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 支持同性婚姻方要拿出什麼論據來主張
: : "同性結合與異性結合是相等的,且應該由法律名之保障",
: : 以及提出什麼手段來預防後續邏輯的推演--
: : 如果同性結合跟異性結合沒有差別,性別差異還是真實的嗎?
: : 事實上美國今年在吵的廁所就是如此。
: : 美國有地可以多蓋廁所,台灣呢?
: : 這些社會成本考量全都不談,拿著"平等"口號,就搶佔道德高地嘲笑他人無知反智,
: : 這是迴避論述責任的取巧,我認為那很惡質。
: : 這跟教會不教會無關,基督徒是被推上火線的靶子。
: : 我自己的立場是支持民事結合;不贊成,甚至考慮反對同性婚姻。
: : (在本板,我好像之前還沒表態過)
: 我覺得你有點把不同的議題混在一起討論了
: 同婚的社會成本跟增建廁所(第三性與跨性別者的需求)不太一樣
: 也不能放在一起討論
: 同男跟同女上廁所還是會各自去上男女廁,不會因為自己是0還是1,
: 就猶豫是要去上什麼廁所。他(她)們的性別認同跟性別差異,
: 其實跟異性戀者差不多。
: 簡單的結論:
: 同婚不可能會促成男同或女同需要更多屬於他們的廁所,
: 你所言述的社會成本根本不存在。
你又怎麼知道的?你只是在宣稱"需求不一樣"(你又做過多少統計了?)
但我已經指出邏輯上的滑坡是成立的,而且是"現在進行式"
你沒有指出我的邏輯破綻,僅只單方面的宣稱"不能放在一起討論"
這是你的邏輯謬誤,不是我的。
: 把不同族群的議題兜在一起討論,確實是無知反智的產物,
喊喊口號缺少舉證就說別人的作法是"無知反智的產物"
誰無知反智會越來越清楚的
: 因為你並沒有去真正理解其中的差異。社會成本當然可以考量,
: 但是從你的文章看起來不像是有考量到什麼正確的因素。
先去看看卡通吧,之前我已經指教過你沒看懂我文章也不只一次了。
如果想急著被多指教一次,只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