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創] 明光 (完)

作者: saxonwing (翾刖)   2021-11-11 00:20:28
*本篇為《歸鄉》的續篇,未閱讀過前作雖不影響本篇劇情的理解,但一定程度上影響對
劇情的感受
  方才看到主角自斷左臂才得以脫離險境,劇情正到緊要關頭,車廂裡就傳來到站的廣
播。兩個半小時車程還不夠林明光看完主角歷經三次試煉,進入師門,連整個故事的五分
之一都不到,他一邊想著不知道主角能不能順利成為青雲真人的弟子,最後飛升成仙、脫
去凡胎肉軀,一邊站起來取下行李架上重甸甸的行李,背上隨身背包,跟隨著要下車的旅
客在兩排座位中間排成直列。
  三天兩夜,他只帶了替換的內衣褲、兩件上衣和一件褲子,就在背上的背包裡;手提
行李袋中塞滿了自家曬的菜脯、花菜乾、農會出的罐頭和一大包蔬果,都是阿嬤硬塞進去
的。就算他向老人家解釋這些東西北部都買得到,老人家也只會用中風後不太流暢的言語
,堅持他得把家鄉味帶給北上打拼的阿叔。
  
  「你真的不去畢業旅行?」
  那天晚上,爸爸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剪腳指甲,一隻腳屈起,踏著椅子邊緣,剪下的月
牙形碎屑掉在底下的廣告單上,頭也不抬地問他。一邊的電視播著政論節目,電視是新的
,剛買沒多久,螢幕上那些名嘴們正在激烈辯論某個議題,他知道爸沒在看,開著只是為
了讓屋子裡有點聲音,不然就太安靜了。
  「不去。」
  明光的眼睛黏在手機上,簡短回答。
  修道之人,須得摒棄世俗牽絆,方可脫去凡骨。汝可尚有牽掛?
  弟子上無父母、下無妻兒,無處可歸,這世間於我不過是可棄之物。
  平常這個時候,爸爸剛帶著倦容回來,接著任由政論節目播整個晚上,他自己卻倒在
沙發上呼呼大睡,直到深夜才關掉電視回房間去睡。父子間的對話總是不出「食飽未?」
、「吃飽了。」、「錢還夠用嗎?」幾句話,明光已經習慣爸爸凡事不過問,今天被叫來
客廳聊天,真的尷尬到不知道聊什麼好。
  「喔。」
  爸爸點點頭,放下剪好的那隻腳,嘴裡叼著菸,七星的氣味和蚊香混在一起,聞起來
很刺鼻,他又屈起另一條腿,像突然想起什麼,指甲剪停了下來。
  「不然去桃園找你友敬阿叔好了。」
  「阿叔不是在台北?」
  「搬家了。講桃園較俗,台北買袂起。」
  這個叫「友敬阿叔」的人在印象中只有模糊的影子,妗婆葬禮見過一次,百日的時候
好像也有回來一趟,後來就無消無息。明光對他不是沒有好奇,爸爸後來搬去妗婆房間睡
那張帶著髮油味的床,把原本是友敬阿叔的房間給他用,因為有書桌,光線也比較好。房
間書櫃上盡是些看不懂的書,他好奇友敬阿叔是個什麼樣的人,問了幾個人都沒得到結果
,不外乎是會讀書、很文靜、在台北當公務員,有時候還會多一句「你佮伊有淡薄仔相
(你跟他有點相像)」。
  他也向其他人問起,和自己有點相像的友敬阿叔結婚了沒有?但這個話題總是沒能繼
續下去,長輩們不是沉默,就是直接換個話題,白菜的價格、三層肉一斤漲了多少、昨天
晚上新播出的八點檔,總是有更多別的事可以聊。
  「阿叔一個人住?」
  「聽說是跟朋友住在一起。」
  爸爸將指甲屑倒進垃圾桶,吹了吹又讀起廣告單上的內容,碩大字體、鮮豔顏色,大
賣場這期雙十一購物節又降價多少,各種琳瑯滿目的商品,一輩子的吃穿行住都在上面了
。他的問題太過不重要,和民生全然無關,不需要被當一回事。
  但都自己買房子了,為什麼還要跟朋友住在一起?
