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日、聖枝主日那天,受朋友邀請,
參加了一個與一般教會活動很不同的聚會。
聚會主題是「讓光透進來」,內容大概是關於這次學運,我身為基督徒的反省;
服貿所牽涉的各種經濟層面;
以及教會的社會訓導介紹,特別是 1967 年頒布的《民族發展》通諭、
1891 年頒布的《新事》通諭,和 1991 年頒布的《百年》通諭。
自己出社會後,更意識到勞工的困境,
本身對社會議題具有一定的關心,也曾實際參與一些社會運動,
所以這次得知在教會內將舉辦一個專門針對社會議題的聚會後,
內心欣喜異常,
縱使上午須陪伴主日學的小朋友,無法全程參與聚會,
但還是在下課過後趕過去。
整個聚會內容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這三個問題:
1. 你是否真實地跟被關注的「人」接觸、認識他們、聽他們?
2. 你是否有更鉅觀的角度觀察?
3. 你是否有批判性地看你所接受到的訊息?包括你所 favor 的訊息?
原本聚會之前一些很篤定的觀念和看法,
在經過一天的討論與反省過後,
更深刻地意識到原來那些「想當然爾」的觀念,
必須經過更多的過濾與省思,不斷地「反覆思索」,而非全盤接受;
也很興奮、感動地看到同樣來參與這聚會的夥伴。
這感動有點像高中升大學時,第一次參加陶成營那樣,
看到有這麼多教會內的年輕人,同樣因天主聖三的名聚集在一起,
而這次也終於看到和自己同樣關心這個社會,
和我有同樣的想法與感受,並對教會有更多期待的年輕人。
我在聚會中分享到,雖然目前教會已有資源投入社會議題,
(如新事勞工中心),但更希望有朝一日,
台灣的天主教會能如同今日的香港或韓國的天主教會一般,
對社會議題具有發聲權,以教會的名義參與社會運動,
在日後更多的「大埔案」、「關廠工人案」、「五一勞工遊行」、
「太陽花學潮」等運動中
終能出現天主教會的旗幟與團體,
「把針對公義所作的日常努力與奮鬥,理解成『為救主基督作證』」
(《百年》通諭第五節,http://ppt.cc/CtEK)。
最後,謹以這段福音經文作結,並紀念我們的救主耶穌於兩千多前的受難:
「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
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瑪 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