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歷史教學] 新政府撥亂反正?還是歷史教育大復 …

作者: stupidduck ((0‵◇′0) Ψ)   2010-03-10 19:43:52
五、會議的「膠著」與「非常狀態」
如前所述,98歷史課綱是被「連帶擱置」,某委員也坦承他代表「有疑慮的少數」
,且直言這個小組就是「新政府上臺要撥亂反正」,這樣的會注定很難開。此外,這位
宣稱「新政府上臺要撥亂反正」的委員老是在程序問題上占用很多時間,例如到底會議
記錄怎麼記;即使決定採逐字稿方式,也還要爭是否分點紀錄或按照發言順序紀錄等等

由於會議本身花很多時間在非關實質的問題上,導致準備報告的委員嚴重被耽擱,
第七次會議快結束時,丙案一位擬案委員要求延長,讓他報告丙案世界史的部分,用掉
最多時間的委員不同意,好不容易才延長半個鐘頭。(第七次會議記錄,頁29、33)她
等了三次會議才輪到早已準備報告的部分!
從四月開會開到十月,這個會進展很慢。第八次會議也一樣,前半個鐘頭都是某委
員吵著要我道歉,他咬定我說他非歷史專業,其實,我並沒明白說是他,是他要對號入
座。前面提過,在第四次會議,我曾指出:「關於專業,我認為『研商專案小組』」應
以專業為主,我質疑小組中有非歷史專業的委員。」(第四次會議記錄,頁9)這位委
員很在意我這個發言,他在後來的一次會議帶來他的著作目錄,分發給所有委員,要大
家「審查」他的資格,我當時心想:一個人是不是某個領域的專家,哪裡需要自己提幾
頁著作目錄來跟同行證明?猶記得第七次會議開始時,他一直抓住這個問題,一定要我
道歉。幸好幾次都是廖隆盛教授化解僵局。其實真正直接說他非歷史專業是黃秀政教授

那是第五次會議(07/20)開會之前的事。當時我發了兩份針對甲案臺灣史和中國
史的商榷文件,名稱分別為「關於甲案高中歷史第一冊更動之處的看法」與「關於甲案
中國史部分(第二、三冊)的一些評議」,黃秀政教授一來就拿去看,看得很認真,認
為這才是「學術的討論」,結果引來該委員的不快,兩人吵了起來,吵了一陣子,黃教
授又對該委員說:「周婉窈教授這一份意見是一份真正學者寫的意見」(指上述兩份文
件),認為該委員的甲案「根本不是歷史學的」,該委員當然很不服氣,黃秀政教授還
直接挑戰他的專業,爭吵的詳細內容在此就不細表了。我其實從沒直接說過哪位委員非
歷史專業,只是看到討論方向走偏時,不斷在會議上呼籲要回歸專業,結果那位委員每
次都拿這件事來找我麻煩。
有一次會後,一位高中老師說,他聽到「他們」的策略就是想拖;意思是,只要拖
過我們這個會委員的聘期(2009年12月31日),若沒有結果,教育部就可重組委員會。
不管這位老師的消息來源是否可靠,如以會議老是因一些程序問題而陷入膠著來看,這
個說法讓人覺得有某種程度的可靠性。若就目前組成的新小組而言,一下子增加九人,
和繼續延聘的十位相比,約占到一半,召集人也是新聘的,讓人更加相信「拖招」之說
了。
「非常狀態」最明顯的一次是,第六次會議預定於九月七日召開,四日下午,中教
司司長請人來電,要我和他聯絡。在電話中,他說要找我吃晚飯,我一向不喜歡飯局,
因此問說,有什麼事要談嗎?他表示希望我們不要表決,就接受甲案,早日有個結果,
他甚至還提及88課綱,我當時突然警覺起來,聲調高起來(自己都覺得有點「厲聲而言
」),我說:您知道88課綱是什麼嗎?臺灣史放到中國史中教,怎麼可能!他才沒再繼
