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救恩是不是永遠的

作者: unix2007 (Unix)   2016-06-07 10:53:57
閱讀測驗 來十:10-29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
放在他們的裡面。
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
面前;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
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
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請問文中的"故意犯罪"
指的是什麼呢?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6-06-07 10:57:00
漂亮,題目出好了(不過un老師有答案嗎)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6-07 11:05:00
從古教父、奧古斯丁到加爾文、馬丁路德,歷世歷代大公教會使徒統續下,絕不可能解經解成喪失救恩。
作者: outra (奧特羅)   2016-06-07 11:07:00
看un把關鍵經節都擺上了,相信un跟我解讀應該一樣(期望啦)
作者: caleb13241 (ck13241)   2016-06-07 11:10:00
作者沒理由話鋒一轉突然題別的東西吧XD
作者: unix2007 (Unix)   2016-06-07 11:40:00
從最後的踐踏神的兒子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6-07 11:41:00
會出現髮夾灣解經法嗎?
作者: unix2007 (Unix)   2016-06-07 11:41:00
跟褻瀆聖靈很明顯是指不信耶穌回去信猶太回去信猶太教 重新獻祭褻瀆神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6-07 11:52:00
推樓上,正信正解經文。
作者: unix2007 (Unix)   2016-06-07 12:07:00
感謝喔~(Outra大真了解我)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3:02:00
no no no 信猶太教 就是犯罪 這無法認同仍然很多人 要遵守 安息日那些 保羅也沒定罪那些人故意犯罪 應該是指就故意再去幹壞事 不遠離罪惡 活在罪中生活以西結書 33:18 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惡人轉離他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
作者: unix2007 (Unix)   2016-06-07 13:08:00
可是 除了這解釋(重新獻祭 將主重釘十字架)沒有一個解釋可以符合 "踐踏神的兒子、褻瀆聖靈"http://i.imgur.com/JYtdpqZ.jpg注意這邊 基督只要一次獻祭我們就永遠完全褻瀆基督跟聖靈的正是不相信這點又去重新獻祭的行為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3:21:00
應該是輕看 就像把珠寶給豬吃 不珍惜一次獻祭 是指他的效力 等級 高過利未 大祭司一次就能解決罪的問題 新約的條件是心上的律法要愛人如己 基督徒都要守這條至遵律法才能被算為義人 保羅說的 信 望 愛 有信沒有愛什麼都不是 我們是因為愛 才被稱為義才算是基督的門徒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3:30:00
有人完全守住嗎?我們要像天父一樣要完全喔(太五48)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3:33:00
如果覺得 愛人 與人同心 施比受更有福 是很難的話那也沒辦法了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3:34:00
耶穌的標準超乎我們想像的嚴格,按照此標準,好像再怎麼守還是無法被算為義人欸?要像天父一樣完全欸,犯過一丁點兒罪就GG了喔。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3:35:00
社會這種人還蠻多的 像那與主釘十架悔改的犯人也不少浪子回頭 回饋社會 =.= 誰說 犯一點罪就GG又沒說 一點罪都不能再犯 所以才會說 用結果子來認定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3:37:00
是喔,犯罪再悔改又可以被算為義人喔?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3:37:00
與主連結 多結果子給神 就努力 改變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6-07 13:37:00
樓上又回到我說的,結果子可以認定我不否認,問題是那是神的工作,不是人。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3:38:00
對呀 看你的 你要嘛像十個童女 都能保持在好狀態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3:39:00
犯罪然後與主連結多結果子又可以被算為義人的意思?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3:40:00
放心 在我們肉體掛掉後 靈魂的那面 是人人能看見的沒肉體做我們的面具 每個人是怎樣的人 都要顯現出來信主後 沒人能真的就當聖人 而是時時警惕自己 別再犯認罪 並 悔改 改過 過去不好的行為 治死惡行努力當好兒女 好爸爸 好丈夫過去的罪 由主耶穌基督 幫你承擔原本我們是在世上沒指望 沒盼望的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3:47:00
信主後犯的罪呢?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3:48:00
=.= 就一般犯罪呀再犯 不改呀 也可以 這樣的人 就像沒準備的五個童女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3:50:00
所以信主後再犯罪就滅亡喔?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3:50:00
不知那時掛掉 就真的GG了 果子沒結半顆 門也不用進了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3:51:00
原來是以「信主前」與「信主後」區別喔。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3:51:00
啥都沒改變 仍就 說謊 懶惰 仁愛 善良的果子一顆也沒當然別想進神的國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3:52:00
信主後都要保持像天父一樣完全,否則滅亡喔。我想我是第一個進不了天國滅亡的。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3:53:00
你講的 我的標準是當個浪子 小兒子回頭 十字架犯人那樣程度就可以了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3:54:00
你的標準?看來你是信你的標準不信聖經了。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3:55:00
z z z 這兩個例子 聖經來的你來亂的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3:56:00
像天父一樣完全就不是聖經喔?而且更直接講出標準啊,你那兩個例子有在直接講出標準嗎?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4:00:00
你的標準?我的標準 沒你那麼高 @@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4:00:00
不然你講講要悔改並結果子到什麼程度才能得救?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4:01:00
而且信主後犯罪直接滅亡嗎?還是犯的罪可以跟果子相抵消?讓我參考參考,或許我還有進天國的機會。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4:12:00
你能變 陳樹菊 又信主 有機會 進神的國至少打趴一拖拉庫基督徒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4:21:00
信主後犯罪就GG嗎?無論結在多果子。我要進天國,沒興趣打趴其他基督徒。
作者: Konev (Order of Victory)   2016-06-07 15:02:00
所以現在是以果子多寡來論定進天國的資格了是吧 還陳樹菊並且用有機會這個詞 換言之也有機會多結果子但進不了天國要靠自己的果子(行為)去上天國請自便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7 15:18:00
沒主耶穌基督 沒人能靠自己的行為得救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6-07 15:19:00
有主耶穌授權你就可以靠行為稱義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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