有甚麼關聯?二.為什麼其他人工作辛苦所以我們就不能討論航空版相關職業的薪水和工作環境問題? 請問這又有甚麼關聯?很認真發問想知道這兩件事情的邏輯性是在哪
作者: o0i9u8y7 (我要玩團!!)   2016-05-07 01:37:00
邏輯就是 簽下去之前已經知道薪資水準跟職務 就自己要承擔後果但前面對比護理師的確不妥且不合主題 抱歉
作者: Homeshadow (風裡的飛翔)   2016-05-07 02:07:00
樓上不要在那邊比爛
作者: lun0214 (lun)   2016-05-07 10:30:00
邏輯就是,反正高薪就是爽就是活該沒資格叫啦,跟鄉民不分對象戰軍公教一樣,呵呵
作者: alstonfju (Fegarowed)   2016-05-07 22:59:00
哪來那麼多早知道為什麼還要去,你第一天出社會嗎?
作者: ANsheep (ANsheep)   2016-05-09 01:44:00
我覺得很奇怪,簽約跟明白職務內容及工時安排是兩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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