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佛學課:廣論止-20

作者: ykkdc (ykk)   2022-05-12 09:31:34
《廣論奢摩他章略講》/宗喀巴大師 造論/見悲青增格西 教授
【二、少欲,不貪眾多上妙衣服等事。三、知足,雖得微少粗弊衣等,常能知足。】
二、「少欲」:不貪眾多或上妙的衣食等。
三、「知足」。少欲、知足二項是要成辦的內容。
前面說的都是前行,少欲、知足是內心方面。遠離五欲、遠離是非才容易生定。
少欲、知足很重要,出家人限制很多,就是要強迫達到此效果;如果達不到,即使守
戒,也會很辛苦而沒有效果。說持戒會幫處修禪定就是從這個角度說。
【四、斷諸雜務,皆當斷除行貿易等諸惡事業,或太親近在家、出家,或行醫藥、算星相
等。】
四、「斷諸雜務」。
親近在家、出家、行醫等,也不能說這些活動本質不好,但是活動會擾亂心,心不靜
就無法修定。
處在某個領域,其他領域的事都會變成雜務。例如醫生有個健康的身體很重要,但是
去運動健身也會打斷工作,更何況其他事。在努力修行成佛的道上,世間的事都會變成雜
務。學醫、去助人有時候也會變成雜務。[1]
【五、清淨尸羅,於別解脫及菩薩律,皆不應犯性罪、遮罪,破壞學處;設放逸犯,速生
追悔,如法悔除。】
五、「清淨尸羅」:
戒律清淨,不能破壞性罪、遮罪、學處。性罪是自性方面就有罪,如殺人。遮罪是佛
陀制定才成為罪,如喝酒。
【六、斷除貪欲等諸惡尋思,於貪欲等當修殺縛等現法過患,及墮惡趣等當來過患。又生
死中愛、非愛事,皆是無常可破壞法,此定不久與我分離,何為於彼而起貪等?由是修習
,能斷貪等諸惡尋思。此如《修次中編》之意,於《聲聞地》應當廣知。】
六、「斷除貪欲等諸惡尋思」:
「現法過患」:當生過患。「當來過患」:來世過患。如因為貪而從事販毒,現世引
來牢獄之災,來世因為造惡而墮惡趣。
修習「對喜歡、不喜歡的事都是無常,我都將與它分離,為什麼還要對它起貪、嗔」
的想法,這樣的修習能斷除貪等諸惡尋思。
【如是六法能攝正定,未生新生,生已不退,安住增長因緣宗要。尤以清淨尸羅,觀欲過
患,住相順處為其主要。】
文字要理解為「如是六法能攝正定的因緣宗要」,不能理解為「如是六法能攝正定」。
以上六法是為修止的因素,其中又以清淨尸羅、觀欲過患、住相順處為主要。
為什麼這三個是主要呢?別解脫戒是為了解脫而制定的,菩薩戒是為了成佛而制定的
,不是為了修止。
不守這些戒就不能修出止嗎?若不行,外道、在家人未守這些戒,就修不出止嗎?因
素中有必須的因素—缺了就達不到,與圓滿的因素—缺了還可以成辦。
這六個因素中,清淨尸羅、觀欲過患、住相順處是必須因素。或許我們會認為:外道
也沒有佛教的別解脫戒,而外道也有禪定,所以戒不是必備的條件?是為了達到少欲知足
而有戒律,外道雖然沒有別解脫戒,但是他們有自己的戒,所以他們沒有別解脫戒也可以
有禪定。
前面說過,止本身沒什麼價值,內外道都可以成辦,但有止來幫助其他法類,威力就
很大了。
單獨修止不是佛教徒可取之處。雖然修止的方法與外道一樣,但是在修止、持戒時,
也不能忘了菩提心的思惟,如此才是連貫三士道修習。
為什麼修止是菩薩行,是增上定學?就是因為除了具備這六因素外,更涵蓋整個三士
道。如果只從止的產生因素來看,會看不出主要因素的意義。前說六者是圓滿因素,《瑜
伽師地論》會用自圓滿與他圓滿的用語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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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問:有些寺院也有附有醫藥院、曆算院,這些也可以是服務眾生的事,怎麼可以說要
斷除這些呢?
答:三大寺完全沒有這些,甚至連學讚頌也不准學。有幾個讚頌是在進三大寺前要學
會,其他的不准學,完全就是辯經。
出了三大寺就不一樣了,像家鄉的寺院,出家人就是要學佛讚等,不學這些,有在家
人往生要怎麼處理啊?什麼都不會,要幹嘛?不要說學醫、學曆算,甚至連背佛讚,都類
似在為經懺做準備。事實上,這是不對的。
現在有人以占卜、修法為終生職業,但是我們不能拿這個當例子。基本上,不可以把
這個寺、那個寺、這個大德、那個學者在做什麼當作學習的對象,因為會跟經教有差距。
要以什麼為標準?要以二勝六莊嚴為標準,在格魯派,就是以《廣論》為標準,然後
儘量去達到。不能拿其他的當標準。如果有個人醫術精湛,又樂心助人,努力服務社會,
這樣當然很好,但是這跟三士道的修練,差距太大了。那個人是不是學習的榜樣?是。那
要學他的做法還是三士道?比起三士道,他的行為只是小善。要沾上一點成佛、解脫之道
,才是正確的做法,就是出離心、菩提心、空正見這方面要進步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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