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HShih : 其實在各種經典當中,雙方都意樂並且付錢的嫖妓行為 06/22 22:06
→ FHShih : 並沒有算在[邪淫]的所遮範圍裡,包括南傳律中對於06/22 22:07
→ FHShih : [20種不應與其發生關係]的對象中,也不包括[妓女]06/22 22:07
→ FHShih : 所以 如果單論這一點 <優波塞戒經>和其他律典並06/22 22:08
→ FHShih : 沒有不同的意見06/22 22:08
→ FHShih : 不過 目前社會風氣是不太能接受這一點的 所以有06/22 22:09
→ FHShih : 些說法師會把[嫖妓]歸在[隨方毗尼]的範圍當中 06/22 22:09
→ FHShih : 因為符合[社會文化當中譏嫌的行為] 所以遮止 06/22 22:10
關於板友這一段說法,之前有聽過法藏法師講過類似...
原話的影片目前找不到,但有文字的部分...
法藏法師《不淨觀略說》文字稿緣起
https://nianjue.org/article/52/518605.html
...
你已經投資很多感情進去了,你已經不能因為她身體不好而撤回你的感情。為什麼?因為
她感情上滿足於你,已經超過了肉體滿足你的了,已經這樣了,這個時候感情強過一切,
它拉拔住你,這更可怕。律上講,如果你受五戒,用嫖妓的買賣方法不算犯五戒。可是你
不是用嫖妓的,你去跟人家貪染這樣子,然後婚外情,那就要算犯五戒中的不邪淫戒,因
為你是有感情,你不是用買賣,而且對方沒有守護是妓女,大家都知道,人皆可愛,人皆
可上,所以說,她是一個商品,因此這個沒有感情關係,所以你對她的性行為不算邪淫,
它律背後的意涵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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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聽到這一段也蠻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