續講,當然飯也就不用吃了。第二天,某委員問我是否也和若干委員一樣,「接到中教
司相關的關照」?他表示,他的感覺是教育部已屈服來自上面的壓力,急著要委員會接
受甲案,若開會時,有人強勢干擾議事,要求接受甲案,他打算當場宣布退出委員會,
我說我也會退出。結果那次會議在緊張的氣氛中勉強還能進行。
沒幾天,鄭瑞城部長就被換下來了,吳清基上臺。讀者諸君應該記得八八水災過後
,有首長和救災不力沒有關係,卻被換下臺,鄭瑞城就是最莫名其妙的例子。有人判斷
有兩點原因,一是招收陸生的事,他不夠積極,一是98課綱遲遲沒進展,有些人對他很
不滿。如果這個推測屬實,我們還是他下臺的因素之一呢。既有今日,當初鄭部長就不
該連帶擱置歷史科,讓我們這麼辛苦!我因此患上高血壓,還服抗焦慮藥;也有委員每
次開會隨身攜帶「救心丹」。
六、甲、乙、丙案
這個專案小組由不同的委員分別擬了三個案:甲、乙、丙案,若不是高中歷史老師
,想必不容易弄清楚。在這裡,我想簡單說明一下,我何以支持丙案。教高中歷史的老
師,應該比較了解技術性問題。
首先,第三次會議只有甲案和乙案時,突然要表決,我匆促之間幫兩位高中老師弄
出丙案,第四次會議,既然能透過表決推翻「1:2:1」的甲案,重新「比案」,我又
決定留下來,必須選個案來支持。乙案維持95、98的「1:1:2」學期配置,中國史從
盛清教起,清以前放到高三上,我其實也能贊成。高三上下兩學期,歷史課在社會組是
必修,一週三小時,比起高一、高二每週二小時,多出一個鐘頭來。乙案提案人廖隆盛
教授認為歷史教學要詳今略古,他指出中國(大陸)其實也是先教中國近現代史,古代
史最後才教。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種先後顛倒的教法,問題在於「中國能,臺灣不能」
!廖老師的主張,在會議記錄中講得很清楚,我就不替他代言了。在整個98課綱開會過
程中,我深刻認識到廖教授是很有理念的,只是他的主張,外人看來可能太激烈,容易
遭受「腰斬」中國史的批評。
由於我判斷乙案被高中老師接受的可能性較低,且某委員表明就是要「撥亂反正」
,本會又無法在一開始即確立「小修」的原則,弄到必須與「1:2:1」比案,在這種
情況下,「1:1.5:1.5」的丙案看來還有競爭力,且第一回問卷也是最受歡迎,因此
,我感覺別無選擇,遂參與丙案的設計。此外,就教學內容而言,雖然世界史縮短為
1.5學期,實際上並非就是縮短0.5學期的分量,因為本來98課綱就有一部分的中國近代
史編到世界史部分,也就是說,98課綱中的中國史其實也不止一學期。由於高中老師反
映混編到世界史的中國史,很不好教,如果將那些內容再抓回中國史中,實際上中國史
並非增加0.5學期,只是比原來多一些而已。而且丙案的世界史不是從兩河流域教起,
而是從十字軍東征教起,之前的放到高三上學期教(原本98高三上是歷史專題)。因此
,整體來說,世界史是2.5學期,雖然高三上的歷史課在自然組是選修,我認為,全國
高中生(自然組和社會組)若能學習十字軍東征以後的世界歷史,其實也不錯;社會組
的學生到了高三上則有機會讀較古代的世界史,打下基礎,「培養國際觀」,有助於日
後從事人文社會性質的工作,也未嘗不好。如此,世界史總共有2.5學期,也可以寫得
比較詳盡。
為了能夠擬出理想的「1:1.5:1.5」課綱,八月下旬我和陳老師到高雄兩天,和
