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九日,於美國紐約的燈塔劇院(Beacon Theater)
: 主講: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
: 英漢口譯/文字整理:蔣揚仁欽
: 親愛的兄弟姐妹們,首先,我非常的高興,且非常的榮幸在此跟你們一起分享我個人
: 的想法及經驗。我想要感謝這次的籌辦單位,在過去的三天,他們提供了這樣的機會,讓
: 我們能夠接觸佛法、聽聞佛陀的教義。我想要知道,這裡有沒有前三天沒有來的?請舉手。
: 那裡因為反光,我看不到。(當時站著的尊者回去座位拿遮光的帽子)
: 昨天提到二諦是「同性異體」的概念:雖是同一個人,但隨之「不同的返體」,就如
: 現在我談話的時候,是以純粹人類的角度,或是七十多億人口的其中一份子的角度;之前
補充──返體
轉自倉忠仁波切部落格
http://blog.yam.com/tsadong
摘自:《攝類學14》
(三)認知返體
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能夠真正了解《攝類學》的內涵,尤其我們現在第一次要
學習認知「返體」。以前小時候開始學習《攝類學》,幾乎都只是先記住定義、名相、幾
句差別而已,等到日後學習《釋量論》、《現觀莊嚴論》的時候,自己再去重新複習、思
惟。雖然《攝類學》是基礎的課程,但內涵真的很深奧,所說的都是透過思惟以邏輯理路
作推論,所以,如果只是記住其中的詞句,對於所說的理路內涵沒有去作理解,那麼,還
是無法真正獲得正確的了解。但是,一開始學習的時候不懂也沒有關係,先記住其中的定
義、名相。
為何需要學習認知「返體」?學習認知「返體」能幫助我們了解:分別知如何安立法
。如果不了解分別知安立法,那麼,對於唯識宗主張「遍計執唯假名安立」、中觀宗應成
派主張「諸法是唯假名安立」,也就無法理解。為能夠了解分別知如何安立法,因此必須
學習認知「返體」。
為何此處特別提出「認知返體」?因為,有部無法區分「一、異」,有部認為「一」
一定是「一體」,「一體」一定是「一」,二者無法區分。這是因為他們無法認知:分別
知是如何安立一法。經部宗以上才安立有這方面的認知,所以特別提出「返體」。在《四
部宗義》中可以發現到,有部的宗見並沒有安立這方面的主張,有部認為諸法是「質有」
,所以無法區分「一」、「一體」的差別,認為兩個法就是兩個法,無法安立其是「一體
」、「同體」等,這是因為不了解分別知以返體安立一法的方式。例如,有部認為「所作
性」和「無常」是「一質」,是「一」,因此認為通達「所作性」就是已經通達「無常」
。但,經部宗以上認為,「一質」不一定是「一」,所謂「一質」即有「同體」之義,又
還有區分為「異體」等,即是就「返體」而言。又如,「一體」不一定是「返體一」,如
「瓶」與「瓶之無常」是「一體」,但就返體而言,二者是「異體」。為了破除有部此類
觀念,故於《釋量論》中特別提出「返體」。
建立認知返體。由《釋量論》:「是故諸有物,自性住各體,返同物他物,依存於返
體……」等文字引申之義。
過去在寺院中學習時,是以一年的時間對於《釋量論》中此四句的內涵進行辯論而學
習,甚至有些人以兩年、三年的時間辯論這一些內涵,因為,對於《釋量論》中所說的字
句,雖然印象很深刻,但還是都不懂,所以一再的辯論學習。因此,如果現在開始學習卻
無法立刻獲得清楚的理解,也沒有關係、不用擔心,學習之後再多加複習、思惟。
《釋量論》中說:「是故諸有物,自性住各體,返同物他物,依存於返體……」。對
此,可作這樣的理解:(1)先從正向的作理解——諸法是自性住各體;(2)再從反向的
作理解——諸物有法,是返同物他物,依存於返體,因是自性住各體故。作這樣的區分,
對於字面上所說的應該會比較容易理解。這就是以「正因」立論式。如論式「聲音有法,
是無常,因是所作性故」,此中「所作性」即是正因。《釋量論》中所說四句,以「正因
立」論式,即是:「諸物有法,(其存在的方式是)返同物他物,依存於返體,因是自性
住各體故。」此義即是:諸法的自性是各住各體、不相混雜。例如,「瓶子的自性」、「
