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同志的訴求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6-03-10 22:54:10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neohippie: 所以這篇主要是說,同志目前確實是追求放縱,也很偏激 03/09 23:46
→ neohippie: 而解決方法是提升同志權益,這樣會減少放縱與偏激 03/09 23:47
→ neohippie: 是這樣嗎? 03/09 23:47
→ neohippie: 但你並沒有回答最根本問題。怎樣才算權益提升? 03/09 23:48
→ neohippie: 是無束縛式性解放還是人人享有健保與其他保障? 03/09 23:49
→ neohippie: 應該沒有基督徒會說他反對同志領取健保 03/09 23:50
→ neohippie: 就算是護家盟應該也不會這麼說 03/09 23:51
我覺得你住在美國應該比台灣的教友更知道美國同志走得多前面,
鐵指的批評一樣有美國人認同,認為同志就是放縱淫亂,使美國墮落。
但美國的同志圈一樣有所謂保守主義者,我忘了他們團體的正式名稱,
但他們訴求的就是不花俏不淫亂不放縱,穿著一般男人的衣服,
像個正常人一樣生活,只是他們是同性戀。
而美國同志得到的整體權益遠比台灣同志多太多了,也較台灣沒有性拘束,
如果他們努力了這麼久,才有那麼多不同的同志路線逐漸發展,
也才逐漸向中間路線修正,建立穩定的社會觀感,調整道德價值,
那麼目前台灣的反同文化究竟是在疑懼什麼?不就是像以前的歐美一樣,
自陷於以偏概全的迷思?
我問你,如果台灣的同權還沒有發展起來,那麼你的「根本」問題有什麼意義?
台灣的同權有「嫌多」了嗎?很顯然並沒有。根本問題就是台灣沒有實質的同權,
而實質的同權之一就是結婚權,不是那種身為國民擁有的健保基本權,
不然我說台灣同志也可以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看起來權益很夠啊,
但這是什麼白癡見解?
我也建議你不要去想像護家盟的樣子,隔了太平洋去假設大家都很nice,
一切都是誤會,未免太天真了一點。台灣的反同團體是會去圍著同志唸咒
妨礙對方自由,事後還不會被警察抓的。若要說護家盟就是台灣基督信仰
界的唐那川普,說不定還會有人同意呢。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5-03-09 23:46:00
所以這篇主要是說,同志目前確實是追求放縱,也很偏激而解決方法是提升同志權益,這樣會減少放縱與偏激是這樣嗎?但你並沒有回答最根本問題。怎樣才算權益提升?是無束縛式性解放還是人人享有健保與其他保障?應該沒有基督徒會說他反對同志領取健保就算是護家盟應該也不會這麼說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10 23:29:00
在台灣我們稱那叫陽光中產階級男同志至於為何沒女同志.....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3-11 03:36:00
老實說這很難比較。美國的同志與台灣的同志有著不太一樣的挑戰美國這邊,推動同婚合法的主要動力就是像健保這種不平等,但應該是要平等的待遇問題是台灣的這種不平等待遇相對來說比較小(當然這部分我的了解有限。再麻煩版友補充)美國這邊,同婚合法會帶來很多實質的待遇保障因此我們會覺得說結婚權確實可以算是人權因為它可以剝奪很多每個人都應該有的保障 (ex. 健保)台灣同志爭婚姻合法,除了爭取社會價值觀的改變與發言權,我不太理解有哪些「人權」需要爭的但就是因為台灣同志爭的(好像)只有發言權與社會價值觀的改變,我認為基督徒也絕對有相等的權力來爭取社會價值觀的發言權同志能合法結婚,除了影響社會價值觀,還有甚麼很顯著的「實質」意義?(講真的台灣房價要不是太高,我覺得住台灣蠻爽的)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03-11 15:53:00
婚姻怎麼會只有發言權跟社會價值觀?光講到繼承權利就不一樣了
作者: taonlys (564)   2016-03-11 17:53:00
其實我覺得那些權利真的要改善的話不能被婚姻綁定不然只是治標不治本 多了一些加入利益團體的族群罷了那些繼承權什麼的應該都要獨立出來有登記就有 也別叫婚姻就叫受益人就好 結婚了也不一定要讓對方當受益人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6-03-12 02:00:00
實質意義,一個例子 https://goo.gl/OMEzn3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03-12 02:02:00
沒用啦,保守教徒是既得利益者,能用中世紀的法最好就像某些慣老闆覺得年輕人薪水夠高了一樣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3-12 05:19:00
既得利益者很多耶,又不是只有基督徒這個框架下,不分宗教,只要是可合法結婚就是得益者(btw, 我原文最後一段沒回。我覺得圍著人念咒這非常不應該。缺乏最基本的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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