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實修] 古印度佛法傳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152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9-10-22 22:42:11
(接續前文:#1ThRF2zd 古印度佛法傳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151)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十一〈上士道.學菩薩行.忍辱波羅蜜〉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前文(151)對讀——
摘自:新譯《菩提道次第廣論》〈上士道.學菩薩行〉 妙音佛學叢書翻譯組漢譯
寅三 學習安忍
卯三 安忍的分別:
「安忍的分別」分三:① 耐怨害忍。② 安受苦忍。③ 諦察法忍。
辰一 耐怨害忍:
「耐怨害忍」(藏:gnod pa la ji mi snyam baibzod pa)分二:① 斷除不能容忍傷
害自己的人。② 斷除不喜怨敵興隆而樂於見其衰微。
巳一 斷除不能容忍傷害自己的人:
「斷除不能容忍傷害自己的人」分二:①斷除不能容忍有礙自己安樂及令自己受苦的
人。②斷除不能容忍有礙我們受稱讚、揚名聲、得榮譽的人與及態度輕視我們、說話冒犯
我們或做出令我們不悅的事情的人。
午一 斷除不能容忍有礙自己安樂及令自己受苦的人:
「斷除不能容忍有礙自己安樂及令自己受苦的人」分二:① 說明嗔恚不合道理。②
說明悲憫本合道理。
末一 說明嗔恚不合道理:
「說明嗔恚不合道理」分三:① 觀察境而說明嗔恚不合道理。② 觀察有境而說明嗔
恚不合道理。③ 觀察所依而說明嗔恚不合道理。
申一 觀察境而說明嗔恚不合道理:
「觀察境而說明嗔恚不合道理」分四:① 觀察境是否自主說明不應嗔恚。② 觀察是
外來或本有而說明不應嗔恚。③ 觀察損害是直接或間接而說明不應嗔恚。④ 觀察能策動
加害者之因而說明不應嗔恚。
酉一 觀察境是否自主說明不應嗔恚:
應這樣觀察,自忖:「因何要嗔恚加害於我的人呢?」隨著,我們也許認為:「他們
先有傷害我的意圖,然後設法破壞我們的安樂,又或令我遭受不可愛的身心苦惱,所以,
嗔恚也是合理的。」
我們是因為他們擁有不傷害的自主力但卻傷害我們而嗔恚?還是由於他們是被其他因
素迫使,毫不自主地傷害我們而嗔恚?
假如是因為前者(自主)而嗔恚便不合理,因為這些作損害的人並沒有自主力,由於
往昔習氣煩惱留下的種子、境界、非理作意(藏:tshul bzhin ma yin pa yid la byed p
a)等因緣和合而萌生害心,就算加害者並沒有刻意加害的想法,這些因緣亦會引生作損害
的意欲,然後這種意欲又會產生損害的行為,因這種行為而導致別人受苦,所以,加害者
是沒有絲毫的自主能力,他們如同煩惱的奴隸,被自己的煩惱操縱,全無自由。
(後者)假如加害者是被其他因素迫使而不自主地傷害我們,那我們的嗔恚更是毫無道
理可言。正如著了魔的人由於被魔鬼控制,反而會毆打傷害那些要把他救出魔掌的人,但
是,這些被打的人卻會這樣想:「他是由於著魔才會不自主地做出這種事情。」所以他們
不但沒有絲毫的嗔恚,還會盡力令此人脫離魔祟。
同一道理,當菩薩被別人傷害時,便要這樣想:「他們是受了煩惱之魔操縱,才會不
自主地做出這種事情。」對於這些補特迦羅的行為,不但不可生起絲毫的嗔恚,反而必須
發起菩提心,心想:「我要精勤修習菩薩行,令他們能遠離這些煩惱。」正如《四百論》
所說:能仁(佛陀)看見過患是來自煩惱,而非有煩惱的眾生。正如醫師是不會嗔恚和敵視
著魔的病人。
阿闍黎月稱亦說:這不是有情的過失,而是煩惱的過失。所以明辨是非的智者是不會
敵視有情。
《入菩薩行論》雖然舉出多種道理,但是以這種道理最易確定,而且是最有效力的對
治嗔恚方法。《菩薩地》說行者在修習「唯法想」(觀諸法因緣生)便能夠忍受傷害,也是
這樣的意思。所以,若我們對此理未能取得定解,便要不斷修習。
假如這些有情是有自主的能力,那就應該沒有任何苦惱,因為他們若能主宰煩惱,就
不會甘願受苦。又可以用這種想法來斷除嗔恚:「有情被強盛的煩惱刺激推動時,就連最
珍愛的自身也會傷害,如跳崖自殺,以荊棘、利器、絕食等行為自我殘害,所以又怎不會
傷害別人呢。」《入菩薩行論》(安忍品)說:所有一切皆是依仗其他條件而生,所以全無
自主力。知道這個道理以後便不應嗔恚一切如幻如化的事物。
又說:所以,在看見怨敵或親友對我做出不合理的傷害時,應想:「這些皆是因緣所
生。」然後欣然承受。
又說:在受到強烈的煩惱驅使時,愛惜自己生命的人尚且會自殺。在這種情形下,又
怎能期望他們不傷害別人的身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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