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昨天我去面試了彰化一家補習班,
主任說每班有 30 人左右,以地區來說應該算是中等吧。
我以前在補習班有一小段時間的導師 + 輔導老師經驗…
當時因為薪資與時間因素,後來就辭掉了。
這次這間…
星期一至五 14:00 - 22:30
星期六 13:30 - 22:00
也就是每週 51 小時。
底薪 23500,其他帶班獎金等另計。
不過我因為接觸補習班的次數少,面試的時候比較沒經驗,有些事情沒有特別問到。
回來想想一直對主任講的很多內容報有疑惑…不曉得板上是否有經驗者可以解惑。
「我是看你在之前的補習班經驗,滿符合我們要的人才,
才給你這個底薪,不然一般新人沒經驗進來我們是給 21500。」
→ 21500 我用計算機除一除好像時薪都不到 115…
「進來之後記得嚴禁跟同事討論薪水,記得這是我們給你的,我們也有權力收回來。」
→ 嚴禁討論薪水的目的是什麼呢?
「這個待遇部分呢,一開始底薪是 23500,
每月有帶班獎金,以及會『視業績』發獎金,然後滿一年底薪調漲 1000。
接著,如果每個月有超過兩人以上離班,每多一個人會扣 200 元。」
→ 那如果是跟授課老師不合我該怎麼辦…
「我們主要也是希望讓老師準時在晚上十點半走,只是有時候偶爾會有些事沒辦法。」
→ 如果我沒聽錯,這應該是每天都會有事情超時的意思吧 @@?
「一開始試用期,我們要確定你學會所有東西、pass 過我們的測驗以後,
才會幫你保勞健保喔。」
→ 印象中這不太合理吧?
大概我是剛想踏入補教界的新手,所以問題比較多一點點 @@
還請各位協助解惑了。
我自己是覺得這個工時有點累人…不過昨天也聽說彰化都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