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糖。
時間軸:兩人剛復合那會兒,小莊大約快三十歲吧。 (篇名暴露作者年紀QQ)
正文一卡就會生出番外。
架構以後會再調整,故不M。
秦軒拎著一手剛從超市買的啤酒回到家,看著自家客廳桌上幾樣家常菜,臉上少見
地浮現了不可思議的表情。
涼拌豆腐、宮保雞丁、客家小炒……趁莊瑞哲還在興緻勃勃地忙裡忙外,他偷偷拈起
一塊雞丁嚐了一口。不只色與香,居然連味也是有模有樣。
於是,秦總驚了,狠狠地吃了個大驚。
畢竟,最近才和自己確立伴侶身份的對象,莊瑞哲(TAG:菸槍、酒鬼、夜貓、妖僧
),怎麼看都不該是這種居家型設定吧。秦軒原本是這麼想的。
況且,幾年前他們首度交往時,用餐模式不是叫外賣就是或上人少的簡餐店解決,再
不然買便當或泡麵,各種不健康的狀況都有,唯獨沒發生過由任何一方下廚這種事。
不過這也合理,當年莊瑞哲租的隔間式學生套房不適合開伙,而秦軒也只帶過莊瑞哲
回自己住處一次,之後就分手了,莊瑞哲壓根沒有過賣弄廚藝的機會(事實上莊瑞哲當時
也確實只是個家務低能的死大學生,料理技能是後來當了酒保、去研習調酒課程時才又順
便點的),這也就難怪他要提議由自己下廚了。根本就是想炫技來著。
秦軒自己的飲食習慣不算太壞,有時他會到姊姊秦雪家,和姊夫、劉小弟全家共同用
餐,這時料理會由秦雪或劉家的菲傭準備。偶爾他自己也會同前男友一起開伙弄點料理,
平時就算忙錄時主食為外賣或便當,但也會自己做些簡單的小菜,多少均衡一下營養。
總而言之,秦總雖然算不上什麼大廚,但廚藝方便的基本功……還行。
於是他懷著既然要時常相處了,那為了雙方健康著想,至少外食和在家做飯的比例可
以稍做調整吧,除了替毫無理財關念的莊某人省點開銷、這樣也比較兼顧營養。
這次復合,秦軒壓根沒指望莊瑞哲能在食衣住行的「食」這個項目出到多少力,本來
早做好要靠自己普普通通的手藝下廚一輩子的打算,事實上他連日本原裝進口、號稱「新
手也能變廚神」的多功能水波爐都買好了(因為作息時間差太多,原本這是打算給莊瑞哲
加熱隔夜菜用的,自己也能多研究一些簡單免開火的菜單),想不到卻在他把莊瑞哲請到
自家吃飯這天,被自備食材的莊瑞哲反客為主、趕出門去買飲料。
「…………」
廚房傳出的食物香氣不像假的啊。
「軒哥,回來了?幫我個忙!」莊瑞哲聽見開門聲,於是在廚房裡呼喚。
「怎麼了?」
秦軒進入廚房。
干煸四季豆、糖醋魚已經裝盤擺在一旁,莊瑞哲手上還拿著鍋鏟,正翻著櫻花蝦,一
面示意秦軒替他整理瀏海:「我頭髮一直掉下來,刺到眼睛好煩。你有沒有小夾子?」
其實他在自家做菜都是直接戴髮箍來擋瀏海啦。但……這種東西當然打死都不可能帶
來秦總家。
「……我找找。」秦軒先替莊瑞哲抹了抹額間的汗,然後沉思了會兒:「應~該~是
有類似功能的東西。」
接著,秦軒拿來之前同事女兒忘在家裡的兩枚小白兔髮夾,夾在了莊瑞哲的頭上。
……看上去還挺可愛的。
莊瑞哲看不見頭頂,不知自己被夾了這種鬼東西,還感激地親了秦軒一口:「謝了,
我等等就好。」
「……嗯,那這些我先拿出去。」秦軒端起旁邊做好的兩道菜,遁出廚房、到客廳把
菜上桌後,用兩指夾了塊魚,又偷吃了一口。
……這不科學。換另一道四季豆試試。
還有之前桌上的其他……
偷吃過好幾樣菜之後,秦總把手指上的油光舔掉,在心中認真評價:
…………太不科學了。
若要用個莊瑞哲的口氣比喻此時秦總心中的感受,大概會是以「古時候林盃千辛萬苦
從歌樓歡場把風騷花魁或萬人迷歌姬娶回家,原以為這花瓶妻子鐵定是個不學無術的擺設
品,功能頂多就養養眼、暖暖心而已吧,家務便由書生我自己辛苦些了──不料這花魁居
然還是賢妻啊!賺到了啊!有沒有!」這樣的描述來呈現。
秦軒還沒想像完莊瑞哲唱作俱佳、半開玩笑半邀功的表情,主角就現身了。
「唉呀抓到了。」見著秦軒在舔手指,莊瑞哲於是放下最後一盤櫻花蝦和碗筷,抓住
秦軒的手指,出言調侃「秦總,你偷吃厚~」
「……嗯,抱歉。」秦軒若無其事地應著,便見莊瑞哲對自己剛舔過的手指揉捏了會
,露出壞心的表情。
「剛在一起沒多久男友就偷吃,我難過啊……」莊瑞哲抱怨了一聲,接著卻把秦軒的
手指含進自己嘴裡,一臉邪惡。
秦軒由著莊瑞哲挑釁自己,也笑了笑:「那你就偷回來吧。」
一邊咬住莊瑞哲的耳朵,秦軒的手指一施力,便滑入溫熱濕軟的口腔深處。
「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