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引述《MarquisSADE (~薩德先生~)》之銘言:
: : 回到原題,基督教基於他的信仰
: : 而反對同性戀,我覺得正常,因
: : 為他信上帝啊。不僅是基督教,
: : 無神論也存在反對同性戀啊。而
: : 且反對同性戀不代表就是歧視任
: : 一同性戀者,更多基督教自由派
: : 可能是反對這樣的行為恐帶來的
: : 危害,譬如:「當同性性行為成
: : 為一種潮流般的常態」。
: : 道德是很主觀的,我一直都認為
: : 「用我的道德來約束你」是不對
: : 的,但我也認為「我主張我的倫
: : 理學底限在哪」並沒有錯。
: 反對當然是自由,就像吃素的也反對吃葷,你我會說這是自由,
: 反對婚前性行為,這也是自由,可是你我不會把所有婚前男子通通上套上貞操袋
: 或覺得男子睡前在床上或電腦桌前玩自己成為一種潮流般的常態很可怕
: 所以為什麼同性戀者就需要背袱那麼多道德枷鎖呢?
: 我們反對的自由並不帶來抵制他人自由的權力
: 就像無神論者不能因為反對宗教的存在,所以限制別人去信什麼教
: 以基督教而言,他們目前的行為顯然並不僅止於聲明自己的「宗教底限」
: 這才是讓人不滿的地方。
: 聖經反對很多性行為,統括起來就是因為很開心所以去作愛的就是很邪惡,
: 以現代人而言大家都中獎了,大家都是不道德的,可是沒有人因此不能結婚,
: 但公證時你會看到牧師問男方「你要是這一輩子自慰超過兩百次我就宣告婚姻無效,
: 因為你有罪」嗎?你會看到他問女方「你這輩子要是拿小黃瓜自己玩超過兩百次,
: 男方現在就能悔婚」嗎?
: 更別說現代各種愛愛的遊戲千奇百怪,你能想像摩西進戲院看格雷的五十道陰影
: 會有什麼感想嗎?
: 同樣的同性戀也不過就是一樣的道理,他們能不能結婚,
: 跟他們怎麼玩性愛遊戲應該是兩回事
: 若聖經只有說同性性行為有罪,那麼顯然就我們這樣推演
: 它並沒有阻止同志彼此結婚。
: 所以有必要再從別的地方挖經文來解釋
: 為什麼結婚僅限於一男一女的事。
我覺得你講的都很合理,但事實
上基督徒反對更沒有不合常理的
地方,因為你沒有去認真的理解
過基督徒的腦袋裡裝的是什麼。
像我這種公正的薩德,偶爾也會
有一種怪力亂神的困擾。就是有
時候我想做某件事,但我知道我
做了神會很不爽,所以就算了。
有時候我看到某些不對的事,我
想假裝沒看到,但一想到神會不
爽,最後也只好硬著頭皮上了。
這就像1984那本小說一樣,真
的覺得「老大哥在看著你」。
我覺得我理解那些基督徒的立場
,因為他們就是虔誠基督徒,他
們認定「聖經是神的話」,神所
反對的事他覺得不強烈反對不行
。因為你裝做沒看見,會像耶蘇
說的:「你不認我,審判那天我
也必不認你」。如果同性戀者覺
得基督徒剝奪了他們的自由,虔
誠基督徒更覺得他們不站出來反
對你,那他們會下地獄。
你覺得很荒謬嘛?但這就是基督
信仰。我覺得他們在悍衛他們信
仰的正義和他們在天國裡的生存
權,倒是很努力的。
以前我們不信聖經的神,我們有
我們受的教育和道德去看這愚蠢
的世界。但信了基督教神後,你
判斷是非跟想要爭取的東西又不
一樣了,這就是信仰。
我很難覺得基督徒的反對及其做
作為是出於一種不理性或非理性
,因為看起來他們行動背後的根
源都頗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