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想反問你們日後結婚後的生活模式是怎樣的?
如果女方還要做家務,掃地拖地煮飯洗衣,伺候公婆,照顧小孩....
而男方只負責出錢,下班回家就看電視上網,不用幫任何忙
那我覺得女方以勞務彌補了另一半的薪水
你們二個人的薪水我覺得可以視為同等
所以各自扣掉孝親費及零用金後剩下的當公費,這樣也不錯~~~
※ 引述《a7213396 (a7213396)》之銘言:
: 跟他討論結婚後,各自留一樣的零用金,其餘當公費(房貸、家庭的吃喝拉撒睡),
原本他說給父母的錢從自己零用金扣,但昨天他覺得不合理,要求給他父母的錢要從公
費支出,我說那我可不可以2~3個月也從公費拿個2~3000元給我媽,小小心意,畢竟
她以前很辛苦的把我們帶大。結果他要求我自己從零用金拿,他覺得他賺的比較多,所
以他覺得我要求用公費給媽媽這樣不合理。好像錢賺的少就不能有想法,因為他說原來
我以前對錢都裝傻,原來我心機那麼重,現在才看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