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報: [判決] Dragonball版主gkc過失且不願作回應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3 23:58:13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判決: 請gkc板主正式為使用者lovemusic進行消除劣文之程序
: 另對gkc板主記予一警告
: 組務對此案之見解如下:
: 1.使用者lovemusic與gkc板主確實有信件溝通上的紛爭
: 但因與判決無關 故組務並不過問
: 此案之重點 在於gkc板主既已撤銷判決
: 則退文記錄(劣文)即應協助刪除 不應待使用者提出方願處理
: 或以"使用者僅要求恢復發言權 而未要求撤銷劣文"為由 而未對劣文作出處理
: 從本組先前所受理申訴案(註1)中
: 可知gkc板主對於消除退文之手續並不十分熟悉 因此組務視此案為行政疏失
: 故要求gkc板主既已撤回判決 即應繼續進行後續消除劣文之動作
我想回報一件事,給小組長們判決罷免案時作為參考依據。
如本判決,已明確表示gkc理應協助恢復
但除了一開始刻意利用申訴時程延宕
如今判決後gkc的作為如下
業經溝通無效,我在這裡公開表示我個人遺憾的遭遇
如引文所述,gkc已處理過撤銷案
但仍然在我的案件中對《ID_Problem》提出了無效的申請
推 Makotoyen: 資料填寫不全,異動原因請說明清楚210.61.91.224 01/13 08:29
→ Makotoyen: 不予處理210.61.91.224 01/13 08:29
撤銷案因此被標記為s
根據[公告] ID_Problem使用說明及規定 (務必詳閱)
7. 以 s 標示之文章表示已處理或不予受理, 以 m 標示表待
處理. 標記 s 之文章站務將不再檢閱, 請重新提出問題或
申請.
包括撤銷案底下推文,以及龍珠板上推文
都有熱心板友說明要重新申請
我也去信說明
但gkc推託沒看見相關規定,以不清楚、不知道、不積極回應
更藉此提出許多更能拖延時程的方式要求我
1.gkc已並非第一次處理撤銷案,不應藉口不熟悉
2.為何是我要追蹤並且提供解決辦法,若非板友提醒我尚不知撤銷案無效
完全的消極作為,無提供解決辦法的動作,沒有回應承諾的誠意
3.ID_Problem規定既明顯又清楚,也是po文者務必詳閱,豈能推託不知?
gkc作為板主要求板友有責任閱讀板規,自己卻不閱讀他板版規
還要我先證明「有必要重新申請撤銷」,莫名其妙
4.溝通過程如下(請忽略標題,內文實則討論撤銷案)
請作為審查gkc處理版務參考之依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標題 Re: 請問龍珠版規
時間 Fri Jan 13 23:18:3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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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找不到相關版上有要我必須重新申請的規定。
所以我不敢貿然去踩地雷,那不然你也找找看有沒有必需重新申請的規定??
※ 引述《lovemusic (有人姓Hell)》之銘言:
: 不,我說你要重新申請!
