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的漂泊] 為了滿地的鼠尾草

作者: stupidduck ((0‵◇′0) Ψ)   2010-03-03 17:22:25
【中國時報∕E4∕人間副刊∕2010/03/03】
【張讓】
如果說對情人最大的禮讚是求婚,對一個地方便是留下來不走了。跟人說:「啊
,我到過哪裡哪裡!」是炫耀。真喜歡一個地方反而羞於啟齒,說起來細聲低語,生
怕褻瀆了。
「啊,真美!」有人呻吟,是B,這時我們在佛芒特群山間,或是在科羅拉多南
方往西山路上。
「啊,真美!」有人呻吟,這次是我,這時我們在新墨西哥北部山間往陶斯路上
,或是在加拿大新蘇格蘭省的凱布蘭登島上。
總之,旅行當中我們不免為景物所迷而喃喃囈語,緊接便是癡人說夢:「我們搬
到這裡來吧?」然後認真考慮細節,第一是決定地點,譬如佛芒特:「巴里、芒匹里
爾還是勃陵敦?」新墨西哥:「陶斯還是聖塔非?」等等。
這種對話在不同地點一再重複,多年下來這「理想住家候選地」已足夠畫一張「
桃源地圖」了。
旅行對現代人簡直像天賦人權。有錢加上有閒,人人都在旅行,張口閉口:「我
熱愛旅行!」當然也有人討厭旅行,不過想必是少數。若問:到底喜歡旅行哪一點呢
?可能會招來:廢話,這還用問!意思是:吃喝玩樂,誰不喜歡!
沒錯,這點無法爭辯。只不過,未必。拿我們來說,旅行明是大步遊樂,暗裡總
有尋訪逃世淨土的意味,所以才會旅途上一再「想入非非」做桃源大夢。
如果說對情人最大的禮讚是求婚,對一個地方便是留下來不走了。跟人說:「啊
,我到過哪裡哪裡!」是炫耀。真喜歡一個地方反而羞於啟齒,說起來細聲低語,生
怕褻瀆了。至於說為什麼某處有那麼大魔力卻發現難以說清,理由千條萬條其實連一
條都嫌太多,因為──沒有因為。
書呆的哲學是好書值得一讀再讀,好地方也是。觀光不論怎樣多少有點罐頭式,
匆匆一瞥浮光掠影,看見的不如沒看見的。就像單憑第一印象沒法真正了解一個人,
認識一個地方光靠幾天興高采烈跑來跑去不夠,得要跨出觀光客身份化絢爛為平淡去
實地生活才算數。
只有一個問題:現實。喜歡歸喜歡,終究卻沒法就住下來。於是只有退而求其次
,一再回去──這時旅行幾乎是一種懷鄉。所以有人一再重訪京都、巴黎,而我電腦
桌面背景放的是往陶斯的路 。
不然是在旅途中讀當地人寫當地的書。所以我在緬因時讀《在緬因》,在科羅拉
多讀《舊圍欄,新鄰居》,在凱布萊敦島上讀《跨海堤道》,在佛芒特時讀比爾.麥
克本的《漫遊回家》。
總之,每人心裡都有個天下最美的地方。對陶淵明是南山,對塞尚是普羅旺斯,
對艾德華.艾比是猶他州的拱門國家公園,對農夫作家溫德爾.貝里是肯他基,對大
衛.逵曼是蒙大拿,而對麥克本則是紐約州和佛芒特交界,亞地容戴克山區與綠色山
脈夾峙的香檳湖兩岸一帶。對孟東籬,花蓮一度是這樣地方。
究竟,那些地方好在哪裡呢?當我們喜歡上一個地方時雖不盡是憑空虛構,多少
經過了浪漫透鏡美化。沒真正住過買過菜付過水電費、讓那裡的風雪刮過凍過、和那
裡的居民鳥獸打過交道以前,算什麼呢?這我們很清楚──只是若不做夢,未免太辜
負了。
辜負了什麼?有人問逵曼為什麼住蒙大拿,他答:「為了鱒魚。」
我且借用:為了滿地的鼠尾草。
引自:http://0rz.tw/Jdu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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