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修] 止觀:住所緣後應如何修-抉擇沉掉之相 (1)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9-04-26 22:55:13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卷第十五〈奢摩他〉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巳二、正釋修習之次第
午一、引生無過三摩地法
未一、繫心所緣先如何修
未二、住所緣時應如何修
未三、住所緣後應如何修
申一、有沉掉時應如何修
酉一、修習對治不知沉掉
戌一、抉擇沉掉之相
第三、住所緣後應如何修。分二:一、有沉掉時應如何修;二、離沉掉時應如何修。
初又分二:一、修習對治不知沉掉;二、修習知已為斷彼故對治不勤功用。初又分二:一
、抉擇沉掉之相;二、於正修時生覺沉掉正知之方便。今初
掉舉如《集論》云:「云何掉舉?淨相隨轉,貪分所攝,心不靜照,障止為業。」
此中有三:一、所緣,可愛淨境;二、行相,心不寂靜,向外流散,是貪分中趣境愛
相;三、作業,能障其心安住所緣。
於內所緣令心住時,由貪色、聲等之掉舉,於境牽心,令不自在,貪愛散亂。如《悔
讚》云:「如緣奢摩他,令心於彼住,惑索令離彼,貪繩牽趣境。」
問:由餘煩惱從所緣境令心流散,及於所餘善緣流散,是否掉舉?
答:掉是貪分,由餘煩惱流散非掉,是二十隨煩惱中散亂心所。於善緣流散隨其所應
,是善心、心所,非一切散皆是掉舉。
沉者亦譯退弱,與喪心志之退弱不同。於此沉相,雪山聚中修靜慮者,多於安住不散
,相不明澄之惛昧,許之為沉。此不應理,論說惛昧為沉之因,二各別故。
《修次中編》云:「此中若由惛沉、睡眠所蔽,見心沉沒,或恐沉沒。」
《解深密經》云:「若由惛沉及以睡眠,或由沉沒,或由隨一三摩缽底諸隨煩惱之所
染污,當知是名內心散動。」此說由惛沉及睡眠力,令心沉沒,名內散動故。《集論》亦
於說隨煩惱散亂之時,說其沉沒,然彼說散亂亦有善性,非定染污。
惛沉如《集論》云:「云何惛沉?謂癡分攝,心無堪能,與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為
業。」是癡分中,身、心沉重無堪能性。《俱舍論》云:「云何惛沉?謂身重性及心重性
,即身無堪能性及心無堪能性。」
沉沒謂心於所緣執持力緩,或不極明。故雖澄淨,若取所緣不極明顯,即是沉沒。《
修次中編》云:「若時如盲,或如有人趣入闇室,或如閉目,其心不能明見所緣,應知爾
時已成沉沒。」未見餘論明說沉相。
沉沒有二,謂善與無記。惛是不善,或有覆無記,唯是癡分。諸大經論皆說除遣沉沒
,思佛像諸可欣境及修光明相策舉其心,故心闇境晦及心力低劣皆應滅除。雙具所緣明顯
與策舉之力,唯境明顯及唯心澄清非為完足。
掉舉易了,唯沉沒相諸大經論多未明說,故難了知。然極重要,以易於彼誤為無過三
摩地故。應如《修次》所說,從修驗上,細心觀察而求認識。
戌二、於正修時生覺沉掉正知方便
(....待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