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uTsau 板主 ayuperfect 判決不當

作者: ayuperfect (純黑控)   2011-09-24 06:08:57
※ 引述《lollol (男人誰不認識陳伯)》之銘言:
: 照意思指涉,問題是根本沒有任何政治意涵?
我不知道要重複幾次﹐
請不要在吐槽板上提到任何政治的人事物﹐
亦即不要出現任何跟政治有關的人事物的文字。
這跟你文章有沒有政治意涵﹑用意﹑立場﹑本意等等完全無關。
這是行之有年的板規﹐請不要再辯了﹐不然只會浪費大家的時間。
: 就事論事好像對你來說真的有障礙
: 我這邊的問題是,為什麼你總要拿不是我說的東西套在我頭上之後來起頭
: 再接下去講你想說的話?
: 問題是起頭根本不是我說的,那是不是根本無從讓你接下後面的話?
: 這個問題,有這麼困難?
: 不要把不是我說的話套到我身上,有這麼困難?
: 從你第一篇開始就在避重就輕,而後每一篇都跟自己前面文章內容有所牴觸
: 從你的話得知的那5點你也是略過
: 可是自己前面說的跟後面接下去說的都不一樣耶?
: : 其實這句話就在怪粉絲了﹐可以罰。
: 但那是你的話,從第一篇文章我就說了
: 1.那是你延伸出來的結果,我前面就說過不知道你哪來的等號
: 畫上 = 我在放大絕,然後接出那你自己的結論
: 2.那請你發公告,當初你延伸到這層意思
: " 粉絲自己熱血,所以才會認為他真的是熱血的人"
: 你延伸解讀出的這部分,你認為這就是攻擊
: 所以你判定犯規
: 而不是用你畫完等號很開心地不明不白寫個粉絲自己ooxx
: 然後判犯規
: 只剩下這些毫無焦點的空泛論述,我不知道你要套什麼上去?
: 很抱歉,那不在我的文章內容之中,我不知道你又在鬼打牆什麼
: 你連自己的判決原因都無法有一致的立場以及論述嗎?
: 你真的沒有一點就事論事的能力?
: 你真的沒有前後能夠一致的立場?
: 1.我的文章根本沒有護航,讀成護航的人是你
: 然後接著用很難看的手法拼命亂凹
: 2.這邊你的第一篇, " 你讀起來還是感覺有犯規" "不然...硬凹..原本"
: "我要怎麼知道?" 剩下你感覺,你感覺容易讓人誤會
: 哇,照你說你很客氣,那你感覺,你感覺容易讓人誤會
: 就是完完全全犯規,也不容作者去加任何註釋? 直接水桶?
: 接著從第一次看作者澄清文意你就只剩質疑的手段?
: 3.後面不知不覺變成, "字面上犯規的既定事實",恩,這是哪個平行時空發生的?
: 4.你原本的判決就是用你解讀後的延伸文意去判
: 怎麼你好不容易延伸出來,左判右判都犯規的解讀
: 你都忘光啦?
: 把你的文章湊一湊,咦,是同一個人發的?
: 唯一相同一直出現的大概剩下
: 1.把不是對方說的話說成是他說的,才能接下自己的話
: 2.看不懂文章時就做的判決,一定沒有造成一絲錯誤
: 你看到是有題目的閱讀測驗,你就沒把他當成文章了
: 你當初讀成護航,你見獵心喜的推文一直在那
: 可你不像其他版友對自己的誤會表明歉意
: 你見到護航了,趕快送他進桶大家一定開心嘛!
: 在吐槽版你的判決是用延伸文意在此版你第一篇文章就只剩下感覺
: 為什麼後面就很神奇地變成是字面犯規的既定事實?
: 你這邊第一篇說的是,不管文章有沒有犯意跟那樣的意思指涉
: 你讀起來感覺有,你讀了幾遍感覺還是有
: 那文章說的怎麼跟後面幾篇完全不同了? 嗯?
你說gjo很gay <=> 你原文被我判定犯規的部份(粉絲自己有病云云)
你說你意思是gjo很開心,就這樣<=> 你說你立場是吐槽藝人,就這樣
我說你也有可能是說gjo同性戀 <=> 我說你仍然疑似攻擊粉絲/jump等等以護航藝人
不管你再重複幾次你的立場和文章裡其它文字﹐
我還是認為你有可能是說gjo同性戀。
當然﹐或許我的判斷有誤﹐
所以我後來也把整個事情交給其他板主決定﹐而結果也是一樣。
總之今後請不要出現像是"gjo很gay"的文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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