: 因為照規定就是你要重新申請。
: ※ 引述《gkc (冠元 大師)》之銘言:
: : 我已經相關都補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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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標題 Re: 請問龍珠版規
時間 Fri Jan 13 23:24:5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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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沒辦法,因為該補得我都補了~在ID版我又找不到可以重新發文的版規,
我也怕被劣退,除非我寫信幫你問,然後等帳號不站長回我信看可不可以再說。
※ 引述《lovemusic (有人姓Hell)》之銘言:
: 好幾個人都這樣說了,而且這是你的責任。
: 你不相信我沒關係,
: 我直接告訴小組長。
: ※ 引述《gkc (冠元 大師)》之銘言:
: : 但我找不到相關版上有要我必須重新申請的規定。
: : 所以我不敢貿然去踩地雷,那不然你也找找看有沒有必需重新申請的規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3 23:59:00
是的~我剛剛已經寄信幫你詢問ID帳號部站長了。我詢問他說相關資料已補~是否可以審核通過?? 還是要再重發??相信ID部站長會給我們最正確的解答。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0:04:00
你應該大膽積極重新申請以示向我負責,這是道德勇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08:00
你先問站長該如何做,如果沒有相關規定~帳號部也是可以劣退的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0:10:00
劣退又怎樣,我不就被你無辜劣退然後你現在怕的像什麼?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13:00
請注意那裡是""帳號部"",等於是站方的最高層版面。嚴謹並先問清楚是應該的。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0:15:00
大家都看到了,gkc毫無能力替板友作事,置身事外的態度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4 00:16:00
所以你一開始也有很嚴謹又問清楚的狀況下才申請?你不是說先問清楚是應該的?永遠講的話跟你的行為都兜不起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18:00
這次只是我打太快少打了一個部分~不是不清楚怎麼申請。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0:18:00
連基本的閱讀能力都不要了,這是惡意以無知掩飾惡行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0:18:00
直接重新申請就好了, 還要說這麼多東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19:00
規定~所以才需先發信問版主也就是站長是否OK?? 也可能他直接認為補件就OK了。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0:19:00
黃字是重點, 不要自己亂解釋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0:20:00
你不要再騙大家了,我本篇文已說明清楚大家別跟他攪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23:00
我沒騙啊~我也請L如果有相關規定記得寄給我~他也沒寄。所以並非我故意延宕~我還寄信給他說,如果有相關規定可以引用給我參考。然而他也沒引用~到現在自己才找到。當然如果有規定幫她處理也沒關係~旦因此汙衊別人是故意就太過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0:25:00
有時間在這邊扯這麼多, 重新發一篇正確的等待處理就好,是有這麼怕東怕西嗎?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0:25:00
抓到了!沒詳閱版規就使用ID板。大家別跟他攪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26:00
這叫啥抓到了~對規則不完全明瞭所以去信詢問ID站長有錯??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0:27:00
該看板都有寫先閱讀使用說明, 這不是由他人去看並找規定出來給板主參考的好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28:00
看到如有不理解或謹慎起件不能先寫信問版主或站長確認??另外~既然你有引用,我已幫你提出申請。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4 00:30:00
唉,gkc之前同樣也不清楚組務版置底的申訴罷免流程啊...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0:31:00
每個板主都像你一樣看不懂然後發信詢問站長, 他們會忙死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31:00
我當然清楚~也都看過,當時有爭議的只是在與版主溝通這段。小組長之前就說過,如果遇到問題就要多問,不要猜測語句底線而且ID站長依我的經驗上次大概十幾小時就會回我信。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0:33:00
明明是申請的板主要自己看的, 而且都寫的很清楚如何申請取消退文, 資料不整被標記 S 就是重申請, 這麼簡單的事情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33:00