  
  明光伸手在牛仔褲側邊擦了擦,抹去掌心的薄汗,覺得自己心跳也比平常快些,但不
害怕。和他搭著爸爸的小貨卡下車的小車站不一樣,中壢車站雖然不大,但很新,看起來
剛蓋好不久,車站裡還有新漆的味道。重要的是人很多,從車廂裡湧出的下車人潮把他往
前推,不過他以前有時會跟方志軒兩個人搭車去彰化市區,知道這個時候跟著告示牌走就
不會錯。今天也是畢業旅行的第一天,他往北,同學們則往南,快到中午吃飯時間了,他
記得通知單上面寫的是美濃粄條,方志軒一定又把韭菜全部挑出來。
  出了站,他往右邊走,他事先跟友敬阿叔交換了聯絡方式,說好會在車站前面等他,
也把照片傳給對方,好在人群裡方便相認。他看著照片,一張是不太成功的自拍,另一張
則好多了,大概是一起住的朋友幫忙拍的,怎麼看都不覺得兩個人哪裡像,倒是阿叔的眉
目和那個模糊的影子對了起來。
  明光一眼就認出友敬阿叔,穿著件淡藍色襯衫、灰色長褲,無框眼鏡,看起來就是個
普通四十多歲的中年人,和照片裡沒什麼不同。他在那人面前站定,真要叫人時反而畏生
起來。
  「明光,我是友敬阿叔。」
  友敬用台語打招呼,想接過他手上那一大袋行李,他搖了搖頭,這點東西還拿得動。
  「餓了嗎?」這次是國語。
  「還沒。」
  他搭車前吃了一個大飯糰,糯米的,裡面包著榨菜、半個滷蛋、肉鬆和油條,很能止
餓。這攤在衛生所前面擺好幾年,顧客總喜歡跟老闆娘嗑牙幾句,爸爸載他去坐車時順路
買了塞他手裡,他其實不想要,飯糰吃起來是方便,但他其實不特別喜歡,也容易胃脹氣

  「那我們先回去放行李。」
  提著行李袋,明光跟著中年男子穿過人潮,往排班計程車走過去,注意到四處都有與
台灣人略顯不同的長相,聽不懂的外文夾雜在國台語之間,偶爾穿插幾句客語,雖聽不懂
也能分辨出來。反而是車站裡的告示牌列上三、四種,他卻只能知道這不是他平常用的語
言,聽不出泰語、越語和印尼語有什麼不一樣。
  
  在了解自己的媽媽就是別人口中的「外籍新娘」、「越南仔」之前,明光就知道別人
都叫他「無老母的囡仔」或「越南查某的囝」,他聽得懂前面那句指的是他沒有媽媽,卻
有很長一段時間,都不知道那個「越南查某」是誰。他模糊地記得自己曾經有媽媽,是個
安靜不愛說話的人,也記得曾經有個姊姊叫明慧,但某一天開始,媽媽和姊姊就在他的生
活裡消失了。也是從那天起,爸爸對那兩個人半句都不提起,衣櫃裡的衣服、化妝台上的
保養品和口紅都掃進垃圾袋,像是沒有存在過。
  爸爸去做工的時候妗婆把他帶在身邊,他聽著跟妗婆一起揀菜的婆婆媽媽們談起他的
母親,帶著憤恨和責怪的語氣,她們說著「家己走轉去越南,連細漢囡仔嘛做伙 走,
這款查某實在狼毒」,或者「阿賢真正可憐,毋知當時開偌濟錢娶彼个越南仔」。
  他沒有母親,那些話對他沒什麼意義,只是會想,原來媽媽就是這樣的存在。
  後來妗婆走了,爸爸去做工的時候他就待在大伯家,阿嬤和大伯母照顧他跟茵茵還有
芸芸三個孩子,等爸爸下工才把他領回三合院睡覺,明光以為這就是他的新家了。有天,
他聽見芸芸問阿嬤:「為什麼明光哥哥一直待在我們家?」他才了解自己是被寄放的。就
算吃飯都有他的一份碗筷,玩具總是三個人一起玩,但那不是他的家,是茵茵、芸芸、大
伯母和大伯的家,現在只有睡覺才會回去的、以前和爸爸及妗婆一起住過的那個地方才叫
「家」。
  等他再大一點,他才聽說這座三合院也不屬於爸爸,是「友敬阿叔」繼承的房子,他
們只是借住而已。
  
  車子從火車站又開了二十分鐘,在車上明光也不知道該跟阿叔聊什麼,面對朝夕相處
的爸爸都無話可說了,更何況是這個只有十年前見過寥寥數面的人。幸好計程車司機滔滔
不絕談論年底的公投案,友敬阿叔偶爾應合幾句,誰的心思都沒放在他身上。
  他掏出手機,繼續看《霸者之路:我如何成為凌雲界大佬》的第二十一章,主角何昭
陽已經通過兩次試煉,第一次試煉,他遇上自己過去的死敵,要何昭陽償還他一家十來口
人性命,最後主角自斷一臂才脫離幻境。第二次試煉,出現的是他亡故的戀人,羅衫半褪
、美人溫軟,幾乎就要深陷慾海而不可自拔,幸得勘破情關,殺妻證道。第二十一章是第
三次試煉,出現的魔障竟是拋棄何昭陽的父母,但若撐過這關,他就能拜進青雲派門下。
  吾兒昭陽,幸得神佛相助,爹娘能再見你一面……自此何家一家三口,便不再分離可
好?
  爹娘既已棄我,生恩已清,養恩無存,此後不再相干!