無常的自性」二法,二法的自性是各自住各體,也就是各自有「返體」。每一法皆有各自
的「返體」,此法的返體、彼法的返體,這兩個返體並非是「自性一」,就是說,這兩個
返體是以「自性異」的方式而存在,不是以「自性一」的方式而存在,因為是自性住各體
的緣故,也就是,這兩個相異的法是「返體異」。
文「返同物他物」,「返」有「排除」之義。此句意謂,排除同物者(同類)、他物
者(非同類),即是「返體」的體相性用。如下一句又說「依存於返體」,因為每一法是
依存於自身的返體,由是緣故,每一法的自性是各住各體。換言之,就是說,每一法有自
身的返體,並因為是依存於各自返體的緣故,因此,每一法安住各自的自性於各體。
以瓶子為事例:(1)瓶子是「非瓶」倒返的法。(2)瓶子是「非瓶之柱」倒返的法
、瓶子是「非瓶之樹」倒返的法等等,此類有很多。(3)瓶子是「瓶非常」倒返的法,
就是「瓶是無常」,簡言之即是:瓶子是從常法倒返的法,所以是無常法。此中「非」即
是「返」的意思,即有「排除」之義。所以,以瓶子而言,有:「非瓶」倒返、「非瓶之
柱」倒返、「瓶非常」倒返等等。故知,瓶上有很多的返體,因為瓶上有很多的特法,如
瓶所知、瓶所作性、瓶無常、瓶無我等等,皆有各自的返體,皆是依於瓶子而有。
「瓶子的返體」是依於瓶子而有,但,瓶子的返體並非從瓶子生出來。「生出」是「
本沒有而新生」,瓶子的返體並非如此,並不是從瓶子生出來的。而是說,此法存在的自
性是如何?即是依於返體,簡言之就是「排除不是此」。既然此法不是此(返體),當然
就是由此(返體)倒返的法。所謂「倒返」,也不是說本來在那邊,從那邊倒返回來,並
不是這個意思。而是說,以瓶子為例,瓶子的自體就是瓶子,其自體的存在本來就不是「
非瓶」,由此而說,瓶子是「非瓶倒返」,返回瓶此法自體。
瓶子的返體是常法,瓶子是瓶子的返體,瓶子的返體不是瓶子。安立瓶子的返體唯是
以「非瓶倒返」這個部分。瓶子的返體是常法,是如何安立此常法?「非瓶倒返」是常法
,是唯賴分別知安立;可是,舉出事相的時候,瓶子的返體是什麼?瓶子就是瓶子的返體
。這一點一定清楚。
再說,什麼是「非瓶之柱」?先清楚:瓶子是瓶子,瓶子是「非瓶倒返」的法,但瓶
子不是「非瓶」。再說,瓶子是「非瓶倒返」的法,瓶子也是「非瓶之柱」倒返的法,簡
言之就是:瓶子是從柱子倒返的法,因為瓶子不是柱子,「非瓶之柱」所指就是柱子。瓶
子不是柱子、柱子本身是「非瓶」,「非瓶之柱」的意思就是如此。「非瓶之柱」和「柱
子」是同義,「非瓶」和「柱子」有交集,就是柱子。總之,因為瓶子本身是瓶子,瓶子
是「非瓶倒返」的法,而且瓶子不是柱子,由是緣故,所以瓶子也是「非瓶之柱」倒返的
法。「非瓶之柱」、「非瓶之樹」等等,皆是屬於「非瓶」,特別加上「非瓶之〝柱〞」
等等,是因為要提供我們的內心一個思惟方式,由此可以幫助我們解開對此混雜不清的心
——心是如何認知到一個法?當此混雜不清的心被解開之後,就能直接了解到:心是如何
趣入認知一個法,例如認知瓶子。
由是,說明本文中所說「返同物」、「返他物」。如下:
「返同物」是屬於排除同類者。如,「非瓶」倒返的瓶子;「非瓶之柱」倒返的瓶子
;「非瓶之樹」倒返的瓶子等,此中瓶、柱、樹等,皆與瓶子同是屬於無常法之同類,即
是文中所說「返同物」,是屬於排除同類者的返體之性用。如,瓶子是從「非瓶之柱」倒
返的法,因為瓶子、柱子二者同是屬於無常法,所以,「非瓶之柱倒返」是屬於「返同物
」之返體。推之其他,亦如是。
「返他物」就是排除不同類者,即是排除與瓶子不同類的法,如常法、虛空、所知等
等。如,瓶子是「非瓶之虛空」倒返的法;瓶子是「非瓶之常法」倒返的法;瓶子是「非
瓶之所知」倒返的法,等等皆是屬於排除法,皆是排除與瓶子不同類的法。此中,因為瓶
子是無常法,所以瓶子是從「非瓶之常法」倒返的法,即瓶子是無常法;並且,因為瓶子
、常法二者是不同類,一是無常法、一是常法,所以,「非瓶之常法倒返」是屬於「返他
物」之返體。凡屬此等,即文所說「返他物」,排除不同類者的返體之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