把十幾小時的回信惡意渲染成是別人故意拖延很不當吧。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0:35:00
有些事情根本沒必要去問, 使用說明寫在那邊感覺好心酸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0:35:00
別跟他攪和了!他是惡意裝無知,明文規定是如此清楚。他是寧願拋棄基本閱讀能力讓大家笑他無知,以掩飾惡意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0:36:00
大家晚安 早點睡別理他了 ^^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36:00
這就是你自己硬要推罪名給別人,我都肯補件幫你處理,重發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0:36:00
如果龍珠版發個文都要先問哪些可以發, 哪些不能發, 然後每個板友一人一篇灌爆信箱, 這樣也可以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37:00
對我來說只是複製貼上舉手之勞~發信還浪費我的時間。反倒是有些人才是惡意要抹黑他人。何況站長本人都OK了~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4 00:37:00
太扯 有問題都是別人的問題 一點誠意都沒有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4 00:37:00
gkc,補件是你的義務,不是你施給lovemusic的恩惠.別搞錯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38:00
你又何必硬替他決定怎樣比較好??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0:38:00
如果可以的話就每人發一封, 還要每封都確實回信看有多少時間處理回信的部分, 正事都不用做了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0:41:00
gkc您若理直氣壯也無須再說了,本文並非申訴自有公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42:00
該替你處裡的我都處理了~但有人偉大到可以替站長做決定也沒法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1:05:00
沒有喔,你還少了重新申請退文這個步驟你如果心不甘情不願,我倒是很樂意向小組長申請加速罷免你的程序,這樣你就永遠不用再煩惱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1:35:00
你要去申請就去申請~我早就叫你先做功課了~我早就幫他重申請了。你都自認最聰明了,怎還沒做功課?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1:42:00
我已經說過我不是龍珠板板主啦~怎麼把責任推給我呢?我在上篇就已經提過該怎麼做了,要執行的是你不是我如果你還有時間對我進行批評,那麼我就只好請小組長加速縮短你在龍珠板管板的時間了啊對了,在說我沒做功課之前,先刮刮自己鬍子在沒有正式提出消除劣文程序並成功之前,我是有權利對你檢舉未依小組長裁示正式進行程序,如果你不想因為被我這個舉動而遭到小組長拔板主,請好好照小組長的指示去做。如果你還想繼續在底下顧左右而言他,那麼我會請求小組長凍結你在本板發言的權利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1:55:00
我無所謂~反正你都自認自己最聰明了,大家能說什麼?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1:55:00
M板主應該有說過:異動原因請說明清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1:56:00
我有補上啊。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1:56:00
你現在要做的不是針對我的聰明做批判,而是把原因好好說清楚。結果你第二次的申請文異動原因還是複製第一次的,請問你是把M板主當傻瓜看不出來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1:57:00
我有補上後面,後面是新加的。原先一開始我有看到他的推文所以我連第一次的也都有補上詳細原因。該處理的我都會做~我不是那種會惡意搞小手段的人,該怎麼辦就怎麼做。所以才會對上面說我故意拖延的話反映比較大。因為我只是想要跟站長問清楚規定而已,並不是故意要拖延。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2:01:00
假如我是M板主,我看到這個異動原因,我會不太了解為什麼一個申訴消除退文的原因是因為小組長說要取消?再來,要判罰是在哪個推文,又是在哪個公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2:03:00
我後面有補充是因為當時規定是寫在推文非公告,所以發文者不知道~因此酌情考量刪除劣文。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2:05:00
寫「因為一時未察詳細規定導致誤判,進而使用者向小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2:05:00
你這麼說對完整性有幫助,這建議不錯~我修文把連結附給站長。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4 02:06:00
為甚麼不直接說實話: 小組長判決中認為版主不當劣文?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2:06:00
之後再附上相關文章連結,這樣不就好了嗎?不要說我龜毛,該說清楚就是要說清楚,這是應該的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4 02:07:00
事關其他使用者的權益,難道你連認錯的勇氣都沒有?這是身為人的基本格調問題,若你還有一點身為知識分子的自覺,自尊,自重的話,就大方承認自己的錯誤.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2:10:00