  明光把手機畫面截圖,他覺得這段很有意思,方志軒肯定也會喜歡。本來要直接將圖
片傳給對方,但想想畢業旅行的行程排得很滿,人家也不一定有時間回覆,不如等回到學
校再跟他分享。
  「我家到了。」
  他跨出計程車門,眼前是一棟大廈,一樓設置大廳和管理員,看起來不像近年蓋的新
成屋。他聽爸爸說友敬阿叔買了房時,以為是那種在電視廣告上偶爾會看到的大廈,蓋在
各種後面綴著「特區」的地點,有公用的健身房和游泳池,四處看起來都閃閃發亮,沒想
到竟然如此平凡。
  或許是看穿他的想法,友敬解釋:「這裡離交流道近,方便上高速公路,雖然不是很
新,不過該有的設施還是都有。」轉頭接過司機找回來的零錢,他又說:「你要是有興趣
,我們也有圖書室,可以去看看。」
  一走進大廳,警衛向他們打招呼,態度親切自然:「林先生有客人嗎?」
  「這是我姪子明光,會住幾天。」
  「哇,長得很帥欸!」警衛一邊將明光的名字寫在訪客登記簿上,一邊熱絡地跟友敬
談天:「你們有包裹喔,張先生的,要順便拿嗎?」
  「好啊,謝謝。」
  友敬拿了包裹,帶著他穿過小小的中庭花園,再搭電梯上到八樓,出電梯門就是一條
沒有窗戶的走廊,兩邊各有三扇門,門前面乾乾淨淨的,什麼東西都沒有。但是燈光充足
,不覺得特別暗,也沒有通常曬不到太陽會有的陰冷。三合院的客廳和廚房中間有個後房
,照不到陽光,拿來堆些陳舊卻又捨不得丟掉的雜物,不管春夏秋冬空氣裡都帶著涼意,
隱隱約約總有些霉味。
  爸爸不在家的時候,他會一個人在後房探險,把封住的箱子全都打開來,藉著頭上昏
黃的燈泡看看裡面放了什麼東西。友敬阿叔的舊物就堆在最裡面,上頭滿滿的灰塵,也不
知道是多久以前的東西;他還找到一個褪色的粉紅色整理箱,裡面放滿小女孩的衣物玩具
,芭比和肯尼衣著鮮豔,圖畫紙上歪七扭八的字跡寫著「明慧」。
  「待會把鞋子拿進來放,我們這裡規定走廊不能堆放個人物品。」
  鑰匙轉動的聲音在走廊上特別明顯,靜悄悄的,其他的門裡也沒有聲響,平常日接近
中午的時段,誰也不在家。
  「阿叔不用上班嗎?」
  他規矩地將鞋子拿進室內,卻不知道該放哪裡好,不知所措地站在門口。
  「我請了一天特休,接下來就是週末,懷興明天沒有課,可以開車帶我們到處走走。
鞋子放鞋櫃就好。」友敬接過球鞋,掀開鞋櫃放在空處,遞給他一雙綠色條紋的拖鞋。「
休息一下,等等我再帶你去吃飯。」
  
  明光被帶進書房,裡頭有兩張相鄰的書桌、好幾座書櫃和一張已經收拾妥當的沙發床
,深褐色底布,上頭有橘色的線條。他把那一大袋土特產放在客廳,背包就擺在門邊地板
,書房鋪著木頭地板,光腳踩肯定很舒服,不像在三合院,不管走到哪裡都要穿著藍白拖
,浴室裡甚至有一小角磁磚已經破損,一不小心就會割傷腳。
  「另外兩間是我跟懷興的房間,上面有掛門簾的是我的,有什麼需要可以直接來找我
。」
  他向友敬小聲道謝,等對方走出房間還貼心地將門輕輕闔上後,就忍不住拍了幾張書
房的照片,連著小說截圖傳給方志軒。
  「今天晚上要住的地方。」
  「這段超有趣!」
  他把通訊軟體的視窗滑掉,又打開看到一半的小說,倒在沙發床上,長度雖然足夠,
但他躺起來不太習慣。以前是友敬阿叔的房間、現在已經是他房間的臥室裡,放的是只鋪
了薄薄椰子床墊的紅眠床,沙發有點太軟了。
  書房分成兩區,一半書櫃放是大部頭的精裝外文書,和許多A4大小的文件袋和資料夾
,全都貼上手寫英文標籤,桌子上散落地堆著好幾份印出來的英文文章,上頭有手寫字跡
;另一半書櫃放的是小說,按照作者名字排列,吉本芭娜娜、宮澤賢治和整排的村上春樹
,多數是中文書,也有一兩本印著日文書名。不管是哪一邊,明光都沒辦法想像是友敬的
書櫃,留在紅眠床旁邊的書是各種無聊的參考書,會出現在國文課本的那些作家,裡面夾
雜著一、兩本《荒人手記》和《蒙馬特遺書》,他曾經翻了翻,覺得看不懂。
  又滑了一段小說,手機出現低電量警告,明光在背包裡摸索,想要出門前至少把手機
充到電量恢復綠色顯示,卻怎麼也找不到充電線。他把整個背包的東西倒在沙發床上,又
經過一頓翻找,充電線依然不見蹤影。
  或許掉在家裡了。
  錢包裡有兩千塊,出門前爸爸塞給他的,說是不要什麼都讓友敬阿叔出錢,也叫他可
