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佛(八)法(卦)板板規即日起試用~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9-01-31 19:59:19
用文章的篇幅才能詳盡聊一聊去論證(而不是推文簡單講不詳盡)關於某些版務上的管理
觀點是不是奇葩的個別版主單一情況而已。
所以下方複製引述版主說過的一些觀點(不過這類奇葩觀念的數目還..蠻多的;因此我只
沒有複製版主原先的一、二句不太重要的句子來分析而已),分析版主的觀點是否適當。
因為為了避免大家在不同文章間跳躍查對,所以我本文不得不貼上版主原句來指出哪句。
佛法版版規自己說標準是依中華民國法律、法院等等的法治標準,不是版主自行創造的奇
葩標準。這個原則大家要先謹記以免被某些說穿了是人治、有權者說了算的煙幕彈唬弄。
: 補充一下板規四中無故對人部分:
: (2)無故針對板友
: (若對方沒與你交流、沒與你說話或辯論,你主動去人身攻擊、侮辱或
: 挑釁的言論。因為人家都沒跟你說話,你不應主動跑去罵他挑釁他。)
~~~~
這個用語還不夠明確。對po文網友的言論自由保障還不夠。
比如說,「感到不爽」就叫挑釁嗎?「欠缺方法論的思維」這八個字算「超越法律允許標
準的攻擊用語」嗎?裁量權是這樣濫用的嗎?其他宗教看板(例如基督教版、民信板..有
這麼用的嗎?)、靠著一群都不是法律人的各級管理者彼此支持,某些看板管理者們就可
以一意孤行憑著反正官大學問大瞎掰理由去整眼中釘剛好的思維嗎?明理的人心知肚明。
大家千萬留意:因為法院不管對人身攻擊、挑釁等等,要看是否屬於超越一般社會標準。
不是說凡攻擊到別人的任何用語一定違法不許用。
不然,張三說向來自認自己不會錯、被指摘就會感到被挑釁的李四的觀點「大錯特錯」
,張三就被水桶啦~因為:依照奇葩標準,說「李四大錯特錯」就沒有「攻擊」到李四的
「人身」嗎?「欠缺方法論的思維」亦然。
請問你懂法律嗎?你如果不懂,你怎麼有那麼強的「官大學問大」作風一意孤行來管版行
使公權力?因為你選上了(所以嘛,你才絕不裸退)愛怎麼搞就怎麼搞?不應這樣吧?
: 在好久以前的文章#1HjlyVDB (Buddha),對於無故對人的解釋。
你的這類你製作的判例中的你自創的解釋,是違反現行法院實務的個人奇葩見解,甚至這
類奇葩標準的邏輯上也違背了佛法版板規提到的依中華民國法律、法院等等的適用標準!
: 對罵也請在同一主題罵,不要再另開主題後指定板友,這種激(基)情閃光彈本人不接受。
????????
以上是你脫離常規的奇葩觀念、跟其他眾多宗教看板與非宗教看板的標準、與PTT站規根
本不同。請大家一對照其他(比如說民信板、基督教版...,甚至八卦版)看板的管理標準
即知。後幾段我會把理由講解得更詳盡。
: 可以看看二個判例:
: 1. #1Q33D2xL (Buddha)
: 請不要開地圖炮,請指名道姓要罵誰,罵了後對方不檢舉就沒事。
???