樓上這位~判決是說恢復發言權的同時相關罰則應""一併取消""至於劣文小組長有要求我說明~我明天就會說明。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2:11:00
沒有什麼事是問不清楚的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4 02:12:00
所以包括劣文不是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2:12:00
至於相關連結已附上,參考之前的申請案例這次沒有問題。當初我本來就同意L來信的理由所以恢復它的發言權~表示沒問題當初我也願意替他申請刪除是他自己沒等我回信就申訴。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2:13:00
我該說的都說完了,你自己看著辦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2:14:00
放心吧C~我已經補上連結了~這次沒有問題。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6:48:00
我因為這不當劣文被限制三週了,還真好意思怪我咧!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4 07:09:00
其實有時候道個歉勝過濤濤雄辯吧 越不道歉反而會越理虧對龍珠版版友道個歉是有那麼困難嗎…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01-14 07:47:00
某些垃圾就只為了自己面子不道歉,顧左右而言他盡可能拖累其他版友的權益,鑽漏洞來趨避自己的錯誤然後繼續硬ㄠ,還當別人都白癡看不出來~真是悲哀哀呀~沒有指明是誰不要對號入座喔垃圾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6:19:00
看了樓上的發言終於理解為什麼兩條版規要禁止謾罵和引戰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4 16:33:00
那你同好引戰怎麼不去桶 盡桶一些講述事實的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4 17:12:00
人家是就事論事的指責,做錯事被罵是應該的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7:16:00
做錯事被罵是應該的。而且一錯再錯。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7:16:00
gkc從頭到尾都不認為自己有錯吧?所以罵他就是謾罵跟引戰喔XD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7:20:00
只是說了某渣,也是謾罵跟引戰,真的很玻璃我在龍珠版打渣馬斯,從一開始就都是用渣這個字,從未變過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01-14 19:01:00
哀呀~~玻璃心不適合當版主,玻璃心又行為垃圾的更不適合了,不要對號入座喔玻璃心的垃圾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9:02:00
樓上該不會是拿自我行像投射吧??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5 01:38:00
我看不像 呵...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1-17 19:24:00
我高興說武曲命酉,身七殺申,你咬我啊,有興趣私信我給資料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7 19:27:00
看來我採到你的痛腳了~哈。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1-17 19:52:00
快去告哦我公司律師閒閒沒事幹,喜研究命盤找我別嘴巴說說,你要告的人多了,大家都在等你告哦帶種些,加油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7 21:49:00
該加油的人是你吧~別再敗了。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1-17 22:00:00
不管如何一定要請你加油,快來打敗我求你了Gㄟ,帶種些等你!!
作者: zvex (姐弟戀)   2017-01-17 22:18:00
最先引戰的是GKC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7 22:24:00
樓上不要這樣說喔 有代表大多數人意見的15人不認為喔我們這些算極少數極端者的90人還是安靜閉嘴好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1-17 23:02:00
大家如果覺得無聊時就上來玩一玩他,輪流來反正他時間很多XDD
作者: flower2046 (flower2046)   2017-01-17 23:06:00
他四處洗版,所到之處烏煙瘴氣,讓人頭很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8 00:39:00
洗版的是你們4人組吧~從命版、卡漫、國研組哪個案子你們是當事人??結果四處洗版挑戰端。還袒護鬧版者才叫好笑。然後現在靠山因違規手段被踢爆,開始緊張護主了。至於某老頭已經敗兩次了~我對手下敗將沒什麼興趣。
作者: flower2046 (flower2046)   2017-01-18 09:01:00
哪個案子我們是當事人?我們是使用者,我們納稅享受國家資源應該的,不像某人拿ptt當背書招生,學費十萬
作者: licajlh (lica)   2017-01-18 09:55:00
誰敗兩次?可以直接講出來啊這裡又沒差,還是你的老頭有其他隱含歧視?我只知道你gkc大師至少敗7次判決了,還可以繼續嘴,可悲。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8 19:02:00
某老頭之前就被爆說收費幾十萬,還進入斗數精華區你怎不說?另外~某老頭明顯用簽名檔違規,賣公司產品~某2046還真敢講。所以才說某2046會護航某些人真的不意外。而且我還是在外部網站~寫的還是我自己的""事實""。哪天斗數版從隱版中解開自己就可以去精華區看了。
作者: flower2046 (flower2046)   2017-01-18 19:54:00