王文霞教授、林秀蓉老師、林桂玲老師開會討論丙案課綱。會前我們都先做好準備,見
面時逐項討論,重點在中國史和世界史,因為中國史由1變成1.5,世界史由2變成1.5,
且改為從十字軍東征寫起,變動相當大,不能不仔細思考和討論。至於臺灣史,不管甲
、乙、丙案,都維持一學期(高一上),我尊重95、98臺灣史課綱都已經過公聽會等程
序,沒做太多更動,基本上只是將說明改得更清晰,且在必要的地方加入原住民議題(
我發現原住民還是少了一些),並增加若干小課題。
七、丙案修正案
由於會議開得很沒效率,進展很慢(王文霞教授等了三次會議才得開始報告丙案世
界史),廖隆盛教授為了加速這個會的進展,提出一個想法,說他願意放棄乙案,改而
提出「丙案修正案」,希望可以有個結果。
按照會議的決議,我們這甲乙丙三案都是要發給全國高中老師來進行問卷調查的,
廖老師認為其實98課綱都調查過了,高中老師的批評可歸納為兩點,一是高三的專題太
難,二是中國史教不完,而目前甲案和丙案在課程安排上都可以解決這兩個問題──中
國史教學時間增加;高三上的專題改為高二下必選課沒上完的世界史,就只剩高三下有
專題。他認為不必再調查(實在沒有時間了),如果以丙案為底,在時間上採取彈性作
法,或許可以解決目前的僵局。這個時候,國文科已大致出籠,文言文採取45%到65%
的彈性作法,也就是讓教科書出版商和學校自行決定到底要教多少文言文。可能受到國
文科彈性作法的影響,廖教授認為甲案就是要爭中國史2學期,那麼,如果我們丙案稍
微讓一點,也就是中國史可教1.5到2學期,反之,世界史亦然,那麼,就可以滿足甲案
委員的要求,這樣比較有可能早日定案。
廖教授事前有和我們丙案四位委員提到這個構想,我們基本上接受,但前提是須以
丙案「1:1.5:1.5」的課綱的「單元」、「主題」和「重點」為基礎(當時中國史、
世界史的「說明」部分還沒擬定,要等問卷調查後,哪案勝出後才擬)。第八次會議在
丙案終於報告完畢之後,廖教授當場聲明放棄乙案,提出「丙案修正案」的構想。這個
修正案提出後,引起很多討論。關於教科書方面,我們指出書局可以編三至五冊歷史教
科書,由學校選擇,本案擬案的一位老師說明:「……這裡也有可能是中國史變成1冊
,臺灣史一定1本,有可能中國史2本,世界史2本,那也有可能中國史1本,世界史2本
。」(第八次會議記錄,頁34)最後歸納為三到五冊,也就是,如果按照「1:1.5:
1.5」的學期配置,可以編成三冊,也就是臺灣史、中國史、世界史各一冊,後兩者厚
一點就是;也可以中國史編成二冊,世界史編成二冊,總共五冊;四冊的情況是,臺灣
史一冊,中國史一冊,世界史二冊,或反過來,臺灣史一冊,中國史二冊,世界史一冊

我們接受「丙案修正案」,代表我們在教學時數上對甲案的退讓,但是我很擔心,
這個退讓會被誤解為內容的退讓,因此一再發言確認這件事。我的發言有:「我們的想
法是,不管他編幾本,他都要把1.5課綱的內容編入。」(頁34)最後我又提問:「不
過我想,是不是再澄清我對修正案的理解?就是說,假如這個修正案大家都達到共識,
高一、高二還是依我們提出來的課綱,還是1.5學期,只是說在編的時候可以有彈性,
我想再確認這一點,而不是說可以不按照丙案的課綱。」吳召集人文星回答說:「廖委
員的精神是這樣子,他現在有確認。」(頁38)
第八次會議的走向是放棄向高中教師進行問卷調查,轉而制訂「丙案修正案」,也
就是以丙案課綱為內容,學期配置則採彈性作法,中國史和世界史都可教到二學期,由
