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fatalfeel2請進~

作者: yaqqq (^^)   2016-08-08 08:06:07
被檢舉人:fatalfeel2
所犯板規:如下所列
文章代碼:已收入精華區紅燈區
違規證據:
一、前提
1.之前公告(#1NHKdqec)已知:feelthat和fatalfeel2為分身帳號。
2.feelthat仍在水桶期間 ( #1NIlsMRr )
3.feelthat和fatalfeel2 今年累積違規四次以上。
適用板規:
十、分身帳號處理方法: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加重刑罰。
二、違規證據:
1.stockeye 在他版 及 buddhism 版有著偏離佛戒許多的行為
明顯違反板規 四、人身攻擊 ,攻擊stockeye,需水桶30天。
又因分身加重處理。
判決:水桶60天。
2.stockeye 與 幾位常態攻擊性的版友 皆是法鼓山的法友
明顯違反板規 四、人身攻擊 ,攻擊法鼓山法友,需水桶30天。
又因分身加重處理。
判決:水桶60天。
3.回覆公告文
明顯違反板規 5.2.不可回覆公告文,需水桶30天。
又因分身加重處理。
判決:水桶60天。
總判決:feelthat和fatalfeel2均水桶180天。
~都用明顯就能懂的紅燈了,不要踩線了,讓板主身分的本人出現愈少愈好,謝謝~
作者: yaqqq (^^)   2016-08-08 08:25:00
本來還有一個違反板規十三,但想想算了,望大大水桶出來後勿在犯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6-08-10 09:45:00
該怎麼辦就該怎麼辦 不要開這種想想算了的先例不然以後你會被煩死慈悲跟鄉愿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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