笑死人了,你都敢拿ptt斗數第一名師和美型男來宣傳了,我有什麼不敢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8 19:55:00
我說的是事實~而你則是物以類據。
作者: flower2046 (flower2046)   2017-01-18 19:56:00
不過呢,為了龍珠版的未來,我決定不講了,他們才會快點解脫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8 19:57:00
至於你的未來你就算想學某人""玩黑的""我也不意外。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7:59:00
是的~我剛剛已經寄信幫你詢問ID帳號部站長了。我詢問他說相關資料已補~是否可以審核通過?? 還是要再重發??相信ID部站長會給我們最正確的解答。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8:04:00
你應該大膽積極重新申請以示向我負責,這是道德勇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08:00
你先問站長該如何做,如果沒有相關規定~帳號部也是可以劣退的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8:10:00
劣退又怎樣,我不就被你無辜劣退然後你現在怕的像什麼?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13:00
請注意那裡是""帳號部"",等於是站方的最高層版面。嚴謹並先問清楚是應該的。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8:15:00
大家都看到了,gkc毫無能力替板友作事,置身事外的態度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4 08:16:00
所以你一開始也有很嚴謹又問清楚的狀況下才申請?你不是說先問清楚是應該的?永遠講的話跟你的行為都兜不起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18:00
這次只是我打太快少打了一個部分~不是不清楚怎麼申請。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8:18:00
連基本的閱讀能力都不要了,這是惡意以無知掩飾惡行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8:18:00
直接重新申請就好了, 還要說這麼多東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19:00
規定~所以才需先發信問版主也就是站長是否OK?? 也可能他直接認為補件就OK了。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8:19:00
黃字是重點, 不要自己亂解釋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8:20:00
你不要再騙大家了,我本篇文已說明清楚大家別跟他攪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23:00
我沒騙啊~我也請L如果有相關規定記得寄給我~他也沒寄。所以並非我故意延宕~我還寄信給他說,如果有相關規定可以引用給我參考。然而他也沒引用~到現在自己才找到。當然如果有規定幫她處理也沒關係~旦因此汙衊別人是故意就太過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8:25:00
有時間在這邊扯這麼多, 重新發一篇正確的等待處理就好,是有這麼怕東怕西嗎?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8:25:00
抓到了!沒詳閱版規就使用ID板。大家別跟他攪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26:00
這叫啥抓到了~對規則不完全明瞭所以去信詢問ID站長有錯??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8:27:00
該看板都有寫先閱讀使用說明, 這不是由他人去看並找規定出來給板主參考的好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28:00
看到如有不理解或謹慎起件不能先寫信問版主或站長確認??另外~既然你有引用,我已幫你提出申請。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4 08:30:00
唉,gkc之前同樣也不清楚組務版置底的申訴罷免流程啊...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8:31:00
每個板主都像你一樣看不懂然後發信詢問站長, 他們會忙死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31:00
我當然清楚~也都看過,當時有爭議的只是在與版主溝通這段。小組長之前就說過,如果遇到問題就要多問,不要猜測語句底線而且ID站長依我的經驗上次大概十幾小時就會回我信。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8:33:00
明明是申請的板主要自己看的, 而且都寫的很清楚如何申請取消退文, 資料不整被標記 S 就是重申請, 這麼簡單的事情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33:00
把十幾小時的回信惡意渲染成是別人故意拖延很不當吧。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8:35:00
有些事情根本沒必要去問, 使用說明寫在那邊感覺好心酸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8:35:00
別跟他攪和了!他是惡意裝無知,明文規定是如此清楚。他是寧願拋棄基本閱讀能力讓大家笑他無知,以掩飾惡意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8:36:00
大家晚安 早點睡別理他了 ^^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36:00
這就是你自己硬要推罪名給別人,我都肯補件幫你處理,重發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8:36:00
