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慢慢模糊了,做個小整理。
1.目前為止的討論思路。
總之,這個討論的重點是:
上帝(=第一因)「介入/預定/掌握」人類犯罪事件的內涵到底是甚麼。
sCH一開始說是奧秘,
上面推文有講到「不知道」。
我當然也知道這個部分是很曖昧不明的概念,
但問題就在於,既然這概念如此曖昧不明,
那大喇剌地用「上帝預定罪惡」這樣的語言表述的意義到底何在?
因為sCH已經表明這個命題中的「預定」概念,追問到底是「不知道」。
但事實上並不是完全不知道,有很多的訊息、想像一直跑出來...
比較負面的例如「上帝獨腳戲=取消第二因=斯賓諾沙泛神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