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達賴喇嘛:佛教的基本見解「四法印」(3)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23-10-27 11:59:40
(續前篇)
達賴喇嘛談佛教的基本見解 講授于維吉尼亞大學
諸法無我:在外道的論典中所說的我,是一種遍計的我見;他們所指我如果依蘊體而成立
,蘊體是剎那剎那變化的本性,蘊體是會變壞,所以主張在蘊體外,有一個恒常不變的我
,也就是常一自主的我。例如見到一個人會說,我小時候是怎樣怎樣,現在的我與小時候
的我是一個不變的,也會認為前世的我,與現在的我是同一個,只是身體在改變,所以這
個「我」是恒常不變,是同一個;但所依的蘊體是不穩固、無常性,而說我是恒常的。
這樣解說是不合理的。外道就有一種常一自主的我,心現起的我與蘊體不同(此處不同指
我與蘊異體的不需要觀待蘊),以此(與蘊異體)安立的我,就是遍計的我執,不是俱生
我執。其實離蘊的自主我是不存在的,我與我所自主的我是不存在的,所以說諸法空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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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無明我執分為:遍計我執、俱生我執。其中,遍計我執是基於俱生我執發展出來的。
尊者提到,外道的遍計我執:認為有個我是與五蘊無關的常一自主的我。這種遍計我
執,是屬外道宗義才有的我執,也就是因為學習了外道才會有這種離蘊的常一自主我執。
[2] 《雜阿含經》:"世尊告比丘:此四無色陰、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五蘊)名為人"
"四無色陰"指五蘊當中受想行識四蘊,此四蘊(即心、覺知)不是色法、不是物質,
心(即受想行識四蘊的心心所)無形無色。"四大"指五蘊當中的色蘊(色法),色法是地水
火風四大種所成。佛說"此等法(五蘊)名為人",每個人都是依自己的色心諸蘊安立而有。
此處"人"是總稱,泛指一切六道有情眾生隨一,乃至阿羅漢聖者、菩薩聖者、佛聖者
,都屬於此處說的"人",亦即,你、我、他,乃至佛聖者,都是依自己的色心諸蘊安立。
佛教說"人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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