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義跟喬治甜甜蜜蜜了好些年,雖然也曾小吵小鬧,但從沒搞到要寫離婚協議書的地
步。
外表看起來非常霸道總裁的喬治,除了一開始有老婆孩子還跑去勾引小義的人渣行為
以外,後來對待小義的態度倒是很符合言情小說的模範男主角,幾乎千依百順有求必應的
境界。
在他們結婚五週年的聚會上,忘記兩人因為什麼雞毛蒜皮的小事鬧彆扭,一度把場面
弄得很尷尬,就連偏心一萬年的我也必須承認是小義有錯,但最後仍是喬治低頭妥協,把
問題處理好,甚至重新把氣氛炒熱。
喬治對小義的好,大家都看在眼裡。這一回,沒人再看走眼了。
雖然我自己也是有老婆的人,但每次看到小義跟他家那口子的互動,總覺得墨鏡已經
無法抵擋眼前那兩尊行走的人型光害。
我們都以為這輩子就這樣過下去了。
我在事發半小時前還收到小義的炫耀照片。不知是花蓮哪處的山櫻花,滿山遍野紅得
驚心動魄。鏡頭裡的他跟喬治互相依偎,相較笑得比櫻花燦爛的小義,喬治只有唇角微
勾,但眼神平靜而幸福。
那時小義說下次等我跟詠妃有空可以一起去玩,看是要露營還是烤肉,環保一點單純
爬爬山、拍拍照也好。
然後,半小時後,落石砸中了他們的休旅車。
有三輛車同時經過那路段,巨石好死不死砸上夾在中間的他們。他跟喬治當場沒了呼
吸心跳。聽說警消把人拉出來時,喬治把他整個人護在懷裡,自己被砸得血肉模糊,小義
勉強還留了個全屍──雖然人都死了,全不全屍一點也不重要。
我大概瘋了一個月,每天不是哭就是哭。好吧,其實我也記不得那陣子到底在幹嘛,
只知道詠妃又衝到我家,拎著我去看醫生,盯著我洗澡吃飯睡覺,風水輪流轉變成我的專
屬看護,而且是免收費做功德那種。
某一天,提早下班的詠妃回家沒見到我,從傍晚找到天黑,最後在小義以前租屋處的
頂樓發現我。據說那時我坐在欄杆上,對著黑漆漆的天空伸出雙手。
頰上火辣辣的疼痛讓我回過神,但更讓我錯愕的是詠妃的眼淚。
她抱著我嚎啕大哭,像個被家人拋棄的小女孩。
我從那天開始慢慢清醒,又過了一年多才恢復。
在那之後,「小義」成了不能說的秘密,連同他那個不可說的佛地魔老公,一起被我
鎖進記憶深處,再也不見天日。
一轉眼,這是他拋下我的第四年。
詠妃再也不肯搬走,期間任憑我怎麼發瘋發飆都一樣。我拿她沒轍,只好隨她去──
如同小義也拿我沒轍。
如今,我終於能夠翻閱以前的信件卡片、聊天紀錄,在淚眼模糊裡回憶他和我之間的
點點滴滴。
我依然認為那就是愛,沒有任何人能質疑。
那天是小義四十二歲生日,我只打算帶一束向日葵去掃墓,那是他最喜歡的花。詠妃
問我要不要再帶點祭品,比方他常買來送我的各式蛋糕。
「他又不喜歡吃甜的。」
我忙著挑花,頭也沒抬地回詠妃,錯過她難得驚訝的神情。
是啊,其實小義從來不愛吃甜食,常約在咖啡店是為了嗜甜如命的我。每次不管點了
什麼,總習慣分一半給我,因為他知道三心二意的我這個也想吃,那個也想嚐。
時間一久,連他自己都快忘記他不嗜甜,遑論身旁的人。
你看,他是一個那麼溫柔體貼的人,在情字路上跌跌撞撞弄得傷痕累累,好不容易找
到真愛,拖拖拉拉好幾年苦盡甘來,沒幸福放閃幾年又被飛來橫禍奪走性命,連聲再見都
沒說。
如果有個機會能好好道別,我是不是還能聽他再說一次:「蘇蘇,我喜歡妳」?
現實往往比小說更離奇──在此之前我對這句話嗤之以鼻,在此之後我將這句話奉為
圭臬,把所有該珍惜的人事物捧在心上,就怕再有個萬一。儘管那個萬一真正到來時,我
們永遠措手不及。
很抱歉這不是一個天真王子跟霸道總裁從此幸福快樂的甜美故事,但它卻是我摯友所
經歷的真實人生──儘管聽起來芭樂又狗血,拿去投稿言情小說可能都沒法過稿。會選擇
把這些零亂破碎的往事訴諸文字不是為了騙P幣洗文章數,純粹是想找個地方紀念他。
如果世上還有其他人記得這故事,他就還活著,不會死去。
他是我gay密──小義,標準好人沒好命的代名詞。
他是我一生摯友和唯一愛過的男人。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