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測驗 來十:10-29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
放在他們的裡面。
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
面前;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
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
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請問文中的"故意犯罪"
指的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