以買點自己想要的東西,還有一點自己存下來的零用錢,他記得走進樓下大廳前看見路口
就有間便利商店,馬路對面還有另一間,買什麼都很方便。
  走到掛著門簾的房間前,視線被彩虹色的門簾擋著,看不清楚房內,但門沒關,他敲
了敲門,沒人回應。
  「阿叔?」他探頭,才發現友敬不在裡面。
  下意識仔細看了看,這間房間和書房感覺不太一樣,東西很少,牆角堆著幾個可做整
理箱用的大抽屜,旁邊是組合型的鐵架,上頭擺著未拆封的洗衣精、牙膏、沐浴乳和疊得
整整齊齊的乾淨毛巾,雖然房裡有床也有枕頭和被子,卻散發出沒有被使用的味道。
  「明光?」
  他轉頭,友敬正好從陽台抱著衣服走進客廳。一股羞恥感湧上,雖然不是故意的,但
他確實偷窺了另一個人的房間。從小別人就對他說,他住的是「友敬阿叔的房間」,久而
久之,即使不記得阿叔的臉,他也覺得一直和這個叫友敬的人共用同一個房間,更何況那
確實是屬於友敬的家。
  「我想去買手機充電線。」他低聲說,有些畏縮,不知道這個時候該怎麼做才好。
  友敬打開另一扇沒有掛門簾的房間門,隨手將收進來的衣服丟在床上,再闔上門。像
是明白他的羞赧和顧慮,對著他笑了笑,鏡框下的眼角瞇起魚尾紋:「我有多的,可以借
你。安卓還是蘋果?」
  
  他們去了據說很知名的購物中心,友敬看起來想當個稱職的地主,但光是找到那間烤
肉店在哪裡,就迷路好幾次,顯然對這間佔地不小的購物中心也不熟。明光在友敬找人問
路時總是到處拍照,然後挑選幾張好看的照片傳給方志軒,假裝自己很忙,一點都不在意
肚子實在有點餓過頭,才不會讓兩個人都覺得尷尬。
  購物中心逛起來很新鮮,明光在一間3C用品商店停下腳步,有個美國隊長的手機殼正
在特價,雖然比夜市貨貴上不少,但還是他負擔得起的價錢,質感很好,他覺得方志軒應
該會喜歡。他們都喜歡美國隊長,就算生來矮小又身體弱,還是有機會變得不同,帶領眾
人成為拯救國家的英雄。
  「你喜歡這個嗎?」友敬在他身邊停下,拿起那個手機殼細看,「我不知道現在的國
中生也喜歡DC。」
  他愣了一下,友敬阿叔大概完全不懂超級英雄電影,才會把漫威的美國隊長當成DC的
,忍不住偷偷笑出來,覺得跟這個不熟的阿叔親近了點。
  「阿叔可以送給你。」友敬也跟著微笑。
  「爸爸有給我零用錢。」他搖了搖頭,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我想送給朋友當禮物。

  從國小開始,他就不去大伯家了,爸爸每天留飯錢給他,要上工的日子依然要到晚上
才會回來。小學三年級起,從半天課程變成整天,學校有供應營養午餐。開學前爸爸開著
小貨卡帶他去北斗鎮,到一間比較大的五金大賣場,自己挑選便當袋和便當盒,最後買了
鐵製便當盒和動物森林的便當袋。爸爸說難得來趟北斗,帶他去吃了牛排館。現在會自己
到處亂跑、去市區逛夜市,這些都變得很平常,不是什麼稀奇的東西,但那時候是他第一
次吃牛排、知道有無限暢飲的飲料機和可以隨便吃的沙拉吧。
  每天下午,他帶著書包和便當袋回家,自己拿出便當盒來洗。他不知道洗碗原來要用
沙拉脫,只記得看阿嬤和大伯母洗碗都是菜瓜布在裡面刷兩下、沖水、然後就乾淨了,便
模仿著做;他也不知道便當袋弄髒了就要洗,把裡面的菜渣、湯汁清出來,用洗潔劑刷得
乾乾淨淨。
  沒有人教過他。
  便當盒越來越油膩,沾上菜湯的便當袋顏色變得骯髒,散發腐敗的臭味。他不知道要
怎麼辦,也不想換掉自己選的東西,硬是提著同一個便當袋上學,畢竟那是他的,是他自
己挑的、屬於他的東西,不是茵茵和芸芸的,也不是友敬阿叔的。
  有天,同學發現他的便當袋長了蛆,小小白白的蟲,聚在便當袋底部,看起來就像在
吸吮滴下去的菜湯。驚慌失措的級任導師用兩根指頭拎著便當袋,另一隻手抓著他的手臂
,把他拖到走廊水槽邊,在便當袋和便當盒上面擠了大量的沙拉脫,皺著臉站在一旁指示
他將東西都刷乾淨、甩乾、晾起來。
  「林明光有夠癩哥!垃圾鬼!(林明光有夠噁心!骯髒鬼!)」
  他的同學趴在窗邊對著他大喊,原本只有一、兩個人,後來整班的人幾乎都對著他喊
,直到級任導師阻止他們。
  「不可以這樣說!林明光沒有媽媽,爸爸也很忙,他又不是故意變那麼髒的。」
  「他有媽媽啦!他媽媽是跑路的越南仔!」