法律不許開的地圖砲,是針對先天上無法改變的生理特徵(例如:血統、性別)等等。
比如說「女人/男人都是垃圾」、「黑人/白人/亞洲人都是垃圾」「外省人/本省人都是垃
圾」之類。現在法學上已經發展到承認「性傾向」算天生的生理特徵,所以也不能說「同
性戀/異性戀/雙性戀都是垃圾」等等的群體攻擊、而且用語的攻擊程度超過法律給的合法
攻擊空間的地圖砲。要說「違法人身攻擊」的構成要件該當,需注意兼察上述雙重要件。
至於「『相信(某偽經)說印度草菜不生的觀點』
作者: AaronEckhar (Aaron)   2019-01-31 22:57:00
道可道,非常道。此油膩膩,非彼油膩膩。
作者: yaqqq (^^)   2019-01-31 23:59:00
精簡一下,我看不懂你的文章,或是有人幫忙翻譯一下。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9-02-01 07:05:00
不知所云 = =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9-02-02 06:27:00
精簡(理由長如內文所載 那麼我只列主旨):1.只有重度人身攻擊用語才是違規 輕中度用語不違法~2.至於其他什麼無故 什麼跨文章引用 根本不算違法3.這些從法院實務即知 參考民信版基督版八卦版也知~4.其他建請更正實行的建議請看1/29我那篇"閒聊4"文5.如果3q醬實在無法配合法治常理觀念來治版 可裸退~這樣 3q醬不讓自己勉強 且不會因堅持己見而亂弄一通算是兼顧~3q醬宣佈辭職不戀棧後 小組長自會善後補選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9-02-02 09:00:00
一天到晚叫人下台,其實你可以左轉。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9-02-02 09:48:00
你寄騷擾信到我的信箱 你做出這種行為還敢說三道四?你沒有能力據理答辯我的文章你就左轉別看 你寄罐頭複製經文標色下地獄(你自己文筆沒半字)到信箱騷擾我你學佛學到這種手段是幹嘛?你怎麼不左轉?我倒是請問我為什麼建議3q醬可以考慮辭職 理由也已論述在文中你光會嘴不知所云 殊不知是你閱讀力問題~怎不左轉?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19-02-02 09:57:00
人身攻擊八卦板也是不行的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9-02-02 10:01:00
樓上根本沒搞清楚!人身攻擊分成重度與輕度~法律允許輕度用語的人身攻擊~誰教的凡攻擊人必違法?我在民信板八卦版都有文章 歡迎3q醬去寫我沒方法論!這樣所謂的"攻擊Cass"看看那些正常版主們怎麼認為~~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19-02-02 11:08:00
輕度重度還不是板主說了算,你確定要給他這權利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9-02-02 11:40:00
不如你的意思就是搞不清楚,你馬幫幫忙@@私信給你是希望你能回頭,你如果認爲那叫騷擾,那抱歉了個人造業個人擔,南無阿彌陀佛
作者: yaqqq (^^)   2019-02-02 13:26:00
就Cass搞不清楚狀況,愛亂炮呀!照Cass說的,板主權力更大,傻傻的!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9-02-02 16:07:00
請注意:法治允許裁量存在 但也禁止濫用裁量權的人治唯3q醬專有 濫用來整cass的奇葩標準:"欠方法論思維"被栽攻擊引戰--所以我請3q醬去民信版用這詞寫我無妨看看別版正常版主是否認同3q醬整人的奇葩標準~版主權力更大個鬼啊?這什麼半桶水謬論?沒聽過裁量權不可濫用(濫用還分3種類型)嗎?怪不得rab呼籲3q下台!身為版主自己法學觀念謬誤(對裁量的權限一知半解)還賴著不走 繼續亂扯濫用標準(好個禁止跨標題引用咧!)連別版版主都跑來質疑3q醬了-好啊 我簡為上面5點了3q醬就"看懂"了嗎?從他的發言看來 我簡不簡他都不鳥說穿了我正文的論述不算複雜 只在於3q醬要裝睡否罷~不然前陣子那些群起質疑3q醬的網友們(甚至別版版主)很閒喔?怪不得3q醬捨不得辭職 不然哪能繼續亂搞本版不是法律系畢業亂解法律觀念來亂判整人 畢竟很爽吧對版主職位的貪念與對誤解的法學觀念堅持的癡念而言ra網友規勸3q醬內觀自己動心起念的規勸 請珍惜忠言~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19-02-02 18:22:00
台灣也有恐龍法官。別幻想這世界太美好有裁量權就會有自由心證的問題。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9-02-02 18:44:00
存在恐龍是一回事 難道你認為恐龍法官不可被批評?你怎麼會有存在即合理的念頭?你有對此念頭警醒嗎?慧昭法師指出 正知是警覺明察對周遭一切的起心動念存在是一回事 合理與否是另回事 難道"應該秉持"存在即合理 不可正視質疑?恐怕不是這樣~3q醬的顛倒作風:"欠方法論思維"需水桶 以星爺梗攻擊別人母親不水桶這種恣意濫用裁量的作風 怎會沒有評論標準檢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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