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qqq (^^)
2019-01-30 22:58:39補充一下板規四中無故對人部分:
(2)無故針對板友
(若對方沒與你交流、沒與你說話或辯論,你主動去人身攻擊、侮辱或
挑釁的言論。因為人家都沒跟你說話,你不應主動跑去罵他挑釁他。)
在好久以前的文章#1HjlyVDB (Buddha),對於無故對人的解釋。
要跟人對罵請找有意的人,不要郎有情妹無意,這樣有點難看啦!
對罵也請在同一主題罵,不要再另開主題後指定板友,這種激(基)情閃光彈本人不接受。
可以看看二個判例:
1. #1Q33D2xL (Buddha)
請不要開地圖炮,請指名道姓要罵誰,罵了後對方不檢舉就沒事。
2. #1QUlKOYX (Buddha)
要罵請在同一主題罵,另開主題指名道姓,這太閃了我受不了。
對罵的話我會看狀況判定,標準會比較寬鬆。
無故對人的話,我的標準會提高,畢竟沒有人想躺著也中槍,
也維護一下想來本板理性討論的人。
如果你覺得無所謂,可以推文報名,我會列個「瞎掰嘴炮王」的名單,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