  他滿手沙拉脫的泡泡站在水槽邊,想要丟下所有的東西跑回家。可是回家也沒有人等
他,妗婆不在了,爸爸會做工到很晚,那也不是他的家,是友敬阿叔的房子。他也不能跑
去找阿嬤,因為那裡是茵茵和芸芸的家,他只是被借放的。
  如果媽媽要走,為什麼不把他一起帶走?為什麼只帶了姊姊回越南?為什麼他要被留
下來,被別人笑是連媽媽都不要的小孩?他做錯了什麼?他沒有自己選擇當一個越南女人
的小孩,也沒有選擇沒有媽媽。
  他站在那裡,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淚水在眼眶中打滾,卻硬撐著不肯掉下來。如果哭
,他就輸了,從此以後還會被叫愛哭鬼。
  「我幫你一起洗。」
  導師已經回到教室,方志軒卻偷偷溜了出來,接過他的便當盒,動作熟練地刷洗,一
點都不在意上面的油膩。
  「這個邊邊很難洗喔,我阿嬤說要刷兩、三遍才會乾淨。」方志軒轉頭對明光露出一
個大大的笑容,帶著一股豪氣:「以後你不懂,可以問我,我在家都會幫阿嬤洗碗!」
  
  明光第二天睡到中午才起床,昨天晚上友敬帶他去看電影,回到那個家已經比較晚了
,沒有掛門簾的那個房間關著門,燈光從底下透出來。友敬阿叔說張懷興為了明天有空開
車帶他們去玩,今天晚上得改完學生的作業,雖然沒能打招呼不太好意思,但請他不要介
意。明光洗完澡,又看了幾段小說,才依依不捨放下手機。
  何昭陽終於如願入了師門,青雲真人指派手下第一大弟子帶領他從根基修練起,師兄
無風木訥寡言,卻是個善於照顧人的溫柔男子。何昭陽幼時被父母捨棄,自小顛沛流離,
雖糊里糊塗和妻子結親,享受過月餘快樂時光,戰亂又起,妻子香消玉殞。在他的一生中
,從未有人照料、為他著想,對何昭陽來說,無風如同長兄。
  明光睡得不太好,接近清晨才睡著,沙發床雖然舒服,但畢竟是別人家,氣味和空間
都感覺不對。他翻來覆去好幾個小時,有時淺淺睡著,又因為不明原因驚醒,一片黑暗中
他仍然可以模模糊糊看到陌生的家具輪廓,不是那張他已經睡慣了的紅眠床。友敬阿叔家
的書房沒有窗戶,平常只要他躺在紅眠床上,就能透過窗戶看到外面的空地,爸爸說那邊
以前是曬穀場,可是從他有記憶開始,那片水泥地從來沒有曬過稻,他總是在那邊一個人
玩,妗婆就坐在靠近門口的藤椅上看著他。
  他先聞到的是煎蛋的氣味,被油逼出來的蛋香,然後是醬油在爐火上滾的味道。這時
候有人敲了敲門,他急忙從被窩裡鑽出來應門,友敬阿叔站在門口,廚房的方向傳來鍋鏟
和鍋子碰撞的聲響,一陣陣食物氣味從那邊傳來,明光覺得自己餓了。
  「睡醒了嗎?先去刷牙洗臉,懷興做了午飯,下午帶你去大溪走走。」
  他在桌邊坐定,檯面上已經有三菜一湯,菜脯蛋、黃瓜鑲肉、炒香菇小白菜和絲瓜麵
線,一個沒見過的背影站在廚房中島的另一邊,還開著火在炒另一道菜。友敬催促他趁菜
熱時先開動,但明光搖搖頭,就算他長年來都一個人吃飯,也知道要等所有人都上桌再動
筷,只是這種感覺很新鮮,會特別讓人覺得圍在桌子旁邊等吃飯的人是一家人。
  一盤油亮又香氣十足的三杯茄子被放到他面前,老薑、麻油和九層塔的味道讓人想多
吃兩碗飯。這是長形的四人餐桌,穿著黑色POLO衫的張懷興在他斜對面坐下,緊靠著友敬
,一張被太陽曬成淺麥色的臉對他爽朗一笑,眼睛裡閃閃發亮,和他是很不一樣的人,也
和友敬阿叔是很不一樣的人。就像他跟方志軒一樣。
  明光小聲地打了招呼:「張叔叔。」
  張懷興主動向他伸出手,友善但不至於熱情到使人退卻地握了握他的手,很快就放開
,笑容裡保有適當的距離。
  「昨天在忙,就沒跟友敬一起去接你,真是不好意思。」
  「不會,謝謝張叔叔的午餐。」
  「多吃一點。這個菜脯、黃瓜和絲瓜都是你帶過來的,新鮮的時候吃最好,放久就可
惜了。」
  明光應聲「好」,低頭吃飯,原本昨天和友敬稍微熱略起來的氣氛,又因為有陌生的
人在一旁,顯得冷了下來。友敬沒開車,不過他們昨天坐計程車、機捷其實都很方便,而
且也沒有下雨,花最多時間反而是在找烤肉店的時候,他大概傳了十來張照片給方志軒。
就算下雨,張懷興不過是友敬阿叔的朋友,不要說根本沒有去接他的義務,就連今天也不
需要特別安排空檔,開車載他們出去玩。
  或許只是好客?
