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便藉這標題問一下吧
NO SHOW
放棄
取消
在航空公司票務上不同吧?
好像只聽過可以改票的要罰 NO SHOW的 重新改票費
沒聽過 真的NO SHOW 然後被追著要錢的(因為都NO SHOW了 去哪找人?)
取消 很多機票是 不可取消 不可更改 不可退費的
取消 應該很簡單 就是不搭了 可能是取消全部 也可能一小段
全部 也許還有機場稅可以拿回來
一小段 通常因為是特價票 大概一分錢都要不回來了
這個好像也常發生
取消的 應該也沒有遇過 因為我取消 被追的要補取消費的
至於放棄 這個我們大家常講 但好像沒在航空票務法規上面看過
所以 似乎扯到 放棄 就會有比較 曖昧的理解方式
消費者感覺 我是GO SHOW放棄後段 等同取消部分機票 我也不要求退費
票價規則說 不可更改 不可退票 不可NO SHOW重訂 但沒說不可以取消吧?
也沒有說 不可以局部取消啊? 所以我執行我的權利 哪裡有問題了?
但票務櫃檯說 你這不叫放棄後段 你這是更改航點 你的特價機票本身是不允許的
但我通融你 幫你改票 但你要付改票的艙等價差(運氣好 也能不補費用)
還是你要我押著你上飛機 一定要搭完整段航程(在美國發生過)
所以 放棄 到底在航空票務裡面 要怎麼認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