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女性,我覺得這2、3000元要看男生臉色實在很可恥。
“心機重”這話是重了一點,但是個人經驗,既得利益者在對方不爽時,常指著對方說:你愛計較,唯利是圖。
我覺得實在莫名其妙。
留一樣零用錢這種齊頭式平等本來就是不平等的。所以你們的金錢分配法根本有問題,只是不知道這是怎麼決定出來的就是了。
婚姻當然不是要計較金錢,但是不要把對方的多付出當做是應該或理所當然。
如果你只有賺3萬,那就用這三萬去規劃婚姻公費、孝親費、跟零用錢。
還有,我實在很厭惡賺的少的人還在那邊理直氣壯的說,又不是我願意的!除了對方是富二代,對方如果薪水比較高,難道不是他自己努力來的?
我結婚了,準備生小孩,現在一年未了未來寶寶的成長基金,一年買約18.5萬,6年期的儲蓄險,加上我自己的儲蓄險哩哩扣扣,光儲蓄險一年就要50萬。但我從來不會跟我老公說,小孩你也有份或者我的受益人是你而要求他分擔,這些錢全部都是我自己辛苦賺來自己出的。
所以,這兩三千元,希望你靠自己把薪水想辦法拉到33000,這樣不就好了。
什麼年代了,為了這一點點錢被男人奚落,我都替妳覺得丟臉。
※ 引述《a7213396 (a7213396)》之銘言:
: 跟他討論結婚後,各自留一樣的零用金,其餘當公費(房貸、家庭的吃喝拉撒睡),原本他說給父母的錢從自己零用金扣,但昨天他覺得不合理,要求給他父母的錢要從公費支出,我說那我可不可以2~3個月也從公費拿個2~3000元給我媽,小小心意,畢竟她以前很辛苦的把我們帶大。結果他要求我自己從零用金拿,他覺得他賺的比較多,所以他覺得我要求用公費給媽媽這樣不合理。好像錢賺的少就不能有想法,因為他說原來我以前對錢都裝傻,原來我心機那麼重,現在才看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