  他的朋友不多,不知道一般情況怎麼樣。方志軒家只有爺爺奶奶,父母都在台中工作
,只有週末才會回來。就算他去方志軒家,通常也是看漫畫、小說或打手遊,自己去雜貨
店買零食帶過去吃,偶爾留下來一起用飯,長輩也不會特別多加兩道菜。上國中之後他們
趁著段考下午的空檔,搭火車去彰化市區閒逛,總是自己去搭車、自己回家,方志軒的爺
爺奶奶只要孫子有回家就好。
  友敬盛起三碗絲瓜麵線,把其中一碗遞到他面前。
  「這些菜色合你的口味嗎?」
  「很好吃。」
  其實對他來說都偏甜了一點,菜脯蛋是熟悉的味道,但其他菜色每樣吃起來都帶著甜
味,像是加了砂糖,鹹鹹甜甜吃起來很奇怪。明光端起絲瓜麵線,挾起來才發現不是麵線
,麵體較寬、扁扁的,吃進嘴裡很滑溜,有點脆,不是麵線那種入口即化的口感,也沒有
咬勁。
  「那是豆簽。」
  大概是他盯著筷子的時間太長,還一臉困惑,張懷興笑著為他解答。
  「我老家在鹽水,家裡絲瓜都是煮豆簽,放點薑絲、蛤蠣就很好吃。認識友敬後才知
道只有南部人吃豆簽,你試試看,喜歡的話可以帶一些回彰化。」
  稱不上喜歡,倒也不討厭,就是不習慣。
  就像他坐習慣了爸爸的小貨卡,硬梆梆的椅子、轟隆作響的引擎聲和偏高的視線,十
幾年的老車懸吊系統已經鬆弛,一路從家裡晃到車站他通常已經不怎麼有胃口,如果想交
談,還得扯著嗓子說話,而他們通常是不說話的。
  由於是假日,又比較晚出發,張懷興載著他們在路上塞了一段時間才到大溪,還卡在
路上時他低頭讀小說,突然聽見友敬問:「要不要喝水?」明光以為是在問他,才剛抬頭
,還沒回答,就聽到張懷興說:「好啊。」接過對方手裡的保溫瓶一飲而盡。
  上快速道路之前,他也看見友敬拿同一個保溫瓶喝水。
  那些不能解釋的部分都拼了起來。
  課本上有教過同性戀,他聽過這個詞,知道概念是喜歡上同樣性別的人、想和同樣性
別的人做愛,老師上課時也說過這些人並不是「怪胎」、「不正常」,沒有人應該要為了
自己喜歡什麼性別被歧視或霸凌,因為「性傾向不是他們自己選擇的」。大家在課堂上只
敢偷偷竊笑,誰也不會跟老師多說什麼,但一出教室,總是有人被罵「娘娘腔」、「死Ga
y」,同學間彼此脫褲子和抓鳥不少見,可是如果真的有哪兩個人走得很近,超過了「好
兄弟的界線」,被班上孤立已經是最好的結果。
  明光還記得每年新聞播報同志大遊行,不管是在小吃店或家裡,只要那些拿著彩虹旗
、穿著暴露的人出現在電視畫面上,如果不是立刻被轉台,就是會有人對著新聞破口大罵
,「男不男、女不女,教歹囡仔大細!」、「逆天啦!遮的人,緊慢予人拍死!(違背天
理啦!這些人,早晚被人打死!)」、「卸世卸眾!(丟人現眼!)」。
  於是他知道了,就像學校課本裡把嫁到台灣的人稱做「新移民」,說他們這些孩子是
「新台灣之子」,可是他們還是「越南查某」和「越南查某的囝」。就算不是自己的選擇
,就像他沒有選擇自己被越南母親生下,同性戀也沒有選擇喜歡同樣性別的人,他們就是
被這個社會所厭惡、排斥和唾棄的一群人。
  他們注定不幸,注定扛著這樣的身分過活。
  為什麼友敬阿叔看起來那麼幸福?