如果龍珠版發個文都要先問哪些可以發, 哪些不能發, 然後每個板友一人一篇灌爆信箱, 這樣也可以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37:00
對我來說只是複製貼上舉手之勞~發信還浪費我的時間。反倒是有些人才是惡意要抹黑他人。何況站長本人都OK了~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4 08:37:00
太扯 有問題都是別人的問題 一點誠意都沒有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4 08:37:00
gkc,補件是你的義務,不是你施給lovemusic的恩惠.別搞錯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38:00
你又何必硬替他決定怎樣比較好??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8:38:00
如果可以的話就每人發一封, 還要每封都確實回信看有多少時間處理回信的部分, 正事都不用做了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8:41:00
gkc您若理直氣壯也無須再說了,本文並非申訴自有公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42:00
該替你處裡的我都處理了~但有人偉大到可以替站長做決定也沒法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9:05:00
沒有喔,你還少了重新申請退文這個步驟你如果心不甘情不願,我倒是很樂意向小組長申請加速罷免你的程序,這樣你就永遠不用再煩惱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9:35:00
你要去申請就去申請~我早就叫你先做功課了~我早就幫他重申請了。你都自認最聰明了,怎還沒做功課?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9:42:00
我已經說過我不是龍珠板板主啦~怎麼把責任推給我呢?我在上篇就已經提過該怎麼做了,要執行的是你不是我如果你還有時間對我進行批評,那麼我就只好請小組長加速縮短你在龍珠板管板的時間了啊對了,在說我沒做功課之前,先刮刮自己鬍子在沒有正式提出消除劣文程序並成功之前,我是有權利對你檢舉未依小組長裁示正式進行程序,如果你不想因為被我這個舉動而遭到小組長拔板主,請好好照小組長的指示去做。如果你還想繼續在底下顧左右而言他,那麼我會請求小組長凍結你在本板發言的權利唷>.*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9:55:00
我無所謂~反正你都自認自己最聰明了,大家能說什麼?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9:55:00
M板主應該有說過:異動原因請說明清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9:56:00
我有補上啊。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9:56:00
你現在要做的不是針對我的聰明做批判,而是把原因好好說清楚。結果你第二次的申請文異動原因還是複製第一次的,請問你是把M板主當傻瓜看不出來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9:57:00
我有補上後面,後面是新加的。原先一開始我有看到他的推文所以我連第一次的也都有補上詳細原因。該處理的我都會做~我不是那種會惡意搞小手段的人,該怎麼辦就怎麼做。所以才會對上面說我故意拖延的話反映比較大。因為我只是想要跟站長問清楚規定而已,並不是故意要拖延。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10:01:00
假如我是M板主,我看到這個異動原因,我會不太了解為什麼一個申訴消除退文的原因是因為小組長說要取消?再來,要判罰是在哪個推文,又是在哪個公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0:03:00
我後面有補充是因為當時規定是寫在推文非公告,所以發文者不知道~因此酌情考量刪除劣文。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10:05:00
寫「因為一時未察詳細規定導致誤判,進而使用者向小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0:05:00
你這麼說對完整性有幫助,這建議不錯~我修文把連結附給站長。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4 10:06:00
為甚麼不直接說實話: 小組長判決中認為版主不當劣文?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10:06:00
之後再附上相關文章連結,這樣不就好了嗎?不要說我龜毛,該說清楚就是要說清楚,這是應該的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4 10:07:00
事關其他使用者的權益,難道你連認錯的勇氣都沒有?這是身為人的基本格調問題,若你還有一點身為知識分子的自覺,自尊,自重的話,就大方承認自己的錯誤.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0:10:00
樓上這位~判決是說恢復發言權的同時相關罰則應""一併取消""至於劣文小組長有要求我說明~我明天就會說明。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10:11:00
沒有什麼事是問不清楚的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4 10:12:00
所以包括劣文不是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0:12:00
至於相關連結已附上,參考之前的申請案例這次沒有問題。當初我本來就同意L來信的理由所以恢復它的發言權~表示沒問題當初我也願意替他申請刪除是他自己沒等我回信就申訴。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10:13:00
