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提的三點,
第一點到底是先提25人名單或先決定補償方案再開,
這個當然有解釋討論空間。
但是第二點承接合約的部分,
如果我是中信領隊就叫太子早點回去洗洗睡了,
FA制度的不完整是很明顯的事實,
改良也是勢在必行的事,
但是遊戲規則早已知道,
如果要改承接合約,
請提出來討論通過後,
並於隔年實施,
今年就目前規章就是球員可以拒絕與新球團簽約,
就算明天就開會通過並追認成功,
也該是明年度實施,
並不會適用這次FA,
不然等於是先射箭再畫靶,
那人人都是神射手啦。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6-01-08 21:18:00
吵一吵 修一修 再選125% 賺唷
作者: i376ers (你說呢?) 2016-01-08 21:19:00
要顧及戰力平衡好嗎
作者: knml (法師) 2016-01-08 21:19:00
那就不改,年底再來"討論"
作者: Petrovic 2016-01-08 21:21:00
FA年限要不要改一下阿 LJT 球員老在喊耶
作者:
lml99 ( )
2016-01-08 21:31:00要改找工會出來改整套的 不要只改自己想改的
25人名單要不要先開可討論, 但依原規章第3點當你看了
作者:
shme (瀨名哲平)
2016-01-08 21:32:00今年改就改 但不能朔及既往
25人名單 而無意願選人 只要再給舊球團25%的錢吧??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08 21:34:00之前中信和工會都提要修改FA 我記得Lamigo是拒絕的現在你又要改 只改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公平嗎??
改是一定要改,但前提是今年度不適用,不然的話照規章行事的球隊不就被當笨蛋一樣
老想改對自己有利的,遲早會表到自己,不如改好對大家都不會太虧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08 21:39:00我認為要改等今年球季結束在開會決定 讓工會與及各球團都能充分表達意見 為了你劉玠廷一個人現在不想吃虧 就倉促修改對聯盟裡面其他人 公平嗎?
作者:
v2ssili (WTFFFFF)
2016-01-08 21:41:00只是提建議而已阿 又還沒通過 = =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1-08 21:45:00建議當然很好啊,但修正適用是明年的事了,現在問題還是要解決啊
作者: Monicayan02 (您好!要啃什麼早餐?) 2016-01-08 21:57:00
窮酸付不起高薪 就賣掉啦
之前提要改根本沒想到這個問題,只是想降大師兄的補償這個規則沒跑過一次就要改也太快,一定還有其他的問題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1-08 22:05:00有些問題看就知道了,不是一定要跑過一次才能發現。被選的球員能不能拒絕很明顯的爭議點啊
簡單的說,像聯考一樣,考完了才跟你說今年的記分方式不太公平,我們決定採取全新分發規則,那已經考上第一志願的人會接受?
作者:
Amilous ( )
2016-01-08 22:46:00鋒哥留下後就開始想改FA規章?全都想改成對自己有利就是了
作者:
Kingkuo (Boys,be ambitious)
2016-01-08 22:56:00轉隊事實完全發生了,然後修改規則適用過去的轉隊事件,這就是溯及既往
作者:
A333 (展翅)
2016-01-08 23:05:00改成對自己有利有什麼奇怪,爪別同意就好啦,協商不就這樣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1-08 23:10:00本來就要等到明年阿 不然FA上限2人也改掉 來重簽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