  
  他今天下午就要搭車回去了,到站大概六點多,比畢業旅行坐大巴從高雄開回來的同
學還要早,也不需要先回學校集合才能回家。明光點開通訊軟體,他傳給方志軒的照片還
未讀,那是昨天去大溪玩拍的照片,天色蠻漂亮,是比較淡的藍色。友敬阿叔說很難得。
  一早張懷興就興致勃勃拉著他和友敬阿叔出門,說是要帶他去逛菜市場。原來一座市
場可以那麼有活力,不只是店家和攤販,好像只要有一小塊空間,就能拎著自己的商品在
那裡叫賣,人滿為患的程度幾乎像過年。裡面有許多沒有看過、稀奇的蔬菜和食物,小蕃
茄尺寸的綠色茄子、更小一點的紫色茄子、長得像觸手的豆子、豌豆粉、乳扇;也有比較
常見的眷村食物,湖南臘肉、臘腸和年糕。
  「有很多罕見的東西吧?我以前在台南也沒看過,是搬到桃園才知道有這些,各種文
化大雜燴,不覺得很有趣嗎?」一邊從攤販手上接過看起來像煎餃、卻又不是煎餃的小吃
,張懷興一邊對他介紹。「這裡面包的是蘿蔔絲。我看了一本書,上面寫國民政府撤退來
台灣的時候,這裡是滇緬軍民的居住地,才有這麼多閩、客之外的文化。」
  比起市場,明光覺得張懷興這個人更有趣,他好像什麼都喜歡、什麼都想嘗試看看。
前一天去大溪的時候也是,他們在桃園住了好幾年,應該也去過大溪不只一次,張懷興卻
比他更雀躍。路過一間天主教堂竟然還跟裡面的外國人神父聊起來,他跟友敬阿叔只好到
處走走參觀,要走之前神父送張懷興一本自己寫的書,內容是原住民圖騰和織布的意象解
讀。
  他想起方志軒,也是這樣一個什麼都有興趣的人。
  他們在市場買了一大堆熟食,不限定是哪間店的,隨意進店裡點上一、兩樣帶走,回
家後林林總總擺上一大桌,看起來倒像是年夜飯。過年的時候爸爸會帶他到大伯家圍爐,
吃過團圓飯,領了阿嬤和大伯給的紅包,他們就回到三合院,從不跟其他人一起守歲。他
和爸爸待在電視前面看新年節目,近幾年他都坐在一邊滑手機,看小說或打手遊,等十二
點外面放完鞭炮才回房間睡覺,回那張不屬於他的紅眠床。
  「上火車前也帶你去車站附近走走,那邊有很多東南亞商店,平常買不到的調味料什
麼的都有。你要不要買些越南的魚露、泡麵還是春捲皮帶回去?」張懷興興高采烈說著,
「畢竟也不好讓你空手回彰化啊。」
  只需要一瞬間,就足夠讓空氣凝結。
  明光頓了頓,本來要夾大薄片的筷子停在半空中,最後還是夾了一塊,跟米干一起塞
進嘴裡,吃起來卻什麼味道都沒有,既不鹹也不酸。
  「張懷興!」友敬的臉上露出焦急神色。
  「咦?你不是跟我說明光的媽媽是越南人?我想說……」語氣裡透著困惑。
  所以,不管走到哪裡,他都是「越南查某的囝」。
  這不是他自己選的啊!如果可以選擇,他也不想被生下來,被媽媽拋棄;不想遇到那
麼多事,不想什麼都不懂,然後被叫「垃圾鬼」一路叫到國小畢業;他不想住在別人的房
子裡面,睡別人的床;不想要什麼都沒有,可是儲藏室裡面還有一箱姊姊的玩具。
  飯還沒吃完,張懷興被趕到房間裡面去,餐桌上只剩友敬和他兩個人。
  明光不知道這種感覺是什麼?他好像前一刻還覺得開開心心的,想著市場和張叔叔都
很有趣,想著坐車回去後,要把美國隊長的手機殼給方志軒。下一刻,他就難過到想從窗
子跳下去,只要能離開這張餐桌都好。
  「明光……」友敬想說些什麼,話到一半卻停下來。
  「友敬阿叔。」
  「明光,對不起。懷興他不知道。」
  「友敬阿叔是同性戀嗎?」
  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要說這句話,或者想得到什麼答案,但就這樣說出口。他盯著眼
前那盤吃了大半的豌豆粉,覺得有些反胃,方才吃的東西全部都堆到食道口,混著胃酸的
味道。
  經過長長的沉默,友敬嘆了一口氣。
  「是。」
  「阿叔跟張叔叔在交往嗎?」
  「我們已經結婚了。」
  「房子也是一起買的?」
  「有一半登記在他名下沒錯。」
  「爸爸知道嗎?」
