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ndlesschaos (米糕)》之銘言:
: 申訴人:
: endlesschaos
: 申訴對象:
: kid725
: 申訴原因:
: kid725 小組長於 3/1
: 對於使用者 applemonster (以下簡稱a君)的申訴案
: #1RT3tNlJ (C_ArtBoard) 下達判決
: 判決文代碼:#1SU0m3ro (C_ArtBoard)
: 身為該申訴案的被申訴方
: 我對該判決結果無法信服
: 但 kid725 小組長已然將該判決按下達結案標記
: 且我在小組板針對該判決的異議申訴文章 #1SU4sGRj (C_ArtBoard)
: 業已超過 3 天未獲得任何回應
: 因此認為小組長無意理會申訴
: 故上訴至群組板
: 誠如我在申訴文章 #1RU18nwn (C_ArtBoard)、#1SU4sGRj (C_ArtBoard)
: 以及本板文章 #1SVbuEP_ (C_WorkBoard) 所言
: a君在本板發表的實況文
: 屬於本板板規 3-9 規範的活動文、宣傳文範疇
: 因此需事前附上文案提出申請並得到板主同意
: 若未得到板主同意即發表
: 則依據當時適用板規 4.0 的罰則
: 板主可刪除違規文章並予以警告兩次
: 因此
: 在執行面上我待該篇文章實況結束後將其刪除
: 完全符合本板板規
: 然而
: kid725 小組長在未能說明為何實況文不屬於 3-9 規範的情況下
: 給出以下結論:
: 「且依據當時板規
: 3-9關於活動文一節當中 並無"在結束後須砍除"之規定
: 因此這條規定最多能要求發文者在發文前需遞交申請
: 及規範文章之發表形式
: 但作為申辯自己砍除文章的理由 則尚不充分
: 以組務判斷 不管是以當時的3-9或是3-10
: 判定該篇實況文結束後均須砍除 其理由尚不充分」
: 我認為 kid725 小組長並未仔細審酌本板的板規
: 因此做出「申訴成立」的判決
: 故在群組板提出申訴
: 欲平反之結果:
: kid725 小組長撤回判決
: 並刪除帶有當事人文章備份的連結內容
組務對此案的認定很簡單 就是實況文原本是屬於你的板規漏洞
而你為了處置板規沒有規範的實況文 只好用其他條板規去延伸解讀
但卻又在板規未敘明的狀況下對實況文作特別處置 結果造成爭議
這位使用者來小組板申訴 就是不服的關係 因此本小組接受申訴當然是沒問題的
回到違規判定上
假設你認定實況文是受3-9規範 所以對方事前未申請 你事後刪掉文章是ok的
但是你處理實況文的方式並非是用3-9的違規方式去處理
因為你當時板規規定 違反3-9要記警告兩支 但是你也沒記申訴人兩支警告
因此我才從實際執行情況上認定實況文實質上並不受3-9管束
而且照我對你板規的理解 如果活動文有申請 事後就能留下
但是我在聽你的說明上 你也沒有說實況文如果有事先申請就能留下
只說實況文活動後失效所以要砍
換言之你將實況文砍除 是基於實況文在實況結束後失效才砍除
而非是因為違反3-9的活動文規範才砍除 (而這點也在你後來修改的板規中得到證實)
組務方是基於以上原因認定實況文實際並不受3-9規範
而實際上你在這起申訴案後 也特別在板規中加註了實況文條款
修改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