學校決定,教科書要編幾冊則由書局決定。我們丙案委員則被要求於下次會議提出修正
案的具體內容。為此,我們擬訂一個彈性學期配置表,在擬訂過程中,兩位高中老師建
議中國史的學期配置是1.5至2,世界史則是1至1.5,我提出疑問,指出按照廖教授的原
意,世界史也應該可教至2學期,兩位老師認為這樣圖表看起來會太複雜,不易為人接
受,而且可能無法滿足甲案委員們的要求。兩位林老師認為只要能守住丙案的課綱,也
就是不管中國史、世界史要教幾學期,一定得包括我們丙案的1.5:1.5課綱,這樣一來
,其實世界史也很難只教一個學期。我信賴兩位高中老師的判斷,也就沒堅持一定要將
世界史可教1.5至2列入圖表中。
八、丙案修正案的通過與被強「翻」掉
第九次會議訂於十一月十五日舉行,我們一直忙到前一天晚上還在互通電子信,希
望丙案的「1:1.5:1.5」課綱能盡善盡美。我認為,比起甲案,我們丙案的中國史和
世界史實在好很多。
這裡有甲案﹙http://0rz.tw/XeOiY﹚和丙案﹙http://0rz.tw/vHKhL﹚的連結,歡
迎點閱,直接比較,高中老師尤其能看出兩案的重大差別。中國史是陳弱水老師和兩位
林老師的合作成果,世界史主要由王文霞教授擬定,我們大家都給意見。臺灣史甲、丙
案都有「說明」部分,高中老師一看即可了解兩者的「貌似神離」。
開會前幾天,我很焦慮,因為如果「丙案修正案」通過,就會開始討論臺灣史的「
說明」部分,我預期某委員一定會要改成他的版本,如果他的主張得逞,臺灣史就是「
兩岸友好關係史」了,而且很多地方會遠離臺灣史學界的共同認知。為此我很緊張,自
從黃秀政教授因為私人原因離開這個委員會之後,捍衛臺灣史的學術性就等於我一個人
要扛下來,吳召集人雖然也是臺灣史專家,但礙於身分,盡量避免涉入爭論。
這個會一開始花很多時間討論要不要取消高中老師的問卷調查,最後以十票通過取
消問卷(出席者13位;第九次會議記錄,頁15-16)。表決通過的意思是,如果「丙案
修正案」通過了,專案小組就以這個修正案為底,訂出新課綱。因此,接下來表決是否
以「丙案修正案」為基礎,繼續討論下去,結果以九票對四票通過。(頁16)我認為,
丙案修正案在學期配置上的彈性爭取到幾位委員的支持,例如臺北菁英女高的老師就說
:「……回頭來看這丙案[修正案]的話,我會覺得我回學校可以交代了,因為我們那些
老師他們都很想要中國史兩學期,丙案可以給我中國史兩學期的彈性,如果哪一年哪一
天我們的老師們,慢慢又有人覺得中國史教很久、教很多很煩的時候,他又可以回到中
間這裡又回到1.5學期的話,其實也是會有這樣一個來回的彈性,我會覺得這個案對學
科中心來講是很好交代的。」(第九次會議記錄,頁12)雖然我不是很清楚該女中的歷
史老師是否都想要教二學期的中國史。
丙案修正案通過後,理當以我們丙案的課綱為底,開始進一步討論才是,但某委員
開始「翻」,一直吵說通過的只是「時段」,不是丙案擬的課綱。即使這個修正案有彈
性,中國史可以教到二學期,他還是不滿意,說:「……但是我代表甲案這方,如果中
國史冊數無法達到兩個學期的話,而且以彈性來伸縮的話,根據我們對於中國史專業的
了解是不足時數的,再加上我們對於今天整個世界局勢的看法,我們認為沒有兩個鐘頭
的中國史是不充分的內容,所以對於以丙案修正案為討論基礎,我們甲案擬稿這小組是
礙難同意的,因此我懇請是不是可以把今天表決的結果,呈請教育部兩案並陳,然後由