  「阿賢沒有問過。」
  「你不覺得你們很噁心嗎?」
  明光以為又會等上一段很長的時間,出乎意料的,友敬很快就給了他回答。
  「我不覺得我們做錯什麼。」
  「你們沒有做錯什麼,但是你們很噁心!」他對著友敬大喊,聲音尖銳,對方臉上的
表情平靜地刺眼。「同性戀就躲到牆角去就好了,誰準你們上街遊行?誰說你們可以結婚
?噁不噁心啊!兩個人光明正大住在一起,你以為樓下的警衛真的看不出來你們是同性戀
嗎?你們才不會有人要,那麼噁心,怎麼不去死一死算了?」
  然後他就哭了出來,第一次在別人面前大哭出來。不是含在眼角的水珠,也非兩行靜
靜的眼淚,而是嚎啕大哭,就像何昭陽知道自己終於通過三次考驗,趴伏在師尊腳下淚流
不止。
  他必須脫去凡骨俗胎啊。
  「明光。」
  友敬沒有抱住他,只是把整包衛生紙推到他面前,語氣溫柔。
  「我不覺得自己噁心,也不覺得懷興噁心,我們只是順從了自己生下來的樣子,這不
是我們可以選擇的。我也不能控制別人對我說什麼,或者因為我是同性戀對我做什麼。我
們可以選擇的是,和喜歡的人在一起,過想要的生活。」
  「阿賢打過你嗎?」友敬問。
  他搖搖頭。或許跟爸爸疏遠,不記得從什麼時候開始,他不再黏著爸爸不放,但爸爸
從來沒有對他說過重話,或者打他。就連便當盒的那件事情後,爸爸被老師叫去學校談話
,也只是一個勁向老師道歉,說增加了老師的麻煩,然後牽著他的手回家。可是那時候,
他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跟爸爸聊天了。
  「以前你的叔公會打我,那時候我也覺得自己很噁心。現在我已經可以理解,他只是
沒有辦法了解我為什麼會變這個樣子,但我不是變成這個樣子,我本來就是這樣出生的。

  「明光,我也不覺得你噁心。」
  
  他坐上爸爸的小貨卡時,天色已經暗下來了,從那個車站出來的只有三三兩兩的學生
,和另一個城市完全不一樣。明光趁著坐車的時候把《霸者之路:我如何成為凌雲界大佬
》看到第四十七章,何昭陽修練已有小成,卻始終未能真正斬斷心魔,他的心在亂。渡劫
在即,師兄無風為了幫他去取得《鎮魔心法》中傳說對靜心有奇效的菩提花與明鏡石,被
迫與靈獸相鬥,終是墜落深崖。無風一死,何昭陽已經有小半步踏進魔道。
  「給你的兩千塊有用嗎?有沒有買東西?」
  開在田間的小路上,四處只有小貨卡的引擎聲,一開始明光還沒聽清楚,畢竟爸爸只
是隨口問問,視線甚至沒轉到他身上。
  但這是他們少有的對話。
  「買了豆乾要給大伯和阿嬤,友敬阿叔有準備好幾盒花生糖要給你們。」他拍拍擱在
腿上的行李袋,想了想,又說:「還有手機殼要給方志軒。」
  「方志軒?」阿賢皺起眉頭,努力在腦海裡搜尋這個聽起來有點熟悉的名字,兒子的
同學他並不是全都認識,但明光安靜怕生,比較好的同學也只有一、兩個。「你那個去年
出車禍過世的同學?」
  「嗯。」
  明光低頭應了一聲,鼻頭發酸,他回到這個有人知道發生過什麼事的地方了,同學知
道,爸爸知道,但友敬阿叔不知道,買手機殼的時候還問他要不要買另一個同款的,和方
志軒一起用。假裝方志軒還在不難,只要身邊沒有人知道,他就可以欺騙自己。訊息未讀
是因為忙,再也不傳訊息給他也是因為忙,說起來,沒傳訊息又有什麼關係?
  而連爸爸都不知道的是,當方志軒對他說:「林明光,我喜歡你。」他卻說了:「你
很噁心。」可是噁心的不是方志軒,是他,他覺得自己很噁心。
  無風死後,何昭陽不可能飛升了,他會一輩子困在這個凡胎之中,心中穢物一步步將
他引進魔道。
  「喔。」
  爸爸只是淡淡地應了一聲,嘴上叼的菸燻得明光流出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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