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rspicuity (scalper)》之銘言:
: 12月3日禮拜六晚上6點我到台北市懷恩堂參加晚崇拜,主任牧師李耀斌稍微提到了聖經反
: 對同性性行為。他還說本來希望浸信會神學院的院長給大家說清楚浸信會的立場,結果因
: 為浸信會神學院已經是教育部承認的神學院,所以院長不方便提同性婚的議題(,以免被
: 教育部裁罰)。所以言論自由受到限縮,是現在進行式,不是未來式。同性戀要在學校教
: 育學生,內容可以毫不設限,享受百分之百的自由權,可是任何不認同的意見都不可以表
: 達,任何教師一表達就有可能被裁罰。
亞州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允許同性婚姻,
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訂立同性伴侶法。
為何台灣的同性戀如此的強勢?
連同性伴侶法都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