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nghu (donghu)
2014-09-24 22:20:06大家好!!
經過這幾天的沈澱
今天也跟新公司說明自己有一個違約的合約
新公司的主管
只跟我說了 兩個字 誠信
是的
我對於前東家失去了誠信
儘管我看似可以撇得乾乾淨淨
但是 信用與誠意 我拋掉了
雖然我事後不認同這個契約
但是我早先還是有簽名了
是我太傻
我也學到一個經驗
用一萬元體會一個經驗
希望我再也不要鑄成大錯!!!
謝謝大家!!!!
我認為這件事情不單單是誠信問題,但如果這樣的結果你可以接受,那也恭喜你了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4 22:52:00誠信很重要,但別忘了簽一份問題合約不是單方面的錯誤無論如何,認賠可能是比惹麻煩上身好。
我之前因為誠信,有著比您更慘痛的經驗,這不單單是錢可彌補的,我過了兩年才想通;而現在為了重新建立往日別人對我的信任,必需花費更多精神與心力去重新經營,再苦也要咬牙撐過去;有句話是這樣講的:「錢能解決的事,都不是麻煩事」,加油,希望您能快樂生活。
我想誠信是雙方的,但是沒辦法要求別人..這次就當學經驗吧...瞭解法律,才能保護自己也保護對方
作者:
xubpcl (搞笑藝人)
2014-09-24 23:18:00推誠信,也推原po勇於面對的態度!
作者: hopeshop (我是笨蛋) 2014-09-24 23:52:00
補教界說大不大…說小不小…有什麼好壞事,很快就會在整個區域傳開,所以如果想要長久的走下去…誠信就很重要不然到處都是補習班,卻沒有你的棲身之所…接受一切…然後再出發吧。這也是走這行業的一個重要的經驗…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0:49:00我認為這不只誠信的問題從你提出離職到正式離職的時間真的太短了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0:51:008/30、8/31、9/1、9/2、9/3 真的算短嗎?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9-25 01:02:00其實還滿短的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1:03:00所以原po在確定錄取那一天就通知舊東家呢?
作者:
brickhead (brickhead)
2014-09-25 01:36:00補教界圈子很小的,我之前補習班遇到一對討厭的姐妹,結果我換補習班時,居然還遇到妹妹,最不巧的事,補習班這麼大居然妹妹還在我的班,所以後來我不去了;現在補習班因為某個老師A做不好,所以主任辭退了,她換去L補習班,在該L補習班還遇到E老師,不巧的是,E老師也是我們這邊辭退的老師,最好笑的是,有家長想轉去的補習班居然是L補習班,因為剛好遇到A老師,於是又決定不轉,而E老師恰巧是我另一個補習班M老師的同學,你說巧不巧?人不能做壞事,老師永遠要為自己的未來鋪路,不用為一時之氣,可能以後你們還可以互相幫忙。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1:40:00請問樓上你舉的兩個例子與內文的關聯性是什麼?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1:49:00我也有點看不懂XD另回樓上 我認為至少要留半個月到一個月(此為個人看法)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1:51:00那請問樓上,該原po的合約中要求十天的預告離職,這樣的意思是該補習班有辦法在10天內找到合適的老師嗎?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1:53:00應該是補習班認為至少要十天的緩衝時間讓牠們找新老師吧至於十天找不找的到 應該沒有人能預料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9-25 01:54:00留半個月到一個月不一定是為了找老師啊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1:54:00好的,那請問這十天的緩衝時間,補習班是如何用來找新老師? 以及他們是如何找新老師的?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1:55:00OK 所以半個月到1個月間,請問還有哪些事項需完成?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1:56:00我不知道 但我不太懂您問這句話的意思?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1:57:00也就是說,您不知道補習班是如何找新老師的?那請問為何你會說那時間太短?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1:58:00就我知道的 是丟履歷 老師介紹 以及口袋備用名單好的 我回答您 請您先別推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01:00樓上,原po已經有提到是誠信問題了
誠信跟勞動基準法,我會以勞動基準法為依歸這是依照勞資之間的權力不對等而設立的條款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04:00樓上,我也是,不過請尊重原po的選擇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2:04:00我想 每一家補習班 或是各行各業 都有自己認定的緩衝時間 就算沒有明文寫在合約上 市場機制自然會形成一個時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2:05:00間區段 就我所知 半個月到一個月應該是一個平均值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05:00我等你回答,結果你回答出這樣的狀況...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06:00我最後只問你為何覺得5天太短阿...你可以大方提出你的「個人意見」的當然小柳老師願意回答的話更好,但希望是貼近原po的狀況你既然認為半個月到1個月的時間剛好,那可以請你說明你認為的流程跟相關時程嗎?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9-25 02:09:00原po把文章砍了 要多貼近也是有極限(攤手我當初離職 提前半年講 把所有事情跟學生安貼好才離開的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09:00小柳老師阿,上面可是有人備份喔。但,該原po只有1位學生,5天到底是短還是長?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2:10:00我不太懂你想問甚麼@@ 你想問的細部的回答 就算事項完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11:00你只要提出你的意見就可以,你會怎麼在半個月到1個月內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2:11:00全相同 也是會因人而異的 難道您認為我跟您處理事情的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9-25 02:12:00五天夠常的話 就不會出現要不要續報都不知道的狀況了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2:12:00速度完全一樣? 您應該比我快很多吧
