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離職問題

作者: forgetmemory (懂得微笑懷念)   2023-03-12 01:35:42
先截取一些以上眾多熱心版友幫忙給建議、以及回覆提問產生的關鍵字句
「位於新竹縣市補習班」、「有投保勞保」
「為雇傭關係(未簽署過承攬合約)」、「駁回辭呈」
公司本身有成立投保單位,由公司替任職員工投保的話,若不適用勞基法,
那微笑問問老闆:「請問適用什麼法、哪種條例呢?」
可當場一起致電給政府相關單位,求證一下「離職程序是否適用勞基法」
看老闆敢不敢也跟管轄機關的人說:「你不能管我們公司怎麼處理員工離職」
新竹縣或新竹市,應該都是有獨立「勞工處」的,如果怕電話內不好表達清楚,
又想知道最正確的資訊,帶著合約(若真的有簽的話)去走一趟「勞資關係科」,
把想問的都問清楚(去之前自己先條列疑問),他們都會給你最正確、適宜的建議。
(有些地方縣市政府,則是「勞青處」,或是「社會處」底下設「勞資及勞動條件科」。)
勞基法所謂的離職日期,是以勞工所聲明的日期為主。
只要合乎法規中因員工任職年資時間不同,而要有的不同區間預告離職日,
公司無權改變員工的離職日期,除非後來勞資雙方有重新協商調整離職生效日。
這個「除非」是指員工本人在可接受的條件下願意多幫忙,
只要你不願意、或真的有困難,老闆也不能怎麼樣。
至於怎麼判定預告離職的日期?無論勞工是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老闆提出預告離職,
只要主管明確知道,就產生「契約終止」的法律效果。
所以,如果是「駁回辭呈」,那就表示要「先有給辭呈」,
若給出辭職申請書信,老闆已經打開看過,或就算沒有書面,
但由你口頭提出,而他也口頭跟你回覆「不同意」,
這些都是「主管明確知道」員工提出此事的證據啊 XD
(若討論這些時有其他同事、員工聽到那更好),
當員工辭職的「意思表示」已送達,最多的倒數30天就開始生效了,
「駁回」這個動詞真不是老闆能用的。
你現在的老闆應該就是純粹欺負你第一份工作可能不太懂而已,
說真的,比較棘手的離職處理,通常是沒有處得太不好,來個軟性訴求,
這種可能就比較吃員工與主管在合作共事期間,有沒有一些累積的情分在;
但你遇到的其實就是公司端只在乎自己在這個時間點不好找人,
反而以硬性帶著威脅無理的方式,希望達成嚇退你不要立刻離職,
我想,如果等他找到人,應該也會用不合理的手段踢走你。
關於這麼愛用簽約金及違背與連鎖班系合約來嚇人的老闆,附帶給個建議,
如果很確定必須離職了,請關注自己最後薪資結算的權益有沒有又被呼嚨,
例如特休假還有幾天、未休完應折算現金與離職當月薪資一併給付,
問清楚是離職當日可以拿到最終薪資,還是會等到下個月固定薪轉日才拿到。
找工作常用的數字人力銀行,有個功能叫做「匿名評論前東家」,
如果最終你未違法,但他欺你經驗不足,而不肯跟你好聚好散,
順利離開後不妨找個時間,考慮要不要善用此功能,造福一下後續的求職者。
※ 引述《HHToothpick (HHToothpick)》之銘言:
:
: 各位前輩好,小弟在向老闆提離職時遇到了一些問題,想向各位前輩請益。
: 先前在提辭呈時,我按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期為依據請辭,但是被老闆給駁回。
: 老闆的理由如下:
: 1.補教業有特殊營業規定,不屬於勞基法管轄,所以不適用勞基法的預告期。
: 2.離職應該要在3個月前提出,否則補習班會造成人力短缺的問題,如果我現在執意要走,必
: 須找到代課的老師交接才能離開。
: 3.因為離職的時間點是在學期間,所以到這學期(6月)結束前,我要繳交違約金25~30萬元
: 不等。
: 4.因為我的離職,會違背公司與連鎖班系的合約,所以會導致公司的其他老師未來的薪水(
: 減班懲罰)
: 5.若執意離職,會在業界把我給黑掉。
: 當下聽到違約金、三個月前離職以及自行找代課老師交接的時候,我便反應沒有聽過、看過
: 相關的協定或契約內容,又被老闆反駁是我自己不關心公司的規定與文化。
: 由於違約金的問題,我當下先接受老闆的駁回。
: 違約金的部分,因為我真的沒印象有簽署或答應這樣的合約內容,再和老闆要勞雇契約時,
: 老闆又以這是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合作關係,如同台積電跟蘋果公司間的合約也不會讓員工過
: 目一樣,難以答應我的請求。
: 歸於老闆的駁回理由,我是否能完全忽略,以勞基法的離職規範,保持堅定的立場離開就好
: 了呢?
: 以上,打擾各位的同時,也先謝謝各位前輩了。
:
作者: HHToothpick (HHToothpick)   2023-03-12 21:15:00
謝謝F大的整理與回覆,若此次離職有相同的情況,就知道要去何處尋求協助了,非常感謝!有關薪轉的問題,小弟還有些疑惑,因為每個月薪水都是發放現金,我向老闆詢問是否能改由薪轉的方式入帳時,卻被老闆駁回說要說明實際用途,否則會有稅的問題。這件事也讓我感到困惑
作者: pbjojo (歐喔喔)   2023-03-12 22:26:00
那之前他給你的薪資你報所得稅的時候有全額列在裡面嗎?
作者: HHToothpick (HHToothpick)   2023-03-13 17:45:00
去年7月加入到現在還沒報過稅
作者: forgetmemory (懂得微笑懷念)   2023-03-13 22:42:00
我自己工作經驗都是遇到使用薪轉戶給付月薪的方式沒有遇到過老闆是採用發放現金的發薪方式「會有稅的問題」這議題,可能要請教其他有經驗版友
作者: pbjojo (歐喔喔)   2023-03-14 00:00:00
還沒報稅就不知,不過轉帳或現金,都有報也有不報的方式
作者: JumpWay (三箭天命)   2023-03-14 06:54:00
自己以前也都是拿現金,好處是自己不必報稅,老闆也可以在報稅時調整想要的數字,缺點就是信用紀錄太空白,難申請信用卡或貸款
作者: nocturnesw (藍色月光)   2023-03-16 10:58:00
拿現金固定時間存入就有信用記錄了各班部領完 每月找一天存未來申請信用卡貸款就不是問題了
作者: pbjojo (歐喔喔)   2023-03-16 23:14:00
有固定存入不一定是薪轉,銀行會看有沒有薪轉字樣
作者: JumpWay (三箭天命)   2023-03-17 00:28:00
自己作帳就是得多跑一趟,雖然有效,但就是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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