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siagod ()》之銘言:
: 有次我朋友去一家咖啡廳吃東西,餐廳推出內用優惠套餐,
: menu上寫了主餐300元、飲料200元,低消400元,
: 而內用優惠套餐是只要點主餐加飲料,只要350元,
: 我朋友想說好爽,就點了此套餐,但因為某些原因,飲料一口都沒喝,
: 結果櫃台A竟然跑出來說:「先生,你飲料必須要喝,這是我們優惠套餐耶,
: 你單點要200元,套餐才變50元,你知道你因為點了套餐讓我們少賣一杯
: 200元的飲料嗎?而且還佔了我們一個客人的位置,
: 你一口都沒喝,還要有清潔人員幫你處理空盤、廚餘、收杯子等,
: 這都是成本耶,如果你不喝完就離開,請你支付50元費用,否則我們要把你
: 在店內的物品(手機、包包等)扣留住。」(註:就是行使民法上的留置權)
: 我朋友對櫃檯A主張:
: 「這是我買的東西啊,我為什麼不能放棄?菜單又沒說我一定要吃完,
: 我也沒外帶,今天就是我不想喝了阿,而且沒喝完要加收50元,
: 這費用菜單上根本沒寫,憑什麼呢?」
: 櫃台A表示:
: 「你這樣就是更改菜單!!從套餐變單點,請付50元。喔不!是150元!!」
: 隔壁桌的客人見狀心想:
: 「唉,又是一個奧客,利用店家優惠規則來規避低消限制,被抓到活該。」
: 最後我朋友乖乖付了150元,才順利離開阿.........
:
作者:
c890306 (Leo )
2018-11-07 11:51:00其他我不懂,純推體力活!
作者:
x22434231 (nosebiting)
2018-11-07 11:52:00原來是這樣啊,我還以爲是個法盲呢
作者:
lajji (喇機)
2018-11-07 11:53:00推這篇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18-11-07 11:57:00其實延遠權 機票有沒有便宜/公司有沒有損失根本不是必然
你的第二點很奇怪 既然有損失 那就同意讓客人no show不就沒損失了就是因為你讓客人劃位 所以你才賣到前段的機票呀事情怎麼能只看一半
作者:
as981134 (xa981134)
2018-11-07 12:34:00今天是因為只有一個人所以損失還小如果哪天來個十幾二十幾個的都這樣都沒人補上去不就虧更多
這些票前段原本就是賣不掉才要促銷啊 等於你多賣二十幾張票耶 虧在哪虧也是因為你把票拿去促銷虧 而不是因為旅客跳機
你確定真是賣不掉還是其他原因?????很多間都會賣外站出發轉機比自家直飛便宜的票好嗎...
作者:
adion (Fly)
2018-11-07 13:12:00因果關係,票價便宜來自外站中轉今天他買台北到歐洲來回會有問題?行李都直掛上去了,為了妳一人全機等你下行李,這樣公平?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8-11-07 13:24:00老闆,西瓜一個多少錢? 50元那那邊一整箱的呢 你要的話45算給你那那一整車的呢 (喜)整車單價25算給你好那我要一顆那車上的
所以奧地利台北就是因為你半買半送才賣掉的不是嗎 那台北香港少賣問題是出在你半買半送 而不是旅客跳機啊今天他不跳機 你一樣不能賣那個位置 所以他跳不跳機根本不是造成賣不到票虧損的原因 你可以說會有一些額外的作業費用 但絕對不是因為你賣不到香港那個票你再決定要把他綁在奧地利線賣的時候 就是覺得 少賣那張香港票造成的損失 比你多賣一張奧地利的利益小 才賣的
作者:
TomNook (購物狂)
2018-11-07 13:39:00那個位子他不管跳不跳機都不會賣給standby的人航空公司是少賺,不是虧吧
所以當你說因為旅客跳機 害你賣不到票的同時 應該想想你就是因為沒賣那張香港票 才多賣了奧地利的票
作者:
TomNook (購物狂)
2018-11-07 13:43:00跳機客沒跳 -> 沒位子航空公司不能賣跳機客跳了 -> 航空公司空一個位子沒賣
如果你覺得 他不買HKG-TPE-VIE 一樣會買TPE-VIE 所以造成你虧損 那問題一樣不是他跳機 而是決定賣的人評估錯誤
作者:
TomNook (購物狂)
2018-11-07 13:44:00撇開稅金那些費用,就位子而言航空公司沒損失原來是隱藏成本阿XDDDDD
不管跳不跳機 這位子本來就不會給其他人 邏輯有點差
作者:
TomNook (購物狂)
2018-11-07 14:01:00航空公司推出香港出發特價就已經考量少賣一個tpe-hkg的成本了這個成本不應該因為乘客跳機而算兩次吧
作者: ppkscyc (ice) 2018-11-07 15:50:00
不跳機的方法就是再買一張(其他公司)便宜的hkgtpe 去搭tpehkg那段 2完全不成立另外不買hkg出發票價 旅客一樣有需求但很可能是選其公司的票 這樣原本航空少賣一張長程來回
作者:
jmt1259 (船槳)
2018-11-07 16:22:00第二點怪怪的(?
作者:
TomNook (購物狂)
2018-11-07 16:29:00小心被說沒學過會計不懂隱藏成本
運送契約應屬定型化契約,託運人不得有自由意志任意變更合約內容(應該是這樣?)一本票也有明確規定,其中一段機票未使用視為全部作廢,放棄最後一段不搭本來就是鑽漏洞了,要鑽就低調一點買機票付款前那麼一大段運送契約,沒有人會認真看,直接勾我同意。勾選我同意的那時候就是同意運送契約的條款了,出了問題才說公司又沒說等到華航出面就會拿那一段密密麻麻的運送契約出來,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而且誰不知道,香港出發經台北轉機到歐洲,比買直飛便宜一萬多。省了一萬,華航叫你付2000的no show費已經很便宜了吧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8-11-07 19:11:00頂多說少賺 直飛的價格他就不會買
作者:
siberia (釘子要打進去啦!!)
2018-11-07 21:52:00推!
作者:
feelshin (Albee)
2018-11-07 22:07:00推
作者: ptarmigan (Clear for takeoff) 2018-11-08 02:35:00
歹丸鯛唔告灰,到底是不是牛啊?
作者:
smdmaps (kai)
2018-11-09 09:08:00因爲直飛最貴,所以就一堆跳機,再笑買直飛的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