教育部來決定,因為最後負責的還是教育部,不是我們專案小組。」(按,「兩個鐘頭
」應為「兩個學期」之誤,第九次會議記錄,頁19;底線為我所加)接下來,會議就被
這個兩案併陳的議題纏住,林桂玲老師說:「如果我們要兩案併陳,我們剛剛表決做什
麼?」(頁20)甲案的一位教授提醒該案某委員:「他們的意思就是一表決通過,就甲
案就都沒有了,只剩下這個修正案。」(頁20)經此提醒,某委員更是一再要將甲案翻
回來,兩位高中老師也加入行列。換句話說,表決時沒支持丙案修正案的人不認帳了。
(丙案修正案是以9票對4票通過的,若要正式翻案就要有2/3的委員同意。)
原本吳召集人還堅持丙案修正案不只是表決時數,還包括課綱,但在甲案某委員不
斷吵鬧之下,最後竟然同意某委員的主張,同意表決只限於時數,內容則要甲案和丙案
一起討論。當召集人做此宣布時,我受到很大的震撼,感覺好像你好不容易攻下一座山
頭,結果將領突然要你們迅速撤走!或許更貼切來說,好不容易守住一個隘口,卻聽到
指揮官在背後大喊:「撤!撤!」我們丙案委員雖然提出抗議,但大勢已去,接下來甲
案一位教授開始訓話,說:「我覺得很多的委員一開口、閉口就說沒有專業,不可以怎
樣怎樣?」、「……我覺得這種語言其實是不太對的,因為坐在這裡的人都是教育部長
或是教育部聘的專業,不是我們任何一個人可以對別人的批評,那既然一次又一次再一
次的這樣子提出來,……」其實我只提過一次(沒指明何人),比較多次是呼籲「回歸
專業」,每次吵這個問題的是某委員。甲案那位教授接著說:「甚至剛剛林委員也有說
我們臺灣史要專業,事實上在座的各位,即使不是具備臺灣史專業的學者,某一個程度
事實上教育部也是認可他是專業的,……」(第九次會議記錄,頁36)意思是,即使不
是研究臺灣史的,教育部也認可他在這方面的專業嗎?我當時處在「丙案修正案」全面
被「翻」的震憾中,恍惚中聽到呂芳上教授說:「將來的時間不會太多了,我是覺得我
們現在的問題就是缺乏共識,因為有時候,你如果說我專業,我專業絕對不是在臺灣史
,這個是很顯然的事情,不要去把這個事情擴大就好了,就到此為止差不多嘛。」(第
九次會議記錄,頁37)會議就這樣結束了。
會後,我心情沮喪到極點,恍恍惚惚搭計程車回到家,我先生問我怎麼了,我說「
退回原點」,就躺到沙發。他說,○○同學來電話,曹永坤夫人把票放哪裡哪裡,要我
去拿。我好像聽到了,但實在太累,就說沒辦法去。我先生有事出門,我躺在沙發睡著
了,醒來才發現事態嚴重,曹媽媽(曹永坤夫人)要給我當天下午音樂會的入場券,我
竟然沒理會這件事。後來我提起精神,打電話給曹媽媽,她已從音樂會回到家中,我只
說太累了,無法去(實在不知道如何說才好),她當然表示沒關係,但我聽得出來她的
失望,也才知道那是最好的位置,是當天演奏的音樂家特地給的!曹媽媽和曹永坤先生
一樣,都是很有教養的人,不輕易譴責人,這才更讓我難過。我抬頭望著屋角,期望曹
永坤先生,若在天有靈,可以知道前因後果而原諒我!但是,我無法告訴曹媽媽真正的
原因,我想那一天回到家,我陷入類似憂鬱症患者的谷底情緒,無法起身做任何事。或
許哪一天曹媽媽有機會讀到這篇文章,那麼,說不定她可以原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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