作者:
OD1109 (強棒高手)
2014-09-25 02:13:00何必在網路上 嘗試想說服立場完全不同的人 有任何好處嗎?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13:00那請問小柳老師,該原po以先向該補習班提到9月時段無法上課的事情?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9-25 02:14:00連一個學生去留都沒弄好 看來五天不夠長 就這樣不要說補習班沒搞清楚 老師也沒搞清楚 學生也沒搞清楚
作者:
OD1109 (強棒高手)
2014-09-25 02:15:00對不起 我指的是 請大家不要去說服你 你多慮了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9-25 02:15:00五天夠長的話 早該搞清楚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15:00那請問這案例:不知道學生的去留是老師的責任嗎?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9-25 02:16:00所以現在是要追責任歸屬嗎?問題不在於責任歸屬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16:00剛有人提到不只是誠信的問題? 不是嗎?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17:00你之後有說真的滿短的阿XD所以你的意見是:5天內搞不定學生去留,所以5天短嗎?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2:17:00是我提的(舉手)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9-25 02:17:00是啊 畢竟事情就是沒處理完
作者:
brickhead (brickhead)
2014-09-25 02:17:00呃,我只是想說世界很小,要好好處理事情,因為以前曾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18:00我知道,我還在等你的流程跟時程(你的個人意見)所以如果一個月還是搞不定學生去留,1個月的時間也是短囉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2:19:00D大 你好像以為我在閃避? 您是不是沒有發現這沒有任何意義?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9-25 02:19:00是的,所以我覺得短,不是僅從數字上看的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19:00我只是要清楚知道你的想法,你是可以選擇不分享的。OK 那我了解了,所以不管搞不定去留是誰的責任,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2:20:00一個月如果還搞不定 但至少也做到了人情層面跟合約層面應該沒有長短的問題了吧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20:00您的意見是:一定要等到學生確定後,老師才有權力決定是否離開嗎?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9-25 02:21:00對我而言啦 學生的狀況是比較重要的 像我當初也是一個一個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21:00所以普遍大家認為這1個月就是為了人情嗎?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23:00不是我認為是人情喔。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14-09-25 02:23:00小弟認錯 應該說是責任而非人情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9-25 02:24:00只是他應該沒有去做罷了 連交接也沒完成(雖然沒啥好交接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24:00我也很想知道到底是要交接什麼,書籍嗎?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9-25 02:25:00那就要問他嚕 話說我說的責任 不單是老師"這份工作"的責任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25:00阿,有備份的那篇也被刪掉了XD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26:00反正這事件我只覺得內情不單純啦這篇大概不久後也會被刪掉了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9-25 02:26:00或許吧 很多狀況其實沒講清楚啊 包含教材是否需要交接之類或者說什麼文件之類的 是啊 我也覺得不單純(攤手
作者:
OD1109 (強棒高手)
2014-09-25 02:28:00猜也知道發生什麼事 繼續戰只是會讓原PO更尷尬而已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4-09-25 02:28:00我很想看該補習班來回應,但他們似乎選擇另外一種方式事件目前只有單方面的說法阿,當然原po繼續說只有尷尬QQ
就我的經驗,找老師的速度取決於薪資的多寡,管道有親朋介紹、人力銀行、網路等,而篩選老師需要排時間試教(除非合緣);但大補習班應該都有儲備教師,或師資支援系統(緊急從A部調B部),所以速度應該很快;只是於情,大部分老闆老師之間都會協調以學期為單位,把學生帶完一段落再離職;回到正題,我覺得百x應該可以三天內搞定人事相關,只是可能部主任不爽事主說離就離(或原本答應要繳違約金,但沒下落),而搞些有的沒的;不管如何,這是雙方溝通上的瑕疵,不是單方面的問題,只是百x一直高調的破壞性行動,讓人覺得不舒服(但或許這樣才有效果?)。
同意樓上。朋友說過他們班不好找到老師,找到了也做不久,因為薪水很不準時(出來打工是為了有飯吃...)。跑班老師待不久,老闆看到有更便宜的會無預警抽班。師資不穩定家長跟學生久了也會質疑。名聲真的是互相的反之,也是有很多信譽不錯的班,師資穩定忠誠度高,學生待久了口耳相傳,甚至不用宣傳...
五天我覺得超短的。補教界其實很小,誠信是一個當老師應該有的^^
過去怎麼樣都好,誠推您的勇氣把事情處理好,就OK了,助您接下來的路會越來越順暢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