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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http://www.ebaomonthly.com/window/reading/philwest/philw_57.htm
(羅素的西方哲學史)
有一位批評者說﹐按照斯賓諾莎講﹐萬事皆由神 定﹐因而全是善的﹐
那麼﹐他憤憤地問﹐尼羅竟然殺死母親﹐這難道也善嗎﹖莫非說亞
當吃了蘋果也叫善﹖斯賓諾莎回答﹐這兩件行為裏肯定性的地方是
善的﹐只有否定性的 地方惡﹔可是只有從有限創造物的眼光來看﹐
才存在所謂否定。唯獨神完全實在﹐在神 講﹐沒有否定﹔因此我們
覺得是罪的事﹐當作整體的部分去看它﹐其中的惡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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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從斯賓諾沙的哲學,比較好理解sCH在講甚麼。
問題就在於「實體」是不是只有一個、
上帝以外還有實體嗎?
若上帝以外無實體,那麼世界=上帝。
故上帝的知=命定就是世界的必然。
對sCH而言,上帝「對世界的知」必定與上帝「對世界的定」連動,
(上帝的知與行不能不合一)
那就是因為他把上帝跟世界當作一個實體,
對他而言,世界不能是上帝以外的實體。
(故對sCH而言,世界命運的變動=上帝命定的變動=上帝的變動,
很嚴重...)
但若被上帝「從無」創造出來的世界,雖然要倚賴上帝的護理而繼續存在、運作,
但仍是獨立於上帝的實體或存在,
那麼上帝對於這個世界的「知」,
當然不必等於上帝對這個世界的「定」或者任何行動。
因為這個「知」,是對於這個世界或者其中的人的行動的知,
而非對屬於自己一部分(若世界=上帝)的知。
再回頭看sCH引的
: 正如神向約伯說的「我造的大自然你都不能明白了,怎能明白罪惡呢?」
果然關鍵在於「大自然」(世界)的問題....XD
※ 引述《sCHb68 (sCHb68)》之銘言:
: ※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 標題: Re: [討論] 再問擴充版雙重預定的神學根據
: : 時間: Sun Apr 17 09:51:12 2016
: : 先處理「預」這件事。
: : 神在永恆中的定旨,對人來說,就是「未來」,但對神而言,是其永恆中的行動;
: : 正如神的預知,對人來說,是「未來」被看到,但對神而言,是其永恆中的觀看。
: : 你對預知的批評,當然可以回歸到預定;
: : 你對預定的肯定,當然也可以回歸到對預知的肯定。
: 看來我得先釐清我批判是什麼樣的『預知』。
: 我批判的是「不以預定為預設的『預知』」,
: 這種『預知』認為「一件事的發生」沒有任何決定性或必然性。
: 以蔡英文當選2016總統這件事來說,
: 這種『預知』表達的是「蔡英文可能會在2016當選總統」,
: 但是無法100%肯定,充其量只是種可能性極高的猜測。
: 而上帝也是這樣預知罷了,
: 上帝沒有預定蔡英文當選2016的總統,
: 上帝只是『預知』蔡英文當選2016總統而已,不過可能性極大罷了。
: 你如果反駁說:「上帝預知的事一定會發生啊!你在說什麼?」
: 那你就不得不承認「蔡英文當選2016總統」是上帝以預定為根基的預知,
: 所以這件事才能「一定發生」。
: 所以我並沒有批判「以預定為根基的預知」。
: 總結
: (A)
: 不以預定為根基的『預知』,
: 只能說上帝在永恆中預知到一件發生可能性極高的事,
: 但是這件事不是必然發生的。
: 若預設「不以預定為根基的『預知』」,
: 又要說上帝預知某件事,而這件事就必然發生,
: 那就得提出這個「必然性」是從哪裡來的。
: (B)
: 我對預定的肯定當然可以回歸到對預知的肯定,
: 因為對我而言預知就是以預定為根基,
: 雖然預定跟預知不盡相同,但卻是一個整體。
: (C)
: 當上帝遷就人,用人的「預知」在聖經中表示祂預先看到一件事的時候,
: 是肯定身為第二因的人的自由與偶發的性質,
: 但並不表示身為第一因的上帝本身有任何不確定性、偶發性。
: 如威敏斯特信仰告白5.2所論到的:
: │雖然萬事萬物按照他們與上帝預知和預定的關係(祂乃是第一因 「firstcause」),
: │絕對會發生,不會改變;
: │但是上帝用同樣的護理,按照第二因(人的自由選擇)的性質安排,
: │使他們以必然的方式、或自由的方式、 或偶發的方式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