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廣論奢摩他章略講》/宗喀巴大師造論/見悲青增格西教授
申二、離沉掉時應如何修。
【如前勤修斷除微細沉沒、掉舉,則無沉掉令不平等,其心便能平等運轉。若功用行
,是修定過,於此對治,應修等捨。
《修次中編》云:「若時見心俱無沉掉,於所緣境心正直住,爾時應當放緩功用,修
習等捨,如欲而住。」
何故作行或有功用為過失耶?此由於心掉則攝錄、沉則策舉,防護修習。有時沉掉俱
不現起,若仍如前防沉、防掉策勵而修,反令散亂。
如《修次》後二編云:「心平等轉,若仍功用,爾時其心便當散動。」故於爾時,須
知放緩。
此是放緩防慎作用,非是放捨持境之力。故修等捨非是一切無沉掉時,乃是摧伏沉掉
力時,若未摧伏沉掉勢力無等捨故。】
此段說無沉掉時該如何修。
修到一定程度,連細微沉掉都不會出現,這個階段再提起正知觀察有沒有沉掉,就會
成為過失。
為什麼這個階段作行會成為過失?以前是要作行斷除沉掉,但是在這個階段,沉掉已
經不生了,既然沒有沉掉,如果還作行,反而會令心散。
這個階段要修等捨—捨作用、作意。等捨並不是放緩持所緣境的力道,正念不能放緩
,要放緩的是防護觀察有無沉掉的正知。
那麼,什麼時候放緩?沒有沉掉就可以放緩嗎?也不是。如果沉掉快生起了,仍要防
護,是已摧伏沉掉、沉掉完全無力時可以修等捨。
【云何為捨?答︰捨總有三:一、受捨,二、無量捨,三、行捨。
此是行捨。此捨自性,如《聲聞地》云:「云何為捨?謂於所緣,心無染污,心平等
性,於止觀品調柔正直、任運轉性,及調柔心有堪能性,令心隨與任運作用。」
謂得此捨時修三摩地,於無沉掉,捨現前時,當住,不發太過功用。
此所緣相,如前論云:「云何捨相?謂由所緣令心上捨,及於所緣不發所有太精進。
」修捨之時,亦如彼云:「云何捨時?謂止觀品所有沉掉心已解脫。」】
要修等捨,等捨的相狀是怎樣?
捨是平等的意思,整體上說到捨有三種情況:
一、受捨,不是樂受也不是苦受的感受。二、無量捨,是離貪親嗔敵,對一切眾生都
平等看待。三、行捨,是心無沉掉而住所緣。
這裡是指第三種情況—行捨。
「等持」即平等而持住,有沉掉會讓心高低不平,心無沉掉就叫平等。
引《聲聞地》說捨是於所緣,心無染污。解釋心無染污是如何,說「心平等性,於止
觀品調柔正直、任運轉性,及調柔心有堪能性,令心隨與任運作用。」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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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習禪定時,覺知沉掉卻不對治,即不作行是種過失。除遣沉掉後作行也是種過失。
《雜阿含1247經》:
「世尊告諸比丘:…隨時思惟捨相(已去除了掉舉、沉沒之後,就要捨棄對治,不再
作對治的功用行)。
…若復一向思惟捨相(內心發生沉沒或掉舉時,既不對治沉沒、也不對治掉舉),
則於是處,不得正定…。」
此處經文,佛陀前後說的兩個捨,雖然都是指不作行,但是有差別:
1.隨時思惟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