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宗義] 《宗義寶鬘略講》(142) (中觀宗) (應成派)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20-03-12 06:30:21
摘自:《宗義寶鬘略講》見悲青增格西
轉自: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佛學課
http://chienching.blogspot.com/
第八章 中觀宗 (....接續 #1UPuujKz (Buddhism))
第二節 中觀應成派
二、釋名
問:為何稱為應成派呢?答:因為此派主張,唯用應成就能使敵者的相續中生起通達
所立的比量,故如是稱。
有人說應成派只破不立,這種講法是錯誤的。應成派主張唯用應成論式就足以讓他人
生起比量。「唯用應成」,並不是說不需要因明論式,而是在否認自續因明論式。
應成指的是一種破他人的方式,如你很堅持你的某個觀念,我就會說「這樣的話,應
該就會……」,我看到了你的一個矛盾點,指出這個矛盾點,如此你先前的堅持就被打破
了,不再堅持下去,有可能你還是會裝模作樣地不改口,但是不可能真心地再堅持下去。
因明就不是,是立的方式,如聲音是無常,為什麼呢?因為是所作性。
應成是破的方式,因明是立的方式,這點無論何派(包括毗婆沙宗、經部宗、唯識宗
、自續派、應成派)都是同意的。應成是破別人的邪執,如他人堅持聲音是恆常法,就指
出「既然是恆常法,就應該…」,他人就會考慮,就會放棄他的原先堅定的想法,放棄之
後,才好跟他講事實是什麼。
所以在下部(自續派以下,包括自續派、唯識宗、經部宗、毗婆沙宗)來說,應成只
是破別人的堅定的觀點,沒有辦法讓人家了解什麼,也就沒有比量可言;而因明是講理由
的,「它是……,因為是……」,所以可以讓他人生起比量。
應成派並不這麼認為,主張唯用應成就可以讓他人生起比量。這邊很容易讓人產生誤
解,以為應成派不用因明論式,但是他的意思不是這樣的。
下部(包括自續派、唯識宗、經部宗、毗婆沙宗)認為破除他人的邪執要用應成,讓
他人生起比量就要用因明,應成派也是如此。既然這樣,這邊「唯用應成」是什麼意思呢
?指的是不需要自續的因明論式。不需要自續的因明論式,不代表不需要因明論式,因明
論式還是需要。
在下部(包括自續派、唯識宗、經部宗、毗婆沙宗)來說,自續的因明論式與因明論
式相等;可是在應成派來說,自續的因明論式與因明論式不同。
所謂的自續的因明論式,是有法、所立法、能立法,敵方與自己認知上面要一模一樣
。對下部來說,講「聲是無常,以是所作性故」這樣一個因明論式時會說,有法—聲與聲
是一;同樣,所立法—無常與無常是一,能立法—所作性與所作性是一。所以敵方一定要
認識到有法、能立法、所立法,而且敵方與自方二邊的認知是分毫不差。
下部(包括自續派、唯識宗、經部宗、毗婆沙宗)承認自相有(自相成立),以見瓶
子的眼識為例,眼識會看到瓶子,而且眼識看到的瓶子就是從那邊有的一個瓶子,所以眼
識看到的瓶子與那邊有的瓶子要一模一樣,分毫不差。如果眼識看到那邊有存在的瓶子,
而那邊有的瓶子不存在的話,會怎樣?這個眼識就會是顛倒識。
所以下部會說必須要自相有(自相成立),自相空的話,一切法都不存在了。也就是
,瓶子存在的話,必須要在瓶子自己方面有,存在相當於自己方面存在(自相成立)。
(註:雖然下部宗都講自相有、自相成立,但是成立自相有的理由不同。例如,毗婆
沙宗、經部宗承許有外境,並且外境是諦實成立的自相有。唯識宗破除境上遍計所執有外
境的自相有,承許境上的依他起、圓成實自相有。自續派破除境上不共觀待無損心識的自
相有,承許境上共觀待無損心識的自相有。總之,下部宗認為,在觀察境的存在方式的時
候,在境上尋找施設義可以找得到自相有、自相成立的一分。)
境方面有很大的能力,因為境方面是如何,現量就如是看到,所以它才叫做量;若所
認知的與境上的情況不同,就不是量,就是顛倒識。因為境上面必須要有(自相成立),
所以有法、能立法、所立法在境上面都有(自相成立)。當自方無謬地看到那個有法、能
立法、所立法之時,才叫做看到有法、能立法、所立法;如果有錯誤,就不叫看到有法、
能立法、所立法。敵方亦同。自方、敵方看法上面完全一致,這樣就出現了因明論式。
然而,應成派否認有自相有,境上面有(自相成立)的情況是不存在的。境自己方面
雖然不存在(非自相成立),可是可以安立而存在。
如種子(因)與苗(果),苗其實是透過種子而安立的,種子其實是透過苗而安立的。我
們認識種子,後來它起變化,到了一定程度時,就不稱它是種子了,雖然是種子變出來的
,可是跟以前的種子不一樣,就叫做苗;相對於苗來說,那個叫做種子,是它產生的因素
。種子與苗是互相安立的,種子為什麼是種子,其實是因為苗的關係,苗為什麼是苗,其
實是因為種子的關係。因為互相安立,就不需要「那邊就有」,也就是自方不需要有。
因此,在應成派來說,有與自相有不同,有不代表自相有。這點自續派做不到,在自
續派來說,看到的就是那方面有的瓶子,瓶子就是從瓶子方面有的一個瓶子,(有與自相
有)這是分不開的,所以必須要自相有。(自續派以下:有與自相有相同,有代表自相有)
總之,所謂的自續因明論式,用一句話來講,就是自相有的因明論式。可是要了解「
自相有的因明論式」到底在說什麼呢?就牽扯到有法、能立法、所立法都是自相有。為什
麼自續派會認為有法、能立法、所立法都是自相有?就談到前述的內容。
這邊說唯用應成就可以讓人生起比量,難道不用因明論式嗎?不是的(也會用因明論
式)。既然不是,此處為什麼說「唯用應成」?「唯用應成」是指不用自續因明論式的意
思。不僅不用自續因明論式,而且沒有這種論式。
三、主張
(....待續....)
作者: ykkdc (ykk)   2020-03-12 09:02:00
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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