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剛出社會(大約10年前)的時候,爸媽怕我亂花錢
所以買了一個房子,我每個月付貸款
But...就是這個But...
該房子當初登記在我媽的名下...
假如當初在我自己名下就沒有問題了(QQ年少不懂事)
目前那間房仍然是我付貸款,但是租給別人,租金跟貸款差不多打平
今天房客跟我說他不想租了
現在有三個方案,不曉得哪個方案比較好...
1.繼續租給別人收租金(但是過戶問題就這樣存在著)
2.賣掉還完剩下的貸款(約180W),剩下的給我運用
3.要求媽媽過戶給我,但是卡在稅金問題,父母意願不高
P.S.房子大約30年,附近有公園小學,是文教區,前房客剛裝潢好2年
,角間1+2樓大約45坪
想問各位專業大大的意見,在跟爸媽談的時候可能會有比較多的切入點,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