我該說的都說完了,你自己看著辦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0:14:00
放心吧C~我已經補上連結了~這次沒有問題。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14:48:00
我因為這不當劣文被限制三週了,還真好意思怪我咧!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4 15:09:00
其實有時候道個歉勝過濤濤雄辯吧 越不道歉反而會越理虧對龍珠版版友道個歉是有那麼困難嗎…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01-14 15:47:00
某些垃圾就只為了自己面子不道歉,顧左右而言他盡可能拖累其他版友的權益,鑽漏洞來趨避自己的錯誤然後繼續硬ㄠ,還當別人都白癡看不出來~真是悲哀哀呀~沒有指明是誰不要對號入座喔垃圾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0:19:00
看了樓上的發言終於理解為什麼兩條版規要禁止謾罵和引戰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5 00:33:00
那你同好引戰怎麼不去桶 盡桶一些講述事實的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5 01:12:00
人家是就事論事的指責,做錯事被罵是應該的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1:16:00
做錯事被罵是應該的。而且一錯再錯。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1:16:00
gkc從頭到尾都不認為自己有錯吧?所以罵他就是謾罵跟引戰喔XD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1:20:00
只是說了某渣,也是謾罵跟引戰,真的很玻璃我在龍珠版打渣馬斯,從一開始就都是用渣這個字,從未變過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01-15 03:01:00
哀呀~~玻璃心不適合當版主,玻璃心又行為垃圾的更不適合了,不要對號入座喔玻璃心的垃圾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3:02:00
樓上該不會是拿自我行像投射吧??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5 09:38:00
我看不像 呵...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1-18 03:24:00
我高興說武曲命酉,身七殺申,你咬我啊,有興趣私信我給資料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8 03:27:00
看來我採到你的痛腳了~哈。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1-18 03:52:00
快去告哦我公司律師閒閒沒事幹,喜研究命盤找我別嘴巴說說,你要告的人多了,大家都在等你告哦帶種些,加油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8 05:49:00
該加油的人是你吧~別再敗了。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1-18 06:00:00
不管如何一定要請你加油,快來打敗我求你了Gㄟ,帶種些等你!!
作者: zvex (姐弟戀)   2017-01-18 06:18:00
最先引戰的是GKC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8 06:24:00
樓上不要這樣說喔 有代表大多數人意見的15人不認為喔我們這些算極少數極端者的90人還是安靜閉嘴好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1-18 07:02:00
大家如果覺得無聊時就上來玩一玩他,輪流來反正他時間很多XDD
作者: flower2046 (flower2046)   2017-01-18 07:06:00
他四處洗版,所到之處烏煙瘴氣,讓人頭很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8 08:39:00
洗版的是你們4人組吧~從命版、卡漫、國研組哪個案子你們是當事人??結果四處洗版挑戰端。還袒護鬧版者才叫好笑。然後現在靠山因違規手段被踢爆,開始緊張護主了。至於某老頭已經敗兩次了~我對手下敗將沒什麼興趣。
作者: flower2046 (flower2046)   2017-01-18 17:01:00
哪個案子我們是當事人?我們是使用者,我們納稅享受國家資源應該的,不像某人拿ptt當背書招生,學費十萬
作者: licajlh (lica)   2017-01-18 17:55:00
誰敗兩次?可以直接講出來啊這裡又沒差,還是你的老頭有其他隱含歧視?我只知道你gkc大師至少敗7次判決了,還可以繼續嘴,可悲。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9 03:02:00
某老頭之前就被爆說收費幾十萬,還進入斗數精華區你怎不說?另外~某老頭明顯用簽名檔違規,賣公司產品~某2046還真敢講。所以才說某2046會護航某些人真的不意外。而且我還是在外部網站~寫的還是我自己的""事實""。哪天斗數版從隱版中解開自己就可以去精華區看了。
作者: flower2046 (flower2046)   2017-01-19 03:54:00
笑死人了,你都敢拿ptt斗數第一名師和美型男來宣傳了,我有什麼不敢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9 03:55:00
我說的是事實~而你則是物以類據。
作者: flower2046 (flower2046)   2017-01-19 03:56:00
不過呢,為了龍珠版的未來,我決定不講了,他們才會快點解脫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9 03:57:00
至於你的未來你就算想學某人""玩黑的""我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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