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 kid725 說明板規判決理由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9-04-28 11:26:51
雖然群組長已判決其中兩案,但仍然於此做出回覆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要人家閉嘴自己又管不住嘴巴」
: 同樣認定基於事實評論 且言詞未達違規程度
被檢舉人三番兩次針對本人進行批評且推文無關該板主旨,這不是擾亂討論秩序是什麼?
: 關於前兩案與第三案的認定基準
: 我在上文說得很明確了 不再贅述
不認同此回覆,你仍然沒有說清楚認定基準何在
: : 什麼侵略性你說說看?
: : 我並沒有說是被「我」教訓,你是不是把「被教訓」自行代入對象了?
: 就算你沒有強調是「你」親自動手好了
: 不管你是自己要親手教訓他 還是要放狗咬人 或是找人教訓他
: 或是有天他突然就在路上被人教訓了 誰動手的不知道
: 都一樣是較具侵略性的說法
: 你在這個主詞上打轉不會讓你的行為合理化
如同群組長所言,教訓一詞應理解為以網路上的發言進行訓誡
我的推文不過是回應他那一句「輪的到你用教訓的口氣?」
卻被Gptime檢舉你還判成立
而且,這是屬於過度擴大解釋
第一,我與被檢舉人於現實生活中互不認識
第二,我是承被檢舉人上則推文所言「輪的到你用教訓的口氣?」
請問一下,教訓的口氣為何可以聯想到
「親手教訓他 還是要放狗咬人 或是找人教訓他」
「他突然就在路上被人教訓了 誰動手的不知道」??
我很意外的是,堂堂一位小組長,竟然對教訓這兩個字做出富有想像力的聯想
而且還因此判定有挑釁行為,我不知道上面找你當小組長結果說出這麼無法服人的理由是
?
好啊,既然你認為是這樣,那Gptime那句「輪的到你用教訓的口氣?」也應該要口頭警告
才對,怎不見你對他這樣做?
: 以前也有很多人說要放炸彈在總統府 或要刺殺總統之類的
: 被逮了都說隨口講講的 「隨口講講」不是免死金牌
: 而且我也已經酌情把你那段「隨口講講」的「教訓」跟「互相傷害」當成嘴砲處理了
: 也只是請你以後多加注意 我不認為這個處置有何不當
互相傷害=要放炸彈在總統府or要刺殺總統?
PTT各大板到處都可以看到互相傷害這四個字,也沒看到推這四個字的人因此被水桶
你只看到關鍵字就直接判了,根本沒在看我推文的上下文意
還給我貼上免死金牌這個標籤,我的理由在你眼中根本就只是個藉口
還有,你從未解釋為何只有在判決中才出現嘴砲條款?小組規卻從未有此條款
: 如果要我說 我認定那段是挑釁
: 但我認為此案屬於界線較為模糊的挑釁 因此我還是酌情以勸導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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