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台灣主教團聲明 反對大法官改變婚姻定義

作者: eschew (convivial)   2017-08-19 01:53:38
同性戀基督徒,並不是單純犯『一個』罪那麼簡單
我在此說的『同性戀基督徒』,是指:
1. 自稱是基督徒
2. 持續活在同性戀性行為中
3. 認為同性戀無罪
在過去,我一直認為,
同性戀是罪,和說謊、貪心一樣是罪。
但是,後來我發現,雖然這觀念沒錯,
可是事情遠比我想的更複雜。
一個『承認同性戀是罪』的同性戀者,犯下同性戀性行為;
和另一個『認為同性戀無罪』的同性戀者,犯下同性戀性行為;
二者的罪的程度,一樣嗎?
問題不是同性戀『性行為』這麼簡單,
問題是同性戀『無罪論』,這才是大問題。
這些同性戀基督徒,都是主張『同性戀無罪論』的。
同性戀無罪論,是一種『信仰體系』,
牽涉到大量層面,不是單純同性戀的罪而已。
一個基督徒,隨便就會接受『同性戀無罪論』嗎?
不是的!
他會接受同性戀無罪論,『起碼』已經涉及到這些領域了:
1. 反對聖經無誤論
作者: eno4022 (eno)   2017-08-19 07:08:00
貼錯地方了吧?這裡是舊教板喔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7-08-19 13:32:00
而福音派則是為擴張教會組織規模在解經福音派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能傳越多人福音越好的派別這也是為什麼那麼愛所謂字面解經,因為所謂字面解經最平民最直覺最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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