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逐漸消失的宗教自由 (數據篇)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6-12-23 23:23:45
※ 引述《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之銘言:
: 通常我們在做比較的時候,要做類同比較才有意義。我給的案件都是近三年的,
: 風可吹你連查資料都懶,直接丟一個維基網頁。
: 對同志的迫害和對所有少數族裔一樣,都是從古就有。其實世俗世界對於基督教
: 的迫害也沒有少過,我不曉得你這樣比有甚麼意義。我也可以引用維基然後說
: 歷史上迫害基督教的案例好多耶,所以現代基督徒持續被迫害了,想也知道
: 這種論述不通,要講就要講近幾年的案例。而且是基督徒對同志的迫害 vs.
: 同志對基督徒的迫害。這樣的比較才有意義,不是拿上古事件來嘴砲。
基督徒迫害同志在該維基的網頁裡有特別一個專章,
稍微有意願的人都會去仔細看看這些內容究竟是持續存在,
還是像neohippie所說的,只是很久以前發生的事。
直到近百年來基督文化反同、歧同的現象仍是普遍的,
那是無數個案累積下已被觀察到的客觀事實,
我們都有這樣的共識,還需要提供你數據嗎?
不要沒事就在那挑撥、質疑既有的討論基礎,
麻煩你自己去建立一些基本常識吧。
而neohippie僅僅在四年內收集三個個案,就覺得自己盡到某種提供數據的義務,
並且以基督教系統底下的研究機構所作的統計,營造出「美國人普遍覺得宗教自由
受到迫害」的想像。
但事實是該研究機構所作的統計,完全就是建立在那幾個少數案例,
以及近年來同婚合法風潮所引領的氛圍,這都寫在neohippie引用的
文章裡。neohippie為什麼要強調圖表?因為你去閱讀文字,就早能
看出該統計的企圖,他當然只能誤導你去執著在數字上的意義。
我會直搗核心,打破盲點,是因為我們根本不難想像,該機構所作的調查與民調,
大概多半是使用哪些誘導性的話語,或某種宗教前提之上。
反同歧同的自由被壓抑了,這當然可以被解讀成某種宗教自由的受限,
大多數美國人自然會同意「自己再也不能隨便開同志玩笑、故意給同志
難看,或公開嘲諷同性性行為」這種客觀事實。
所以neohippie引用的這篇數據,就是廢話,是某種建立在感覺上的民調,
就像那些「你覺得川普作得怎樣?川普這2個月有沒有美國再次偉大?」
的街訪一樣,不會得到有意義的呈現。
如果很多美國人覺得同權提升,宗教自由度下降,然後呢?
請問真正的人權機構有提出什麼合理的數據,
描述出宗教自由在哪些實質層面受到損害嗎?
迫害是建立在實際的數據,不是某種觀感。
就像女同有過半比率曾被強暴,LGBT成員八成曾有歧視經驗
這才叫有意義的數據。
美國人單純覺得「我再也不能隨便嘲諷同志跟肛交,我得忍受同志夫妻的存在」
是某種宗教自由受限,這能算什麼迫害嗎?當然不行。
neohippie自己都承認「目前當然找不到基督徒有被同志迫害的普遍統計」
因為事實就是根本沒有這種現象發生,那幾個個案目前就只是個案,不是通例。
他自然也不可能有任何學術上的能力,去在短期內驗證自己的論點。
就像我宣稱同婚對同志的個體生存條件是種提升,這也不會是短期內可被驗證的,
所以我們要反問neohippie,他既然認定一年內的同婚比率不能呈現出什麼,
那三年四例的同志/基督徒訴訟案件,又能代表什麼?
無視LGBT族群目前仍然飽受的歧視與不公平對待,還要所有人陪他溫習,
要提供數據說服他真有這麼一回事,我覺得這根本一點也不學術性討論,
只是有無賴裝作自己什麼都不知道而已。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2-24 07:14:00
風可吹可以研究一下甚麼是 random sampling和為甚麼可以用這種方法做統計推論
作者: df31 (DF-31)   2016-12-24 19:55:00
看來同團對基督教的逼迫還沒結束。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4 20:52:00
我還是搞不懂,這跟樣本數好像沒關係,而是搞不懂何謂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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